第34部分 (第1/4页)

有丁夫……且又前后出为兵者,生则困苦,无有温暖,死则委弃,骸骨不返,是以尤用恋本畏远,同之于死。每有征发,羸谨居家重累者先见输送。小有财货,倾居行赂,不顾穷尽,轻剽者则进入险阻,党就群恶。百姓虚竭,嗷然愁扰,愁扰则不营业,不营业则致穷困,致穷困则不乐生,故口腹急,则奸心动而携叛多也。又闻民间非居处小能自供,生产儿子,多不起养;屯田贫兵,亦多弃子。……而兵民减耗,后生不育,非所以历远年,致成功也……方今长吏亲民之职,惟以办具为能,取过目前之急,少复以恩惠为治,副称殿下天覆之仁,勤恤之德者。官民政俗,日以凋敝,渐以陵迟,势不可久”。……权感统言,深加意焉。

根据《骆统传》及其他记述,骆统上此疏的时间当在建安二十二年(217年)至孙权始为吴王的黄武元年(222年)吴蜀夷陵之战以前。从疏中可知孙权统治前半期军民生活的困苦情况:竭尽民力的征役,繁重的赋税剥削,加上战争疾疫,使得田荒户损,军民并困,民间百姓和屯田贫兵,多数生子无法养活。社会政俗,日趋败坏,人民逃亡。骆统出于忧国恤民的满腔热忱,奏请孙权及时寻求补复之计,使残余之民得有活路。由于骆统所言,切中时弊,故孙权深受感动,乐于接受,表明孙权时问题虽多,但统治者尚有一定程度的朝气和作为,故不畏指摘其短。再看孙权的实际言行,比如《三国志》卷47《吴主传》载:

赤乌三年(240年)春正月,诏曰:“盖君非民不立,民非谷不生。顷者以来,民多征役,岁又水旱。年谷有损,而吏或不良,侵夺民时,以致饥困。自今以来,督军、郡守,其谨察非法,当农桑时,以役事扰民者,举正以闻”。……冬十一月,民饥,诏开仓稟,以赈贫穷。

《吴主传》注引《江表传》载权赤乌十年(247年)孙权诏曰:

建业宫乃朕从京来所作将军府寺耳,材柱率细,皆以腐朽,常恐损坏。今未复西,可徙武昌宫材瓦、更缮治之。

由上二诏,可知孙权尚有一定程度的恤民节用措施。但从孙亮(252至257年在位)、孙休(258至263年)以降,特别是至孙晧统治时(264至280年),每况愈下,积弊重重,屯田军民与广大农民倍受盘剥,苦不胜言。例如孙休在永安元年(258年)下诏说:

诸吏家有五人,三人兼重为役,父兄在都,子弟给郡县吏,既出限米,军出又从,至于家事,无经护者,朕甚愍之。其有五人,三人为役,听其父兄所欲留,除其米限,军出不从。

以上所说的吏家,即下吏之家。有五口男丁的吏家竟常有三人在外服役,而且还照旧缴纳限米,所以连孙休也感到太苛重,因而下诏削减一人服役。诏书是这样说的,是否能执行还很成问题。不过,吏家尚且负担如此苛重的兵役徭役,自耕农户和屯田兵民之家自然不会比此更好,只有更坏。继孙休之后的孙晧,是著名的暴君,史书所记其虐民事迹,至今读之,犹令人发指。对此,本书第十一章已有所介绍,这里就涉及屯田问题,再作些说明。如《三国志》卷65《贺邵传》载贺邵给孙晧上疏言当时的军民疾苦状况说:

自登位以来,法禁转苛,赋调益繁;中宫内竖,分布州郡,横兴事役,竞造奸利。百姓罹杼轴之困,黎民罢无已之求,老幼饥寒,家户菜色。而所在长吏,迫畏罪负,严法峻刑,苦民求办。是以人力不堪,家户离散、呼嗟之声,感伤和气。又江边戍兵,远当以拓土广境,近当以守界备难,宜特优育,以待有事,而征发赋调,烟至云集,衣不全裋褐,食不赡朝夕,出当锋镝之难,入抱无聊之感。是以父子相弃,叛者成行。……

另外,《陆凯传》还载有陆凯谏孙晧二十事,如言“征调州郡,竭民财力”;“农桑并废”;“江边战士,死不见哀,劳不见赏”;“州县职司,或莅政无几,便征召迁转、迎新送旧,纷纭道路,伤财害民,于是为甚”;等等。

前已叙及,早在孙权统治前期,吴军民生活就已处于贫困的境地,到孙晧统治时,如同以上贺邵、陆凯所揭示,广大吴国军民更坠入了绝望的苦海深渊,孙吴政权加到军民身上的苛重的徭役和赋税负担,更使广大军民喘不过气来,于是父子相弃,叛者成行。在这样的情况下,屯田事业怎能维持下去呢?东吴政权的残酷剥削特别是苛重的徭役,迫使屯田军民大批逃亡,这是孙吴屯田衰落的最主要原因。

其次,吴国将官令其部曲或屯田吏民经商逐利之事,也加速了屯田的破坏。早在建安二十年(215年)稍后,桂阳太守全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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