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部分 (第1/4页)

在布什拉街、诺曼底街和圣东日街现在还有几个老居民,他们还记得一 个叫做吉诺曼先生的老人,并且在说到他时总难免产生一些向往之情。在他们还年轻时那老人就已上了年纪。对那些满怀惆怅之心回忆那一片虚无飘渺的幢幢黑影——所谓过去——的人来说,他的形象还没有在大庙附近那些迷宫似的街道里彻底消失。在那些地方,在路易十四时代,人们用法国所有行省的名称来为街道命名,和我们今天的蒂沃利新区用欧洲全部首都的名称来命名一样,是绝对相似的。顺带说一句,这是向前,其中进步意义是显然的。那位在一八三一年依然健康到过头的吉诺曼先生是那样一个奇人仅仅由于长寿而值得一看,同时他也是一个在从前和所有人都一样而现在和任何人完全不一样的怪人。他是一个特别的老人,确确实实是另一个时代的人,是一个真正原封原样、稍带傲气的那种十八世纪的绅士,死抱住他那腐朽发霉的绅士派头,恰如侯爷珍视他的侯爷爵位一样。他已活过九十高龄,但仍步履稳当,声音洪亮,目光有神,喝酒不搀水,能吃,能睡,能打鼾。他有三 十二颗牙。除非读书,他不戴眼镜。他还有兴致自诩多情,但他又常说,十 年以来,已完全干脆拒绝了女人。他说他已无法讨人的喜欢。另外,他不说“我太老了”,而只说“我太穷了”。他常说:“要是我的家产没有衰败的话??嘿嘿!”,他的确只剩下一五万千法郎左右的年息了,他的梦想是希望能继承一笔遗产。能有十万法郎的年金,好找小姑娘玩玩,我们可以看出,他与伏尔泰先生绝不相同,他绝不是那种一生都是要死不活、与鬼魂为邻的八十岁老翁,这不是一位风烛残年的寿星,这位壮心不已的老人向来非常健康。他是肤浅、急躁、易动肝火的。他动辄大发雷霆,经常违悖事理。假如某人不愿迎合他的意思,他就经常举起手杖打人,好象他仍生活在大世纪①似的。他有一个女儿,五十多岁了,没有结婚,他一发脾气就痛打那个女儿,恨不得用鞭子抽。在他眼里,他好象只有八岁。他经常凶狠地咒骂佣人,常说:“哩!坏女人!”他骂人的话中有一句“破鞋堆的破鞋”!偶尔,他又镇静得出奇。他每天要一个得过神经病的理发匠来为他刮胡子,那理发匠可真厌恶他,对吉诺曼先生有点犯酸。原因是他那女人,一个风骚漂亮的理发店老板娘。吉诺曼先生相当欣赏自己对所有事物的分析能力,自认聪敏过人。他说过这样的话:“说实话,我很有辨识力,跳蚤咬我时,我有把握说出那跳蚤是从哪个女人身上跳到我身上来的。”他最喜欢用的一些字眼是“多感的人”和“造化”。他对“造化”的解释和我们这个时代对这词的解释不同。他坐在炉火旁,按自己的意思,把它编进自己的俏皮话里,“造化,”他说,“为了使文明什么都有一点,就连野蛮状态的有趣的标本也都给了它一些。欧洲有亚洲和非洲的一些样品,只是尺寸稍小些。猫是客厅里的老虎,壁虎是袖珍鳄鱼。剧院里的舞女是玫瑰妖婆。她们不吃人,但会把人咬伤,也可以这么说:‘一群女妖怪!’她们把人变成牡蛎②,再把他们生吞下去。加勒①路易十四当国时期(1661—1715)称大世纪。

②牡蛎是傻子的意思。

比人③只有骨头不吃,但她们也只有贝壳不吃。这就是我们的时尚。我们不吃人,但会咬人,不杀人,但会伤人。”

③加勒比人,安的列斯群岛的一个民族。

二有其主必有其屋

他住的房子是他自己的,在沼泽区受难修女街六号。那房子后来经过拆掉重建,在巴黎街道大改号数时门牌也许换过了。他在二楼拥有一套宽敞的老式房间,一边临街,一边对着花园,大幅大幅的哥白兰①绒毯和博韦②绒毯挂齐天花板,毯子上织着牧羊图,天花板上和壁杠里的画缩成小幅,又出现在每张围椅上。床前设了一座九尺长屏风,上有科罗曼德尔③漆。一幅幅长窗帘,随风舒徐,掩映窗口,极其美观。紧靠窗子下的是花园,在两排窗子的转角处有窗门,打开来,就看见一道台阶,大约有十二到十五级,那健步如飞的老人经常在这儿上下。在他的卧室隔壁,除书房外,还有一间最被他着重的居室,那是间接待女人的密室,墙上挂着一幅麦黄色的壁衣,上面有百合花和其他花朵,是路易十四时期大挠船上的产品,是德?维沃纳先生为他的情妇向苦役犯特别定的货,也是吉诺曼先生从一个脾气古怪在一百岁上死去的姨祖母的遗产中继承来的。他结过两次婚。他从来没有当过官,却几乎做了法官,他的神气介子朝臣和法官之间。他如愿意的话,很爱笑,也能显得亲密温柔。他在少壮时一个常受到妻子的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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