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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在课堂上曾出过一个作文题目“繁华的上海”,有的学生写出了抨击十里洋场罪恶的愤然之笔,文中写道:“瞧一瞧外滩,有一座和平之神的铜像,在走过不几步侵略中国的巴夏礼铜像,虎视眈眈看着他的后辈在侵略中国,黄浦江里的帝国主义兵舰大炮口,还朝着我们的土地,这难道是上海的繁华吗?”实际上,在陈鹤琴的内心深处,这种国家和民族的情结始终都很强烈。为此,在华童学校升国旗就成为陈鹤琴向租界当局力争的一项权利。

实际上,陈鹤琴的办学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其英国上司的制约。工部局规定所有华童学校的教学内容不能出现反对帝国主义和帝国主义侵华方面的内容。在现静安区中心小学(原工部局西区小学)校史室的展板上,记载了一件往事:在陈鹤琴主持华人教育处期间,在工部局所办的华人学校,每天早晨上课前都要举行朝会,师生们在操场上整齐列队,向国旗行礼、唱校歌,然后做早操;学校礼堂里挂孙总理遗像和中国国旗。为此,工部局主管学务事务的总办、英国人琼斯对陈鹤琴的举动十分不满。有一天,陈鹤琴被“约”去琼斯的办公室谈话。

琼斯开门见山:“你是不是在学校里升中国国旗了?”

陈鹤琴回答:“是的。”

琼斯又问道:“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学校?”

陈鹤琴回答:“中国学校。”

琼斯表现出了极大不快:“这是工部局华童学校,怎么可以升中国国旗呢?”

陈鹤琴毫不退缩:“这个学校里的儿童是中国儿童,这个学校的教师是中国教师,这个学校是在中国的地方,为什么不能升中国国旗呢?”

琼斯继续问道:“你知不知道学校的经费是从哪里来的?”

陈鹤琴回答:“是从纳税华人那边来的。”

琼斯有些恼怒,又重复了一遍前面说过的话:“这是工部局办的华童学校!”意思是说,办学经费是由工部局提供的,因此不能升中国国旗。

陈鹤琴很坚定地说:“工部局的钱就是纳税人的钱!”

琼斯听罢只好说道:“好的!再说!”

不久,琼斯把升中国国旗的事情提交到工部局学务委员会讨论,陈鹤琴在会上将在学校中升中国国旗的理由作了充分陈述。经过讨论,决议华人学校有升中国国旗的权利,但在校会上,同时须升工部局旗帜,标志校权之所属。就这样,在华人学校朝会升国旗制度一直维持了将近六年。直到1934年9月在陈鹤琴去欧洲考察教育期间,租界当局发通知,各工部局所属学校只允许在中国国庆日当天升中国国旗,同时须升工部局旗帜。在陈鹤琴的教育理想中,爱国、爱人、爱学问,是“做人”和“教人做人”的内涵与标准,而团结活泼、做事勇敢、清洁健康、生活快乐、遵守纪律、和气且恭敬则是中国人应有的素质,也是培养儿童的目标。中国人不能永远是“病夫”!他的这个思想体现在由他亲自作词,他的好友胡宣明夫人胡周淑安女士作曲的《工部局小学校歌》里,歌中唱道:喂!我的学校,教我们学的是什么?

喂!我的学校,教我们做人怎样做?

团结活泼,做事勇敢,清洁健康,生活快乐,

遵守纪律,和气且恭敬,

爱国爱人,还要爱学问。

啊!我的学校,我时时刻刻都爱你!

啊!你的教训,我句句都记在心里。《陈鹤琴全集》,第五卷,第556页,江苏教育出版社,1991年7月。1945年抗战胜利后,工部局西区小学更名为上海市立新闸路小学,增设民众教育班,后又改为上海市立第十区第一中心国民学校,1949年10月改称为上海市静安区第一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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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儿童教育社(1)

1929年7月12日,中华儿童教育社在杭州成立,其间正值西湖博览会举行,各地教育机构组团并送作品在教育馆展出,中华儿童教育社成立大会合影(二排左一是陈鹤琴)

南京市也组织各小学校长前往观光,陈鹤琴等人决定藉此召开中华儿童教育社成立大会。

追溯发展历史,中华儿童教育社的前身为由陈鹤琴、陶行知、张宗麟等人于1927年在南京发起成立的幼稚教育研究会。当时该会会员主要来自南京的小学、幼稚园和师范学校,不过10多人,团体会员仅3个,出版有《幼稚教育》;不久,陈鹤琴主持的南京5所市立实验学校和2所省立实验小学也加入为会员。当时,南京市各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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