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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襟坦荡,大有古人之风,我成都士子当真不错。吴节诗词一出,千秋之后,定然有人记得今夜种种。”文同知抚须哈哈大笑,转头对唐老爷道:“唐讷,我听人说吴节是你未来的东床快婿。你唐家的唐宓小姐已是名震四川的才女,杨宗之一代学问大师。还有仙逝的杨阁老、小杨学生。我巴蜀一地的文脉都汇集到你们家了,当真让人羡慕。既然吴节有如此绝世之才,先前你因何要轰他出去。是怕他抢了其他士子的风头吗?”

听文大人提起吴节是自己女婿一事,又想起自己先前对他诸多呵斥,甚至要着人将他轰出去。唐老爷唐讷面庞和脖子都热辣辣的,喉结滚动半天,尴尬得说不出话来。

府学教授见唐讷满面羞愧,心中好笑,道:“看样子,这个吴节得头名是实至名归了,大家没意见吧。”

站在那里的吴伦身体一颤:“他得第一……不……不行……”

文同知呵呵一笑,也不理睬吴伦,对教授道:“吴节进前十四肯定是没什么问题的,是否拿第一,还得问彩云姑娘。”

“对,下官却忘记了这一条。”教授点头。

正在这个时候,琵琶声又响起来,然后是穿云裂石的歌声:

“梦后楼台高锁,

酒醒帘幕低垂。

他年春恨却来时,

落花人独立,

微雨燕双、飞……”

一曲《临江仙》终了,然后又是“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第三十四章时间危机(第三更,再次求推荐

春潮带雨晚来急,淅沥的雨水落了一整夜,于是,城外的岷江涨水了。

穿越到明朝最大的好处是没有压力,生活节奏缓慢得令人发指。突然间,吴节感觉到自己有用不完的时间。他每天都会睡到中午才慢悠悠地起床,然后夹上一本书,拖着木屐,踩着四川特有的红砂页岩石板在大街上慢悠悠地走上一里地,去唐猪脚家吃面。

唐猪脚虽然姓唐,却与唐宓家没有任何关系。他家的大白豆炖猪脚是新津县有名的小吃,猪蹄和大白豆炖上一夜,都煮得烂了,整个汤色呈现出牛乳一样的白色。捞上一碗头汤面,将汤汁一浇,撒上翠绿的香菜和葱花,再勾上一勺油辣子,那滋味与后世一样,鲜香辣爽。

来到明朝一个多月了,吴节疯狂地爱上了四川小吃,从城北吃到城南,什么凉粉、三合泥、泥鳅钻豆腐,都一一吃了个遍。

原滋原味,食材上乘,却是现代社会所享受不到的。

富贵人家的公子少爷,原本有晏起的习惯。对此,蛾子并不觉得奇怪,通常都会埋着头小心地跟在吴节身后,亦步亦趋。

等到服侍完自家公子落座,这才叫了一碗豆腐脑,两个葱油酥,坐在一旁小口小口地吃着。

蛾子平日里看起来性格急噪,可在外面却恪守着一个侍女的本分,很少说话。碰到吴节闷得难受,逗她说话时,也不笑,只嘴角一抿了事。

就这样,一主一仆,一前一后在石板地上走着,脚步声轻盈清脆。吴节白衣飘飘,虽然身体还很瘦弱,可现代人的自信和从容放在这小巷、古城和飞花的春日里,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潇洒。蛾子又是那么一个伶俐可爱的小姑娘,想不成为新津县的一景也难。

吃过午饭,吴节通常会去新津西门桥下的那棵大榕树下泡上一杯绿茶,在暖阳下懒洋洋地看几页书。然后抬起头端详片刻江面上的渚青沙白,飞鸟回旋。

有时候,吴节心想,这样的日子也不赖啊,比起现代社会那快得让人喘不过气的生活节奏,这里就是天堂。

对于一个没有远大志向的人来说,这种生活才是梦寐以求的。

如果不是想着科举一事,吴节认为,自己大概也许会这样一天天过下去,然后一天天老下去。看着身边这个小姑娘慢慢和自己一道慢慢地皱纹满面,慢慢地头发花白。然后,蛾子和自己会相互扶持,佝偻着身躯,依旧每天一次面馆、茶馆来回踱步,彳亍而行。

少不入川,老不出川。

“可惜我并不是观光客,也没有这种闲适的心境。”

竭力摆了摆头,将这中莫名其妙的心思抛之脑后,吴节又振作起了精神,看了一眼手中的稿子,然后低头默背。直到日头西斜,直到杯中绿茶再也没有一丝热气。

“预感已经变成了真实,或许真要陷在这个世界再也回不去了。如果再不抓紧时间,就会被时间所抛弃。”

自从上次丢失了一天时间之后,吴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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