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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继续走开。

金仲看见我向走去,脸上掩饰不住的激动。我终于看到他脸上有夸张的表情。

我走到金仲跟前,把照片掏出来,递给金仲,冷冷的看着他的眼睛,目光尽量的透着威胁。

金仲把照片收到怀里,他甚至都没看一眼。

“你放心”金仲坚定对我说。

“无所谓了。”我故意漫不经心的说道:“我能治他一次,就能治他二次……但是,绝不会有第三次。”

金仲看我的表情,有点诧异。

我忽然觉得他也不过尔尔。记得我当初对他是非常的忌惮,想到这里,不禁好笑。

“替我给金师傅问个好。”我可没虚伪,若不是金旋子教我听弦,也许赵一二已经死掉。我很感激他。

金仲点点头。

我把金旋子给我的收音机和古曲谱一并还给金仲。

金仲愕然的看着我。

“我不需要了。”我说道:“做事的不是法器,是人。”

我等金仲走了,自己走到江边,看着长江,百感交集,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

江中传来一声汽笛,绵绵悠长。

(诡道算术之听弦完)

第209节

2010…9…1723:12:00

痴人

痴人是我的对他的称呼,别人提起他。都说他是个疯子。

我的朋友叫我疯子是表示亲热。但痴人被称呼为疯子,是因为在他人眼中,他的确是个神经病。

我要讲的故事,其实就想说说,为什么我把他叫做痴人,而非神经病。

我连续三年,基本上每天都要看见痴人。因为他住的地方,是我读初中时上学放学的必经之路。

痴人当年的住的地方,是个三角形的山包,一边是如今的体育场路,一边是东山大道。现在早就变成了住宅小区。就是长航医院旁边的那个一片住宅。当然和九十年代相比,这里的环境,早已物是人非。

当年痴人住的地方,就在长航医院的旁边,那时候,长航医院还不叫长航医院,是港务局职工医院。山包靠东山大道这边都是一排排的老式平房,住的都是港务局的职工;靠如今体育场路这边,当时还是汉宜村的老房子,私人房屋。

痴人住的房子,就在私房和宿舍平房之间的分界处——土包顶上。这里都是菜园子,只有个很小的单独小砖屋。窄窄的几个平方,痴人就住在这里。

我十二三岁天天都要走过痴人的家门。每天都能看到他在家门口,提水浇他屋后的菜园子,或者是修理他的自行车,痴人所有的生活都和他的那个二八式自行车绑在一起。因为我也常常看到他在街上骑着他的自行车到处游荡,游荡这个词不准确,他骑自行车的样子不是闲逛的那种,而是很谨慎的骑,很有目的性。当然,谁也不知道,他要骑到什么地方。

那个时候,痴人的样貌看着在四十岁上下,如果他能修理一下他乱糟糟的头发,和满脸的虬髯,他应该看起来年轻些。痴人很健壮,个子高大魁梧,一身的横肉,他很喜欢打赤膊,夏天就是光着上身,冬天就套上一件破旧的棉袄,但不系扣子。

痴人从不说话,至少我从没看见他说话。他也没跟我说过话,每次我看见他,就只是一闪而过。某些时候,和他也有眼神的交集。可我只是个小孩,没有勇气和他的目光长时间对视。但我记得住,痴人的眼神,并不像一般的疯子那样散乱,相反的,很有神采。

初中毕业后,我就没再看见过痴人。

又过了很多年,我的一个朋友在长航医院上班,我到医院去找他,看到痴人曾经住过的地方,突然就想起了痴人。

我突然很想知道,痴人的下落。就问我的朋友。

刚好我的朋友竟然很了解痴人的身世。

我朋友对我说,痴人本来是个大学生,八十年代的大学生。

我很好奇,他经历什么遭遇,让他成为了一个疯子。

我朋友说的很简单,大致的说了一下,为了让痴人的经历讲起来不太枯燥乏味,我加入自己的某些想象,重新叙述一遍。

痴人读大学的时候,当然不是疯子,身材健美,学业出色,端得是一表人才。他有个女朋友,和他很相配的女朋友。相处了整个大学时光。痴人和他女朋友一定很相爱。

但毕业的时候,痴人和他女朋友没有分在一个城市。痴人却没有因为空间的阻隔而放弃这份感情。但时间长了,他能坚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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