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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走得太慢了。”冥三少嫌弃的看了他一眼,停下了步子,不顾他的惊讶,弯身将他抱了起来,余光看见了还愣在原地的莫小樱,不屑的撇了撇嘴:“女人,你到底还走不走?”
“拜托你以后叫我名字——”莫小樱急行两步,怒目相视。
冥三少嘴角勾起,扬起了一个若有若无的笑。
“你这是什么意思——”莫小樱赶到了他的身边,跟着向前走着,却憋足了气,蓄势待发。
“好。”轻声不大,却很清晰,还带着笑意:“请问小樱姑娘,可以走了吗?”
第二十一章:集市购簪(求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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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还真是怎么听怎么别扭,莫小樱瞪向他,却硬是找不出理由来反驳,不太泄气的拿脚使劲的往山土地上跺了两下,才憋着一肚子的火缓缓的跟了上去。
因为一路是下山,倒没有觉得特别的累,小狼仔时不时的投个笑脸过来,也不知那冥三少和他说了些什么,他一路都很开心的笑着。
而那个冥三少,抱着个小孩,在这炎炎夏日,竟是没有出一丝的汗,还真是奇了去,可能就像那壮汉所说的,他也是修真人士,所以不谓人间的酷暑严寒。
经过这几天,她总算体验到了什么叫做风餐夜露——地为床,天为被的感觉果然很爽,就是全身被那些不知名的小虫子叮的也很爽,第一天夜里,她根本就没太睡觉,然后忍着全身那钻心的痒继续赶路时,那种滋味还真不是人受的。
也正因为如此,当她见到前方出现一个貌似小集市的地方时,那种喜悦简直是无以言表,远远看见一招牌上写着:如云来,三个大字时,再也不做犹豫,三做并做两步的跑了过去,在打算迈进时又停了下来,回头看向那一大一小两个慢步走近的人士。
“你们谁有钱借我一些用?”莫小樱不好意思的道,在这里,她还真算是身无分文,虽说包包里有纸票,若是掏出来,保管被当做神经病看待。
冥三少还是那副冷冷的表情:“莫小樱,这还没到地方。”
莫小樱听到他又在她名字上加重了语气,知道他是故意的,却不得不继续笑脸相陪:“我知道,可是,我们都赶了几天路了,也该歇一下了,不是吗?”
小狼仔适时的插进了话:“就是啊,三少哥哥,狼仔也好累。”
冥三少看了眼狼仔,又抬头看了下天色,刚想拒绝,忽见一熟悉的身影进了客栈,眼神闪了闪,当下改口道:“反正明日也该到了,那就在这里歇息一晚吧。”
莫小樱本以为想住店内已无希望,见他突然开口同意,甚至有意等明天再赶路,也顾不得去想他为什么改变主意,忙对着他伸出了手去:“我带着小狼仔到这四处去转一转就回来。”
冥三少不耐烦的扫了她一眼,很大方的从怀中掏出一串金叶子随手抛给了她,眼睛又转向那客栈里,还像赶苍蝇一般的对着她挥了挥手。
莫小樱这才发现他的脸色有点奇怪,好像很犹豫,很伤心,还带着一长串的怒火,她下意识的向着客栈里瞅了瞅,没想到这个客栈不大,倒真是店如其名,如云来,客如云来的意思吧,里面的人倒真是不少,那个大厅中已是座无虚席,只是,这里的人这么多,他是在看谁?
搜来搜去也没搜出什么结果来,莫小樱忍不住开口问道:“冥三少?你见到仇家了?——”
没有人回答,莫小樱收回目光,发现人已不在眼前。
“小樱姐姐,三少哥哥他进去里面了,我们要不要也进去?”小狼仔见她望来望去,便开口解答了她的疑惑。
莫小樱思绪一转,拉着他往人多的地方走去:“当然不要,我们去买些好东西。”
“好啊,好啊,我要吃姐姐给我吃的那种哈雷杯——”小狼仔兴奋的举手表态。
莫小樱顿时无语,哈雷杯,她掂了掂手中那数十片金叶子,心中暗想,现在,只怕是有再多的金子也买不到的,只是没想到,那家伙居然也是个有钱人呢,还真是看不出来,又或许是这个世界的金子就和她们世界的硬币一样,并不值钱。
事实证明,无论在哪个朝代,黄金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价值。
莫小樱晓得这一点后,开始像一爆发户一样的显摆,财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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