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部分 (第1/4页)
联袂讨伐。
但现在荆棘玫瑰就要这么做——部落头领们已经知道对方的性格和做事风格了。别的不说,残忍、凶狠、果断这三样,这个坐在主位后面并一脸微笑的年轻人,他已经占全了。
荆棘玫瑰已经摧毁了本地两个最大的部落,还杀了本地所有的异能师,如果只是想要维持之前那种治理格局的话,这种战绩已经足够辉煌。所以,部落首领中的聪明人已经明白到,荆棘玫瑰是要以此表明自己的强大和不可撼动,他们要改变之前的惯例。
但他们要改到何种程度呢?其实马奇人上台之后,各部落的日子已经很不好过了,实在经不起荆棘玫瑰进一步的压榨,难道上天真要把自己逼上绝路吗?
大帐内的气氛分成两半,部落首领们神情悲苦、内心凝重;而周围那些荆棘玫瑰的大爷们,他们的每一根骨头里都充满了骄傲和轻蔑。
沉默中,主位上传出一声轻咳,下面的脑袋立即齐刷刷地抬起来一点。
“你们,可以称呼我为汤森。”年轻人拿起了酒杯,用非常柔和的语音打破了大帐内的沉默:“请各位举杯,祝贺我顺利接受马奇人的一切,哦!或者是我拿走马奇人的一切。”
这个开场白,还真是坦白到残酷啊!
大家都是用两只手去端起酒杯,没有别的原因,就只怕自己失手掉了杯子,被当成不好的榜样拖出帐外砍为肉酱——想当初在另外一顶大帐里,瓦胡他爹就是这么死的,而现在呢,瓦胡就拿着一根狼牙棒在大伙背后溜达,还时不时地发出一声冷笑。
如此阴森恐怖的气氛下,没人去想瓦胡跟汤森到底是什么关系,他们只想知道自己要付出什么才能保住小命和部落……美酒虽然入口了,却如泔水一般难以下咽。
汤森首先举起酒杯,但他只是做了一个喝酒的姿态就放下了,连嘴唇都没碰到杯沿。大家不是瞎子,自然都看到了,而且都很奇怪,难道酒里面有不好的东西?
“其实,我只是不喜欢这个酒杯,太他妈俗气了;我也不喜欢这个酒,太他妈粗劣了;我更不喜欢这个帐篷,因为上面镶着人皮。”汤森的理由很令人诧异:“我的出身背景跟你们不一样,我的身体排斥这些玩意。”
“端酒杯做样子,就是我能做到的最大程度,原因是要给大家面子。另外嘛——作为拥有者,我至少要在丢弃这些东西之前使用一次。”汤森这说法很新鲜,但听在部落首领们耳中却很刺耳,心中的腹诽也不少:什么叫丢弃之前至少要使用一次啊?!这都是我们之前梦寐以求却不可得的东西好不好!?
那些跪在汤森脚下的女人们,都已经无法抑制的战栗起来。因为毫无疑问,她们也属于要被丢弃的物品之一,而丢弃的意思,不用解释大家都明白的。
“之所以这样说,是想让你们明白一个事实,那就是我跟你们不一样。”汤森把话说得很明白,一点儿也不担心他们会伤心。其实这种狠话也就只能在这个时候说,如果大家的关系更近一步,说这个就不合适了——吓唬人这种事,隔三差五就来一次的话双方都会疲劳的。
“为什么不一样?我也是两只眼睛,你们也是两只眼睛,哦!还真有一只眼的,抱歉抱歉啊!别担心,我们在长相上差不多。”汤森用食指点点胸口:“我们的真正区别在这里。”
部落首领们看着汤森,不明白他的用意。
“你们看重的东西,我不看重;你们想要的东西,我不想要。所以别以为我会抢你们的财产,奸淫你们的妻女,我没这闲工夫。”在大家的疑惑中,汤森说出了最终答案:“同样的道理,我心里想要的东西,你们无法理解;我要去做的事情,其实跟你们毫无关系。”
部落首领们大概明白点汤森的意思了,但这话……也太直白了!
“所以,我跟你们有所关联的层面不多,我对你们的要求也很少。消灭马奇人和另一个部落,是因为他们冒犯了我的朋友。”汤森笑了笑:“在他们攻打瓦胡部落的时候,你们有的出过人,有的出过物资。我不管你们是不是被迫,这种罪行必须要用功劳来抵消。”
“所谓功劳,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资,但你们没有选择的权利,我说了才算数。”汤森根本没给对方开口的机会,身为一个征服者,他的气势足够:“如果你们能做到,那么你们就能长命百岁,子孙满堂;如果做不到或者妨碍到我,那你们就要被碎尸万段,家破人亡!”
“叮当!”一声,有人的杯子掉了。
“你是不是要反对我的话?”汤森平静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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