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部分 (第3/4页)

!我身上的卷轴早都在天荡山脉用光了,身上的钱也都被你吃光,连买个白卷轴都不行,你让我怎么卖?”

加拉曼迪斯像个孩子似的笑了。露出一口白牙,道:“这个是你地事,和我有什么关系,反正到时候吃不到美食,你就小心吧。我可不介意把在天荡山脉对你的锻炼再来那么几回。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和你玩儿。”

“你。。。。。。”看着加拉曼迪斯无赖似的样子。念冰拿他还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遇到这么位大爷他也只能忍了。

正走着,前面传来车轱辘与地面磨擦的声音,响动从轻微到清晰,念冰抬头看去,发现一个商队模样地团队正朝自己和加拉曼迪斯的方向迎面而来。

商队最前面,是大陆最流行的组成部分--佣兵,十余名佣兵成|人字形护卫着最前面的马车,马车从外表看很普通,一共十余辆马车,竟然有超过一百名佣兵守护着,从这些佣兵的样子来看,能力应该都不差,怎么也是些高级战士。看来,这个商队的油水很肥啊!

“咦,念冰,这是你们人类的商队吧?”念冰注意到的加拉曼迪斯自然也看到了。

念冰颔首道:“应该是的,否则不会有那么多佣兵。”

加拉曼迪斯嘿嘿一笑,道:“问题解决了,你不是没钱吗?这个商队那么多人,值钱的东西一定不少,你去抢了他们,我们不就有伙食费了?”

念冰瞪大了眼睛看着语气轻松的加拉曼迪斯,声音提高了几分,“你让我去抢劫?”

加拉曼迪斯理所当然似的道:“当然,没钱就抢嘛。反正钱在他们手里也是花,在我们手里也一样是花。快点去,只要你抢了足够的钱,我就告诉你昨天你问的那个关于光元素的问题,怎么样?这个条件不错吧。”

念冰哭笑不得地道:“可是,伟大的加拉曼迪斯,我是厨师,或者说是魔法师,这青天白日地你就让我当强盗,恐怕不妥吧?要是遇到了奥兰帝国的官兵,我就是跳进天青河也洗不清了。我们现在在奥兰帝国境内,以后成了过街老鼠,还吃个屁美食。”

加拉曼迪斯哼了一声,道:“你哪儿那么多废话,别跟我说利害关系,与我无关。我只知道钱可以买吃的。快去,否则,别怪我对你不客气了。别忘了,我随时都可以取你的小命。”

虽然念冰明白加拉曼迪斯是舍不得杀自己的,但他更明白,如果自己不依加拉曼迪斯的意思,恐怕以后的日子都不会好过。无奈的叹息一声,趁着那商队还没有注意到自己二人,赶忙从空间之戒中取出了魔法使那身行头套在自己身上,带上了面具,感觉总算好了一些。

看着念冰地打扮,加拉曼迪斯哈哈大笑起来,“你怎么跟个小丑似的,赶快去吧,我在这里等着你。看,看什么看。难道你以为高贵的、伟大的加拉曼迪斯会做抢劫的无耻行径吗?”

无语。你不能无耻,就要指挥着我无耻,这是什么道理?哦,对了,和他根本没道理可说。懒得再多说什么,念冰给自己身上释放了一个暴风雪咒语,他现在没有了魔法卷轴保护,在各方面自然都要小心一些。

商队与念冰不断接近。念冰走在大路正中,挡住商队必经之路站了下来,而加拉曼迪斯早已经自己到路旁休息去了,顺带看好戏。

佣兵们自然注意到了这个不速之客。各自抽出了手中的兵器。但念冰毕竟只有一个人,并没有让他们过于紧张,最前面地佣兵中分出三人,马速骤然加快朝念冰奔来,眨眼间已经来到他近前。

当中一名佣兵身材高大,看上去四十多岁,佣兵标准装束皮铠穿在他身上显得气势逼人,光头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放光,相貌粗犷,一看就是豪爽之人。“朋友,我们要从这条路过去,还请你让让。”他很客气地向念冰道。毕竟,佣兵是执行任务地,谁也不愿意多惹麻烦。

念冰心中暗叹。故意让自己的声音变得沙哑一些,“废话少说,拿点买路钱就放你们过去。我是抢劫的。”第一次干这种事,他也只说的出这样的开场白了。

对面地三名佣兵都是佣兵行业的老手了,一听念冰的话就明白自己遇到了个菜鸟强盗,旁边的两名佣兵刚要发作,却被先前的那名说话的佣兵拦住了,先前那佣兵挺着他那颗光亮地光头,大大咧咧地向念冰道:“这位兄弟,在家*父母,出门*朋友。我们刀王佣兵团交你这个朋友了,大家都叫我流浪,人送外号镀金刀,这点钱你拿着。”一边说着,他从怀中摸出个脏不啦唧钱袋扔给了念冰。

念冰接过钱袋打开一看,惊讶地发现,这钱袋里竟然有十几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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