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 (第1/4页)
我、小白,好歹是搞纯文学的。我想:琼瑶,跟金庸一样--不入流!
一个,骗男人们做英雄梦;一个,哄少女们去怀春……
谈不来,甩手就走;叫我,也没回头。
……
后悔呵!后悔一万年!
谁知世界会颠倒?!金庸、琼瑶,都出大名、发大财了。
如今,真是:人、财、名,三空!
早知,我学伊丽莎白女王的老公菲利普亲王。
……
网上,总有些网友批评--吃软饭。
这,是不对的。有饭吃就不错了,管它饭软饭硬?
你看看我:一大把年纪了,还要靠“倒鲁”来出点小名,累呵!
老鲁也不好!文章除了骂人,啥也没有!还奉为至尊?颠倒!
干脆,我头坐在椅子上、用脚丫子打电脑……
突然,想到了小毕、毕加索。
人家,好好画出不了名,就乱画!乱画,反而出名了,名扬四海、名垂青史。
对,我乱写!
……
最近刚乱写了一批作品,感觉不错!
网友,却在我的小说《荒唐》后面跟帖、骂:瞎写,我看你妈小时给你喂多了大粪!
唉,真笨!《荒唐》,就要荒唐着看;《颠倒》,就要颠倒着看……
哪个老娘们,不会生、瞎生,生出你这个蠢儿子?!
……
自然,也有很多网友夸我、要跟我学……好!我,就在这里传授--我的写作技巧--
二窝头、兑工业酒精,喝、往死里喝!
喝它个--天旋地转、分不清东南西北……而后乱写。
想咋写咋写、想到啥写啥,跟着感觉走,走到悬崖边、勇敢地往下跳!
……
还有个秘诀(回帖者可见):
我们,一起乱写,形成流派、引导潮流……
让大家跟着学!等大家一起乱写了;
颠倒!我们再正经写。
创作于 2008…4…16 至 4…18
卖淫合法好不好
顾晓军小说·三卷《卖淫合法好不好》
大雨滂沱。
没法外出,踏青、赏春;便接受了某网站的邀请,做评委。
……
虽在评委的位置上,思想、却又开小差了。
我,经常被邀请、经常开小差。
时去白宫布道,时去克里姆林宫讲经……自然,也常进出中南海。
这会,我就不得不思考一个极严肃的、重大的问题--
……
美国人,卖不卖淫?美国:穷人,大概还是要卖淫的;富人,当然可以不用卖淫了。
日本人,卖不卖淫?日本人,当然卖淫;女优,就是卖淫女。
法国人,卖不卖淫?法国人,也卖淫;《茶花女》,写的就是一个妓女。
英国人,卖不卖淫?英国人,也肯定会有卖淫的。
……
全世界都在卖淫。
那么,最早的卖淫,从啥时开始的呢?
民国、清、明、元、宋、唐……一朝一代,我往上推算着。
……
卖淫合法好不好?没想过。
电脑上,网络视屏辩论会、正在进行中……
“如若让卖淫合法化,必将破坏社会的公序良俗,腐蚀人们主流价值与道德观。”
“还将导致性病、艾滋病流行,危害国民身心健康。”
“也将破坏婚姻家庭关系,诱发各类违法犯罪,造成社会不稳定。”
“因此,我国一直作为违法犯罪加以打击;这是利国利民之举,得到了绝大多数民众的拥护。”
……
“卖淫,属:个体、人性、私领域、性自由……等等。”
“卖淫,是人类社会一种普遍现象。”
“作为社会现象,卖淫与取缔之间,是:私与公、个人与国家、自由与制约的对立的关系。”
“制约与干涉,不是不可以,而是要看制约的目的、与预期达到的效果。”
……
“将卖淫定位于非法,是将道德直接提升到法律的层面。”
“这,是一个法治社会成熟的表现!”
……
“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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