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1/4页)
海浪拍打在礁石上,溅起了几尺高的洁白晶莹的水花。夹杂着鱼腥味的海风拂过海滩,停泊在岸边的小船也跟着海风的节奏摇晃起来。巨轮航行至海边,稳稳地停在小船后面。
“啪!”
沉甸甸的脚印印在沙滩上,深深嵌入松软的沙子里。长靴的主人生了一双大脚,面貌却和女子一般天生丽质。唇红齿白,面若冠玉,穿着黄色蟒袍,头戴乌纱却丝毫威风不起来。瘦弱的肩膀撑不起黑色披风,一条玉带斜斜的套在腰间,就像是个自行车轮胎一样……
他是个宦官。
“娘娘咧,风浪忒大了。”
宦官感叹了一句,解下披风,随手交给了候在身边的小厮,自个儿已经迫不及待向海边的几间小屋走去。小厮接过他的披风,朝着身边的侍卫使了使眼色,“保护大人安全。”
身穿飞鱼服的锦衣卫点了点头,一阵小碎步连忙追了上去。
“阿嚏!”
海风袭来,宦官打了个大喷嚏,惊的一旁刚刚赶上来的锦衣卫慌张脱下自己的披风呈上前,对眼前这名宦官的关心全写在了脸上。
能不关心吗,站在他面前的可是朝廷内宫监太监、锦衣卫千户、下西洋总兵正使郑和郑大人!郑大人要是有个什么闪失,这日子就不用过了。
郑和用手擦了擦鼻涕,正巧碰上手下递来的披风,于是索性在上面又擦了擦手,笑嘻嘻的边走边说道:“毛根老弟,你不用担心咱家,咱家可是要成为航海王的男人,怎么会在这里就倒下。”
“航海王!”毛根若有所思的低头想了一阵子回答道“郑大人这次出海立下大功,回去后被万岁爷封个航海王也是应当的。”
郑和晓得自己一时口误说错了话,干笑两声,边走边指着四周金灿灿的沙滩对毛根解释道:“老弟,咱们现在在的这个岛,叫苏门答腊岛,整个大巽他群岛除了爪哇岛就数它最大。咱家一定要在这里大展身手。”
“苏焖……打蜡?大人,这里不是金洲岛吗?”
“没有错,不过在番人那里,称呼此岛为苏门答腊,意思是“光辉绮丽的乡土”,咱们平时习惯把这里称作金洲,是因为此地盛产黄金的缘故。”
郑和没有骗人。这块儿总面积占了印度尼西亚四分之一国土的黄金岛,在16世纪曾经吸引了大批的葡萄牙探险家来这里淘金。苏门答腊岛上,既有丰富的煤、石油、铁、金、铜、钙等矿藏,还有橡胶、油棕、椰子这些热带产物,以及大王花、红毛猩猩这些珍惜的动植物。
从十六世纪大航海时代开启后,苏门答腊成为葡萄牙、荷兰、日本等国的殖民地,岛上不完善的政权渐渐被列强取缔。直到1950年,苏门答腊正式成为印度尼西亚的一部分。
或许很多人都已经不记得,早在14世纪,明朝的船队就已经到达过这块儿黄金国度。只不过郑和的船队为了宣扬“以和为贵,四海一家”的中华文明,仅仅只在这里走了个过场。
“屁,都是屁,到嘴的肥肉哪能让给别人。”郑和心里嘀咕着,目光撒向四周。忽然,他注意到一名皮肤黝黑、在海边嬉戏的小女孩正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的注视着他。
郑和走上前,摸了摸小女孩的脸蛋儿,“小姑娘真俊俏,我们是大明朝皇军的干活,你知不知道八路……啊呸,这里的国王住在哪儿?”
小女孩儿好奇的注视着这个和自己肤色不同,脸上笑得像朵菊花一样的怪蜀黍,忽然抓起一把沙子撒向他脸上,然后撒腿就往家跑。
“啊!眼睛!我的眼睛!”
郑和疼的在海滩上打起了滚,毛根大惊失色,赶紧走上前掰开郑和的眼睛吹了又吹。最后扶着双眼红肿的郑大人回到船上,靠船医清洗消毒后才算恢复了正常。
“果然是穷山恶水出刁民。”郑和躺在床上,揉着还在发痒的眼皮嘟囔道“咱们大明朝的孩子比他们乖实多了,哪有拿沙子撒人脸上的。”
“郑大人,下官来时已经打听过了。苏门答腊国国王是苏丹罕难阿必”总兵副使王景弘摸着胡子微笑道“永乐三年时,苏门答腊王还曾派遣使者阿里来我朝中进贡,说起来也算是我大明朝的友邦。”
郑和没有接话。他摆手屏退左右,房中只留下王景弘一人。郑和阴狠的一笑,对王景弘做了个数钱的手势:“王大人,咱家是个阉人。这弘扬国威的事我不懂,可是我知道,万岁爷花了大把银子让我出这趟海,我不能空手而归。苏门答腊遍地都是黄金,可是他们的军队太烂了,这块儿宝地留给老迈的苏门答腊王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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