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 (第1/4页)

“我为什么要低三下四地向别人讲道理?”他说。

投票结果,老板们以微弱优势获胜,工资实行封顶。

乔丹只好接受这个事实,不过他撇着嘴,像个预言家似地说:“在5至10年内,人们就会感到我所做的这一切的重大意义。”

这场风波平息之后,乔丹开始投入公牛队的集训。这次集训是不同寻常的,因为公牛队里新近加盟了一个特别的人物——有“大虫”之称的丹尼斯·罗德曼。

如果我们把乔丹称之为NBA的“神”,那么罗德曼就是NBA的“妖”,或者是“魔”,这个人绝对是另一方极致。

请来罗德曼,是公牛队的一步险棋,因为此人名声太臭,极难管束和与人相处。而且从背景上看,他出道于底特律活塞队,是活塞队两次夺冠的功臣,也就是公牛队在80年代末的死敌,他与皮彭的一场斗殴,至今还令人们记忆犹新,而皮彭脸上也留下了一个永久的疤痕。

罗德曼后来转到马刺队,他在那里更是“一条臭鱼搅一锅腥”,不参加训练,不服从教练指挥,与对手打架,嘲笑队友,坏事做绝。马刺队深受其害,忍无可忍才把此公“卖”掉。

不过,罗德曼的球技是一流的,他的绝活是抢篮板球和防守,这个魔头曾被评为最佳防守队员,并且连续4次夺得“篮板王”的称号,公牛队正是看中了他的这个本事,让他充实队伍的内线实力。

乔丹对罗德曼的到来表示欢迎。有一种说法是,请罗德曼加盟公牛队,也正是乔丹的主意。乔丹后来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这种说法,但是所有人都知道,如果没有乔丹复出,公牛队根本不“敢”引狼入室。因为乔丹是一只老虎,有他在,就能有人镇住罗德曼。菲尔·杰克逊也正是看中了这一点,乔丹可以把罗德曼的消极影响压制到最低,那样一来,罗德曼的积极作用就会成为公牛队的一笔财富。

乔丹说:“丹尼斯是一个很有个性、非常聪明的球员。至于他场外的生活那是他个人的自由,我们不会干涉他的生活。同时,我认为他也不会让场外的东西影响球队的比赛。”

罗德曼也说:“我知道我到公牛队来干什么来了,他们需要我抢篮板球。就这样,迈克尔负责得分,我负责抢篮板球。我想我能助迈克尔一臂之力,再拿一个总冠军。”

事实证明,罗德曼是一个相当知趣的家伙,他在马刺队时以嘲笑马刺队的头号球星大卫·罗宾逊为乐。但是在公牛队,他却只争“老二”,他知道他根本无法撼动乔丹的领袖地位,所以他充其量,只是抢乔丹的几个镜头而已。

事实同样证明,乔丹是一个伟大而宽容的领袖,他最大限度地让“妖虫‘罗德曼”改邪归正“了——至少在比赛场上是如此。罗德曼不再迟到,因为乔丹从不迟到;罗德曼不再缺席,因为乔丹从不缺席;罗德曼认真打球,因为乔丹正是这方面的楷模。

但罗德曼还是罗德曼,他的头发仍是一天一种颜色,他的私生活仍然稀奇古怪、花样百出,他穿女人的衣服,拍裸照,出版炫耀他与麦当娜私生活的自传,等等——乔丹均视若不见。他唯一关注的只是罗德曼在场上的态度,“妖虫”若在场上有一丁点兴风作浪的意思,他会毫不客气地指出。而这个世上能让罗德曼闭上嘴的人,只有乔丹。

有乔丹的凝聚力,罗德曼就会与公牛队融合,公牛就多了一个垄断篮板的“牛魔王”。这是公牛队在这个夏天最大的收获,一支NBA历史上最伟大的球队也就奇迹般地诞生了。

迈克尔·乔丹又开始缔造一个全新的神话。

完美的赛季

1995—96赛季成为NBA历史上最富传奇色彩的一个赛季。芝加哥公牛队因为乔丹复仇的欲望和罗德曼的加盟而倍受世人关注。所有人都把他们列为夺标的最大热门。

但谁也没想到公牛竟然会在常规赛就倾尽全力地大开杀戒,直杀得28支球队面无人色,谈牛色变。创纪录地取得了72胜10负的成绩,而以前1971—1972赛季湖人队的69胜13负被认为是本世纪不可能被打破的记录。

1995年11月5日,联合中心体育馆。公牛队主场迎战夏洛特黄蜂队,乔丹并不是唯一闪光灯最集中的地方,罗德曼染成金黄色的头发首次在芝加哥亮相。他一场拿下21个篮板球,向新东家交了一份完满的答卷。乔丹独得42分,重现昔日风采。公牛队107比83大胜黄蜂队。赛后皮彭说:“比赛的胜利令我们很兴奋,因为我们找到了总冠军的感觉。”这是公牛队的第一场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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