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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里看过,当时虽然看着觉得不错,但是还是不够动人。放在小说里,有了前因后果,感觉就来了。是一段小高潮的文字。蛮喜欢的。

三灵电器 对 我 说 10…06…15 21:57

蛮喜欢都市女性的小说。但很多写得不够“雅俗共赏”,或者不够洋气和上档次,就是那种格调不够让人折服。你的好,调调很足的。期待下面的更精彩!

新浪要注册了才能发表评论,我不爱弄了,就回复在这里。

当时明月(晓萱)留言甚多,在Q上和新浪,我有待整理。她自己对文章的见解和建议的就可以弄一章节了。

还有一个ttdmm和花自开自落,我得特别说一下这两人。ttdmm身为挺大一领导,总是在鼓励我,从知道我博客起,一直从头翻到尾。这两年,我的每篇博文她都跟帖留言。我却总是做不到对她这么关注这么好。她说:你要是不成名你就别来见我!这话吓得我好长时间不敢去她那边。

花自开自落是《那二的烟火》的第一个读者,那天,这个空中飞人来京开会,我刚好也在国贸附近开会,两人久别重逢在被窝里好一顿八卦。余下,我叫她看看这些字。她一口气看完。说:好。至少小资和中资这两个阶层的读者能够吸引住了。

年初有人看过两三万字的《那二的烟火》立马驱车赶来,说千万别再浪费才华了。要写,你的许多东西是别人无法复制的。这些赞誉,对于我这样一直很颓废,很期望安定平稳并无远大理想的一个人竟然是个负担。成名,这个词,我想起来都胆战心惊。这从不曾认真地出现在我的理想之内,平时连个闪念都不曾有。可是,为了这些人的话,我今年有几天无法成寐。真像被扔在一望无垠的大海里,远远的有座模糊而高贵的灯塔,我看得见,却因害怕失败而没胆量上前。成名,呵,这个词太重了。我都怕我努力过了也背负不起。只好埋头写吧,做好该做的事情。

写作这件事情,真的很磨人。我并不缺乏灵感,这个年纪阅历和灵感正四处喷涌。于我来说,把写作当成一种职业,就是煎熬。我甚至喜欢想过做一个流水线工人,每到工作的时候心里默默地念着:一个,两个,三个,四个……这样把时间给耗过去。可是,我想没有老板会用思维这么跳跃的流水线工人。

哈哈,扯远啦,扯远啦……

十三、搞笑的非主流家庭(1)

黎光是个极度热爱生活的人,他非常擅于劳逸结合,总是在百忙之中为自己腾出时间来休闲活动。公司的业务量增大,有阵子他忙得没空出去玩儿,就想添点人手。在几个月前他租了个办公室,一个商住两用的超大套间很快填上了人口,没几天增加了4、5个职员,放在偌大的空间里感觉稀稀拉拉。黎光留了一间房做休息室,中午午休不用回家。这个地方利用的频率因为他和袁嘉的关系紧张程度越来越频繁起来。

每次袁嘉一折腾,他就赌气自己住到办公室里来,可是他发现每次自己前脚到,后面他的全部行李就有人帮他送了过来。袁嘉对他的臭脾气一贯不让,一个犯了错误的人,还有资本耍性格。要走就走么好嘞,从这个家里出去,你前面35年都算你白混。房子是我的,票子是我的,儿子是我的,跟你没多大关系。儿子容许你见,好,一个星期看一眼。想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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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光最长在办公室住过一星期,开始着实高兴过几天,后来,就再也高兴不起来了。他想家里的可口饭菜(每一个帮佣都被袁嘉调教得不错),他想儿子。想袁嘉。他从来没想过离开袁嘉。可是袁嘉总要跟他离婚。离婚。离婚!离婚,离婚,离婚!他就偏不离。

黎光才不是笨蛋,重新找一个,谁都容忍不了他。他要做的事情太多,没那么多时间去哄女人开心。他的感觉来得太快,保不准啥时候就越轨,别的女人也不能像袁嘉这么闹过了就完。他挣钱就是为了叫袁嘉和儿子过上好日子,把所有的钱都叫袁嘉掳了去他愿意。那么多年下来,走过万水千山,也只有在袁嘉这里能找到家的感觉。他依赖她。

办公室的休息间里已经堆了黎光许多生活用品,足可以叫他完完整整地生活起居了,可是越呆越没劲。和别人约会几次后也不觉得特别有意思,回到办公室里该做的都做完了,黎光开始一分钟一分钟的数时间。唉,怎么如此度日如年。他把东西一件一件收拾起来,搬到车上开始准备回家。

十三、搞笑的非主流家庭(2)

“袁嘉,我回来啦!袁嘉,开门呀!”

袁嘉暗笑,不是走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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