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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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作诗,爹作诗。”孩子六岁,还不太懂事。“唉!”李煜长叹一声,“诗言志,我就给孩子写上一首,让他留个纪念吧。”

“哟,”韩妃摇头。“这话可不吉利呀!”

“亡国之君,还有什么吉利可言。”李煜说罢,提笔蘸墨,写了一首词,称作《谒金门》 :

真无价,千里江山如画。现今已付人手下,回头万种怕!

小儿膝前声恰恰,娇妻常把往事挂。宫廷故情犹难罢,尽是亡国话!

写毕,李煜早已泪流满面。加盖了自己的金印:“仙来我儿,你仔细保存吧。”

仙来年幼无知,韩记却处处张扬:“要说咱们万岁爷呀,他可真能忍。表面上满足、高兴,心里不定多难过呢。你们看看,他给他儿子仙来写的这首诗,多深远呀!”

“可不是嘛!”缤妃们有的羡慕,有的嫉妒。“母以子贵。咱们爷要是再有那天,你就一准能当皇后!”“那可谢天谢地了。”韩记更加兴奋。

大伙七嘴八舌,说说笑笑。唯有一人沉默无语。书中交代:这人名叫秦飞鸿,外号叫“三字经”。怎么起了这么个外号呢?原来,秦飞鸿的一生,只认准了三个字,那就是:勇、信、虑。他把这三个字视为经典,自己给自己才取了这个“三字经”的绰号。

先说那个“勇”字。

秦飞鸿家住河南登封县小桥村,距武林圣地少林寺仅仅九里。近朱则赤,由于挨着武术窝子,村里就出了一批“打手”。这批“打手”参差不齐,有的心地善良。也有的品行不端。秦飞鸿的父亲是个穷人,靠着几亩瓜园为生。有一天,几个“打手”自恃强硬,吃瓜不给钱,又把瓜园糟塌得不成样子。秦父忍无可忍,与他们争辩几句,便被那些“打手”打得遍体鳞伤,回家不久就离开了人世。秦飞鸿当时才七岁,幼小的心灵埋下仇恨:我也要练武,只要有了那个“勇”字,就不受欺侮了!为此,他自己剃光了头发,跑上少林寺,当了小和尚。一晃就是十七年,秦飞鸿二十四岁了,艺业精通,纵横无敌。为了替父亲报仇,他手持紫金棍,瞒着师父,偷偷潜回原籍小桥村。可惜,沧桑易变,他那头号仇人已经病故了。按说,当年的元凶既死,冤仇就该化解。可是秦飞鸿自恃有“勇”; 他竟把仇家的子女伤害。过后还扬扬得意。“只要有‘勇’; 心想事成!”

再说那个“信”字。

秦飞鸿七岁出家当了小和尚,佛门规定,出家人讲究“五戒”,那就是:杀、盗、淫、妄、酒,不准杀生、不准盗窃、不准淫乱、不准妄想、不准饮酒。秦飞鸿替父报仇时,不仅犯了杀戒,而且还犯了“淫戒”。原来,仇家有个小女儿,年方十九岁,生得亭亭玉立,很有姿色。那天也是该着,盛夏酷暑,女孩从姥姥家回来,累出一身热汗。吃罢午饭,她回到自己的闺房,立刻洗浴。天气太热了,洗浴完毕,姑娘也没穿衣服,赤条条一丝不挂,钻进了纱帐,准备午睡。秦飞鸿杀死了仇人的儿子,还不解恨。当他问明仇人还有个女儿时,便一脚踢开闺门,闯进屋中。试想,一个二十四岁的青年和尚,从未接触过女人。此时此刻,他被床上的裸女惊呆了,男人的天性当即迸发,不顾一切,脱了衣裳,猛扑上去。女孩十九岁了。情窦已开。她并不知道家中发生仇杀,和尚扑上来,她还在梦中,似醒未醒,所以作出许多亲昵之态。事后,秦飞鸿长叹了一声,留下女孩一条性命,返身回归少林寺。这事被师父知道了,十分恼怒:“你破了杀戒、破了色戒,再没有资格当少林弟子了。为人无信,妄活一生。你走吧,今世休见!”

“这……是。”秦飞鸿下山,心中十分后悔。他责怪自己:替父报仇,杀死仇人后代尚可有理,奸淫人家的女儿却大错特错了!都怪自己一时性急,失去佛门信义。师父说得对,为人无信,妄活一生。怎么办?我得严惩自己,终生记住这次教训。于是,他买了一口快刀,躲进古庙,自己给自己处以阉刑!割掉了那条“祸根”。快刀过头,疼得他倒身昏死。后来,几个要饭的花子把他救了,对他的行为大惑不解。秦飞鸿却笑了起来,“这才对得起那个‘信,字!”

三说那个“虑”字。

秦飞鸿自残之后,很快成熟起来。这次所付出的代价太高了,因而,不论再发生什么变故,他都能反复考虑,三思而行。凭着自己满身武艺,不愁一碗饭吃。可是,一个净身之人在社会上很受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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