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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声请人所有之藏书14608册,并经烧毁无存,业经台中地方法院判决(证一号)、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决(证二号)、‘最高法院’判决(证三号)确定,应赔偿价金及诉讼费用(证四号)。 二、相对人迭经催促(证五号),仍不自动履行上开债务,声请人依法自得以上开确定判决为执行名义,声请就相对人所有之财产(先就台中市政府市长室内财物部分)为强制执行。 三、查台湾各县市,府库不足情况严重,台北县政府且以财务衰竭闻,台中市政府也危在旦夕。缘以‘中华民国’在蒋介石秘密谈话中,都有‘亡国情事’(证六号),何况其下级衙门?为此特请迅予定期执行,以赴时间,以保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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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述:一元钱官司与禁书事件(6)

“4月15日,宋楚瑜下令秘书处机要室回件,告以追踪处理;4月19日,台中地方法院法官赵春碧下达执行命令,台中市政府眼看就要被贴封条了,林柏榕终于怕了,5月12日,终于乖乖地开出‘国库支票’来,全部赔偿(包括利息)总计新台币2348656元整。支票在手,我简直要kiss它,我爽死了!爽过以后,我跟人笑说:‘张桂贞老太太真后悔家里只收藏了14708册禁书,要是多收藏10倍,那台中市政府不就多赔了10倍了吗?这样子,每本照定价十足收款,不打折扣,简直比卖给书店、卖给读者还划得来呢,这么好的买主,又哪里去找啊!台中市政府万岁!台中市政府万岁!’

“一连打败台北、高雄、台中3个市政府,是我人生快意事之三。3,是个好数字,但对吃败仗的国民党伪政府说来,却是恐怖数字。在法庭外,我跟参与查扣作业的派出所主管警员‘杨三共’开玩笑,我说:‘一个共(中国共产党)就把国民党给整垮了,你3个共怎么得了,警备总部不该先抄我妈的书,应该先抓你打屁股才对啊!’他满脸通红、摇头苦笑说:‘李先生请原谅,我是小人物,一切奉命办事,李先生请原谅。’这一打趣,可算是‘刁民’李敖最幽默的收尾了。”

纪事:状告李登辉(1)

状告李登辉

对于李登辉在台湾12年的倒行逆施,李敖早已憎恨在心里,并且早在李登辉在台上执政时,李敖就在台上多次发出“只要李登辉一下台我就告他”的战斗誓言。李敖是说得出就做得到的人,2000年5月21日,李登辉在国民党人的一致愤怒呼喊声中,黯然宣布下台。

翌日一大早,著名台湾作家、###参选人李敖就在亲民党“立委”李庆华、冯沪祥和律师林宪同20多人的簇拥之下,来到了台北市“高等法院检察署”,他们向法官正式提交了一份控告李登辉的诉状,公开把刚刚卸任的李登辉推上了被告席。听到这一消息,台湾众多家新闻媒体早早就派出了大批记者守候在院落大门前,把李敖等人向法官递交诉状的历史性场面拍进镜头。

对于著名杂文作家李敖而言,他前半生不但以犀利的文章作为投枪,充当了针砭时弊的勇士,与此同时他在现实生活里,也始终以投诉的方式不断地向邪恶势力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然而公开投诉一个刚刚免受“宪法豁免权的”国民党前主席与“总统”,在台湾却是史无前例的义举!

早在一天前,李敖就在台北举行了记者招待会。他在记者面前公开出示了有关李登辉犯有“内乱”、“贪赎”和“泄密”三大罪名的证据。此外。李敖还公布了李登辉多年来在瑞士银行设有秘密账户与假公济私购买大湾大溪豪宅等犯违法事实。

在黑压压的记者面前,李敖俨然一位敢于冲锋陷阵的猛士,站起来激愤地指出:我终于盼到了李登辉下台的一天。为了防止新上台的###包庇李登辉,所以他在事前把李登辉涉嫌犯罪的事实向新闻界予以公布。李敖把李登辉的三大罪状归结为:第一桩便是“内乱罪”。李敖指出,李登辉在1999年7月9日在接受德国电视媒体记者采访的时候,公开提出所谓:海峡两岸是“特殊国与国的关系”的所谓“两国论”,不但公然违犯了“宪法赋予他的总统权限”,而且也有“破坏国土,巅覆政府”的行为。因此他犯了“内乱罪”,因李登辉的所谓“两国论”不仅违背了海峡两岸人民的意愿,同时也让台湾地区从此陷入了战争的苦海,成了世界人民眼里的“麻烦制造者”。

李敖还向记者们公布了李登辉在1996年4月17日在台湾“总统大选”期间,公然抛出所谓大陆向台湾发射的导弹是“空炮弹”的秘密,李登辉此举显然是利用职务之便,随意抛出“国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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