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2/4页)

人的视觉和呼吸。全房只有一扇门,门上方有一手掌大小玻璃,透过玻璃,门外的警卫可以窥视室内动静,我在这第5房住了近一年,门口的警卫24小时从没中断过。换句话说,除了在洗脸、大小便时有个死角外,一举一动,全在闭路电视和警卫一人的监视中。正因为第5房的装修如此奇异,所以我在夜以继日、日以继夜的疲劳审问中,完全无法辨别是日是夜,只能从早餐的情况感觉出又一天开始了。

李敖又说:“我从1971年3月19日晚上被收押起,大概经过三四天或四五天的疲劳审问,始终浑身疲累却满口谎话,不得要领。特务们侦讯的方式只是翻来覆去听你说说说,偶尔在旁做记录,4小时换一班,接班的两人翻看记录后,即立刻进入情况。轮番上阵,一一追问我过去多年所做‘害’国民党的事,尤其是‘跟监’我的14个月中,我竟神通广大,在被‘跟监’中做的许多‘害’他们的事,例如援救柏杨事件、泰源监狱名单事件、接雷震出狱事件、窃听器偷运事件,乃至八竿子打不着的美国商业银行爆炸事件等等,不一而足。在所有问题中,最令我困扰的是一再问什么是‘两个半’?我说‘两个半’是中国民间传说有两个半军事家,一个是杨杰、一个是蒋介石、半个是白崇禧。他们说你李敖胡扯,我们问的不是这个。我说既然不是这个,请你们给我一个边,教我怎么答,否则无从答起,最后终于告诉我魏廷朝说‘两个半’是他是一个‘###’,谢聪敏是一个‘###’,你李敖是半个‘###’。在台湾肯定的‘###’,只有你们‘两个半’。事实上,魏廷朝从来没跟我提过什么‘两个半’,我又从何答起?最后侦讯人员告诉我,他们得到的情报是以某某为首的叛乱活动‘台湾本部’有五个委员,我是其中之一。我听了大惑不解,因为关于这‘台湾本部’,事实上,我一无所知,乃是被逮捕以后才得知的。听了这一天方夜谭,我说半个正好是‘两个半’的五分之一,‘两个半’自是指五委员而言,这样看来,‘两个半’岂不正是五委员的秘密代号吗?—我在忧患中仍不失幽默,这段讽刺,我记忆犹新。”

李敖说:“为了证实我是五委员之一,特务们硬要从我口中,落实这一事实。因而把我刑求,刑求内容从拶指到夹竹竿,不一而足。后来得知:我是受刑受得最客气的一位,同案除……以下,……都受到各种苦刑,包括灌汽油、坐老虎凳、背宝剑、三上吊、摇电话等等在内,这样子长年逼供的迫害,最后取得的自白,其真实性,也就可想而知了。

“刑求我的人物是由保安处组长李彬如上校带头。李彬如长得很委琐黑矮,上海口音,在1963年检察官王镇被刑求案中,就出过大恶名(1963年5月6日监察院‘王镇诉请被警总刑求案之监察院调查报告’中提到的李中校,即是此人),后来因脊椎生病死了。……这些人在办案时,心理状态都是极有问题的。例如他们刑求逼供时,我反问他们,我说:‘我看别这么麻烦了好不好?你们拿空白的笔录纸来,我在最后先盖下指模奉赠,然后你们回办公室,随便你们怎么填写我的罪状就是了,你们填我是“匪谍”、是“###”。是长白山上的“老狐狸”(我被抓时,正是电视剧《长白山上》走红的时候),悉随尊便,都行!’可是,他们不肯,他们吼说:‘他妈的你李敖是什么意思?你这样看不起我们!你以为我们破不了案,你想把秘密带到棺材里去?不行!你死进了棺材,我们也要把你棺材盖撬开,要你吐出秘密,再去死。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你在我们眼中,是玻璃缸里的金鱼,我们把你看得一清二楚!你不说不行!’我说:‘你们要我说,总得透露一点蛛丝马迹,让我来编。’他们说:‘我们不提示!’正因为他们的信条是‘不提示’,所以才有新疆王盛世才那种整人作风。(盛世才自己反苏后,诬人是共产党,十分起劲,他亲自审问丁慰慈,查问拿了苏联多少卢布。丁慰慈不胜刑求,向盛世才说,你说拿多少就拿多少,我承认就是。可是盛世才一定要逼人自诬。于是丁慰慈只好从拿5万说起,盛世才嫌少,毒打之下,卢布由5万升到10万、20万、30万,可是还打个不停,嫌太少。丁慰慈索性自诬拿了100万,结果盛世才又嫌多。于是,丁慰慈由10万、20万、30万,一路往上升后,再从90万、80万、70万、60万一路往下降。直到被毒打得体无完肤时,丁慰慈说出50万,盛世才认为与腹案相合,含笑叫停。盛世才的结论是:‘丁慰慈!你早说实话,不就少吃那么多的苦头了么?’)—这种办案人员的心态,后来我才悟出道理来,原来这是一种自欺型的心理变态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