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3/4页)

佳筑搔搔发海。“既然这铃派不上用场,设在这边做什么?这间饭店的电梯维修人员太失职了,连呼救铃能不能正常使用,都不会检查一下吗?”

被困在这小空间内,不知道外头的状况,确实会让人焦虑不安。尤其是那种被“悬挂”在半空中,不上不下的恐惧。即使知道电梯不会无缘无故地“掉下去”、被卡住,也不意味着它安全──这些,对于受困在其中的人们而言,都是空洞无用的废话。

有时候,脑子想的,不代表你的心也能接受那种“逻辑分析”。会恐惧的,不论再多“保证”,它就是会感到恐惧;会担忧的,哪怕再多“安慰”,它照样会感到担忧。

“至少现在有了灯,代表电梯有恢复正常的可能,比刚刚好一点。”对他,也对自己这么说,梓旻看着电梯的楼层显示板上仍是一片漆黑。“就是不知道我们到哪一层楼了。”

“外头这么安静,八成是在客房的楼层吧!”

“要是如此,不是更应该能听得见我们的声音吗?”

“如果有人走到电梯前的话……”

梓旻叹口气。又是要靠“运气”啊?“不知道我妈会不会紧张地去报警?我本来只是来借个厕所就要回去的说。”

“借厕所?”

“嗯,我不是说了吗?我正在附近的新闻局前面静坐抗议,只是跑来这边借用一下厕所。”

“这和你骂我的分级办法有关吗?”

还以为他根本没有用心在听呢!梓旻挂上开心的笑脸。“没错。新闻局在半年前突然下了道分级办法,要所有出版社、流通业者、出租业者,把书籍分为两类,一是限制级,一是普通级。这件事你有耳闻吗?”

“分级?就像电视、电影的分级吗?那是儿福法的规定吧?”

“儿福法是规定必须分级,可是制定分级办法的是新闻局。假如只是单纯的分级,问题还不大,问题是现在市面上的漫画,在分级法没出来前,列为限制级的大概不到十分之一,分级办法一出来,一夕之间,一半以上的漫画都成为限制级了。其余的就算认定是『普通级』,可是因为分级制度的模糊,所以你要说它是限制级也不是不可能。”

“有这种事?”

“我是不会背法规啦,你有时间就自己去查看吧。上面列了一大堆,什么过当杀人、赌博、仔细描述犯罪行为等等的东西,都不能出现在普通级漫画里面。照这么说,一本描述飚车的漫画,算不算是描述犯罪呢?从头到尾主人翁都在里头飚车,构不构成仔细描述犯罪行为呢?但电视一样可以播放这样的卡通。”

她一扬眉。“不提小说、漫画这种在家长的传统观念里,就是对小孩子『不好』的东西了。举个更简单的例子,像『瞒○过海』这样的电影,可是普通级喔!里面的七个人想尽办法从赌城里面偷钱出来,从计划犯罪到实行犯罪,种种犯罪方法描述得还不详尽吗?可是这部电影是什么级呢?普通级。然而,假使它是一本小说,在这条分级办法下,它可能会变成必须不让青少年接触到的『限制级刊物』。我是不知道这么做在预防什么啦?八成是新闻局害怕青少年看了之后,会成为像布莱德○特一样那么帅的抢匪。”

“娱乐就是娱乐,电影和出版文字的本质不同,本来就不能放在一起讨论的。”

“哈,这种话不成立喔!小孩子看漫画也是娱乐,就像大人看电影是娱乐一样。今天你毫无道理地告诉小孩子,这部电影是娱乐,无所谓。但这本和电影内容一样的书却会教坏他,他会服气吗?是一本厚厚的小说文字使人理解的难度高?或是一堆好莱坞明星亲自演给人看的理解难度高?”

这下子他也无话可说,梓旻乘胜追击。“就算三岁小孩子听不懂英文、看不懂字幕好了,难道他会看得懂一本小说?如果已经能看得懂字幕的十八岁以下青少年,难道会去模仿小说里的描述而犯罪?我说他们干么那么浪费时间,直接去模仿电影不是更快吗?”

“你想讲的重点我知道了。换言之,目前分级办法的条文,造成了许多出版品不知如何分级的困扰,是吧?”

“还不只如此。我们再回到最前面的问题继续假设,假使书店没有标示清楚、假使出版社没有封胶膜,让十八岁以下的青少年购买到这本小说版的『瞒○过海』,你猜得付出多大的代价?”

他皱皱眉头,一语不发。

“十万到五十万的罚锾,并得勒令停业一个月到一年。”梓旻甜甜一笑。“这真的是分级办法吗?在我看来,这根本是扼杀出版的一条规定。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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