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2/4页)

要把林慕梅带离这里她就会变回了原来自己所熟悉的林慕梅了。

“那么,林慕梅。”尤连城手伸向了慕梅:“你现在马上跟我回家。”

“回家?”多么温暖美好的词汇啊,可惜的是尤公馆永远不会成为林慕梅的家的,慕梅倒退了几步。

尤连城迟迟没有接到林慕梅的手,皱眉。

慕梅摇着头:“连城,在我们的合约里也有这样一项在我的休息日里我有权支配我的任何时间,所以,现在,我不想和你回去,还有,再过十分钟我要和锦书去参加一个聚会,恐怕没有时间再陪你。”

让开了身位,慕梅做出送客的手势。

在这奇怪的夜晚里,尤连城也被自己弄得莫名其妙了,先是心血来潮的想来看看他的陪读,然后,在这短短的十几分钟里里,他的陪读让他气得要发疯,发疯到他想狠狠的把她强行带走,甚至于想用类似于亲吻这样奇怪的惩罚让她服软。

几步过去,尤连城强行拉住了慕梅的手,而赵锦书怎么可能让尤连城这么对待他所珍爱的林慕梅。

于是,朱亚伦所看到的是尤连城抓住了林慕梅的手的同时赵锦书抓住了尤连城的手,朱亚伦心底里偷偷的笑了起来,没有想到林慕梅直接把爱情电影里最有噱头的场景给克隆了下来了。

“聚会?苔丝小姐,你好像忘了在合约里注明着在你成为我的陪读期间可不能勾三搭四的。”尤连城嘴里冷冷的说着眼睛却冷冷的盯着赵锦书。

一直以来,关于尤连城赵锦书都是通过大量的杂志,电子媒体获得关于他的信息的,有时候,赵锦书不得不承认,天之骄子是为某些人特定的,而尤连城就是那些人之一,他几乎把世间上所有的好都集聚在自己的身上了,而这些于赵锦书来说是无关紧要的,赵锦书对尤连城的关注也只有一个原因。

他是发给林慕梅一个月一英镑薪金的人,林慕梅一个月三十天就有二十九天和他在一起。

林慕梅很少和赵锦书说起尤连城,不,应该是几乎不说,伦敦城的所有媒体一致把野心家这个名号冠在里林慕梅的身上,她放弃学业以及她养女的这个身份在那些人的眼里说明了一切。

不管那些人说得有多么的难听赵锦书从来没有去理会,林慕梅不提尤连城他便不问,因为他尊重她,相信她。

尊重自己所爱的人,相信自己所爱的人在赵锦书看来是一种爱护。

“尤连城。”赵锦书握住了尤连城的手加了力度:“那些人把你称为上帝偏爱的孩子,他们说你是礼貌善良的化身,现在看来,我更觉得你是一个被人们宠坏了的孩子,蛮横,任性,毫无素质,装模作样。”

那声“孩子”从二十六,七有着成熟面容的成年男子的口中说出去仿佛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尤连城觉得那声“孩子”刺耳极了。

点着头,放开了林慕梅的手同时也甩开了赵锦书的手,微笑,其实,他的身高和赵锦书差不多,甚至于他比他还高出一点点,只不过是肩膀不及赵锦书宽厚而已。

“很好,赵锦书是吧,我再想这样下去,你会不会挑起我对你的兴趣。”转过头,面对着林慕梅:“慕梅,你说,我要不要对你的邻居产生兴趣,嗯?”

作者有话要说:JJ抽得留言都回复不了了,不知道能不能更文。

你们可不能听到留言回复不了了就不会给我留言啊~~

☆、乱(11)

远离伦敦繁华闹市区的的尤公馆的夜晚一如既往的安静,两边爬满常青藤的走廊里响着匆匆的脚步声。

“林慕梅,你给我站住。”尤连城压低着嗓音。

慕梅继续着匆忙的脚步。

“林慕梅,我说你给我站住,你聋了吗?”尤连城拉高了声音。

慕梅脚步更快了,这样的夜里一些的情绪只能发泄在自己的脚步声,一闭上眼睛慕梅就会看到赵锦书失望的表情,明明知道赵锦书有多么的希望她和他一起起参加他和朋友的聚会,可慕梅还是拒绝了他并且他在他面前选择跟着尤连城离开。

那么明朗阳光的赵锦书怎么会明白在这些人有钱人的孩子的眼里法律,正义,逻辑更像是一场笑话。

这些人拥有私人枪支,他们网罗最新型的枪械,他们每隔一个阶段就会炫耀自己最近淘到的宝贝,甚至于他们让设计师设计出最精密的地下室来收藏着那些宝贝,偶尔他们有兴致的时候他们还会一边品尝美酒一边指着那些宝贝如数家珍。

他们排除异己,他们可以在微笑之间翻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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