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2/4页)

劲装,运筷如风,嘴里啊呜有声;高冲汉已经站起来了,一力降十会,拿筷子当叉子用,往繁密如织的筷子网里硬戳,戳到什么算什么;林冲的坐高凭空往上长了一尺,显然屁股已经离开了板凳;鲁智深单脚踩着座椅,不住地大口吃肉喝酒,居然还有空高呼“痛快”,让高登很好奇他的嘴是不是有什么独特的构造。高尧康本来就抢不过他们,还非要保持温文尔雅的风度,只好靠哥哥高登帮他夹菜。曹正一个杀猪的,偏偏有洁癖,全部心思都用在躲避淋漓的蒜酱汁上了。

幸好厨房里流水一样地将蒸好了的肉食送上来,这才没有因为杀猪菜发生火并,保全了兄弟义气。

鲁智深边吃边说:“洒家平生最喜欢食猪肉。若以肥美而论,猪肉超过牛肉和羊肉多矣。往日行走江湖的时候,多食牛肉,这几年少吃的猪肉,今天算是在贤弟的这道肥而不腻的杀猪菜上找回来了。”

此时已经酒过好几个三巡,肉过好几个五味,林冲他们几个的肚子里也有了底儿,可以腾出嘴说话了,就纷纷用贫瘠的词汇量表达了对杀猪菜的喜爱之情。

这让高登想起《水浒传》里梁山好汉们不管走到哪里,哪怕是到了那种一看就知道能有野菜粥卖就不错的山野小店,点菜的时候都一定要点上几斤熟牛肉这个千古谜团。

高登问道:“师兄既然喜欢吃猪肉,为何行走江湖的时候,偏要叫牛肉来吃?”

“这个,”鲁智深扭扭捏捏地说道:“个中因由,有点难以启齿。”

林冲见鲁智深一脸腼腆,高登又执意要问,只好说道:“贤弟有所不知,我大宋没有肉牛,只有耕牛,禁止私屠滥宰,吃牛肉是犯法的,所以江湖上的好汉才格外喜欢吃牛肉。”说完,林冲甩给高登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高登确实懂了。哪怕没有林冲那个“你懂的”的隐晦眼神,高登也懂了——所谓江湖好汉,原来就是一群中二病的傲娇男人,不管有没有走上杀官造反这条终极道路,至少在他们每个人的心里,都觉得自己是一个叛逆的青年或者中老年。他们随时随地都想对外宣布,我是一个叛逆的人,我是一个不合时宜的人,我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只不过,这样的想法可以在脑子里偷偷地想,也可以明目张胆地把想法变成行为,但就是不能用嘴说——用嘴说,就成傻逼了。

这就好比,在家的时候,左邻右舍都知道老王家的小三是个游侠二愣子,整天揣着把匕首,没事要少招惹他。游侠王小三因此沾沾自喜。但是当王小三出门在外,走到没人认识他的地方,他该怎么给自己宣传呢?

这时候他有两个办法,一是每到一个人多的地方,就把匕首掏出来,说,我乃游侠王小三,谁敢惹我?但是这么干又有两种可能,一是被在场的人当作傻叉,二是跳出来另外一位同样是外地游荡过来的游侠,说,我敢打你。两个结果都不太好。

另一个选择,就是大模大样往酒店的凳子上一座,睥睨地看着闷头吃黄焖鸡盖浇饭的路人甲乙丙丁,大喊一声,伙计,给我切几斤熟牛肉!你管我吃得了吃不了,重点在于爷爷要的是——都听好了,朝廷不让吃的——牛肉!于是一个叛逆的、天不怕地不怕的形象就树立起来。

“我江湖儿女果然豪气,当浮一大白。”高登也不戳穿非要吃牛肉是一种约等于贴胸毛的行径,端起酒杯敬酒,大家都跟着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高太尉府里藏的酒非常多,高登知道鲁智深、林冲都酒量惊人,蔡倏和高冲汉也向来鲸吞牛饮,所以搬了十几大坛子过来。

刚开始喝酒的时候,鲁智深把每个坛子都打开了,先挨个尝尝。他端起这个坛子,倒了一碗,看一眼,咚咚咚咚灌了下去,吧唧吧唧嘴说:“色清味冽,不错,不错,这是樊楼的眉寿。”再端起另外一个坛子,又倒了一碗,看一眼,咚咚咚咚灌下去,吧唧吧唧嘴:“质淳而味苦,也不错,这是任店的仙醪。”又端起一个坛子,倒一碗,看一眼,一口闷下去,吧唧吧唧嘴:“色泽微黄,香甜适口,这是高阳正店的流霞。”……一连十几碗喝下去,这十几坛子酒的出处,也都被鲁智深随口道来。

林冲和高登鼓掌叫好,蔡倏和高冲汉对视一眼,也非常佩服,连着干十几碗酒,他们俩也都做得到,但是要像鲁智深一样,一口叫出这么多种酒的名字,他们就万万做不到了。

高登学鲁智深的样子,也一碗一碗换着样喝。先喝一碗潘楼的琼液,淡,再喝一碗清风楼的玉髓,淡,接着来一碗真州佳酿花露,呸,这度数和味道,简直跟香水差不多。高登也把十几坛酒喝了一轮,发现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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