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 (第2/4页)
阵。他成了亚当斯先生,詹妮弗则成了杰伊太太。
“我讨厌老是这样私下往来,”亚当说。
“我也是啊。”一想到她要失去亚当,她就惊恐万状。
法庭成了詹妮弗克制内心苦痛的唯一去处。法庭犹如舞台,是她和对手较量、
斗智的场所。审判庭又是她的学校,她在那儿学习,成绩优异。每次审判不啻是一
场比赛,必须严格遵守各种规则。只有优秀运动员才能取胜,詹妮弗决心做一名优
秀运动员。
詹妮弗在法庭上的盘问成了戏剧性的事。在盘问时,她应付自如,速度适中,
富有节奏感,又善于利用时机。她学会了一眼认出陪审团负责人,以便自己全力以
赴和他周旋,因为她明白他能够左右其他人的看法。
一个人脚上穿的鞋子能反映一个人的某种性格,詹妮弗注意寻找穿便鞋的陪审
员,因为这些人往往性情随和。
她研究战略,即审讯的全部计划,同时也研究战术,即每天采取的具体步骤。
她成了物色友好的法官的专家。
詹妮弗夜以继日地为每一起案件做好周密的准备。她懂得一句格言:多数官司
在开庭之前胜负已经定局。她让自己熟悉各种记忆术,以便记住陪审员的名字。如
把史密斯比做肌肉发达抢铁锤的人;把海尔姆比做开船掌舵的人;把纽曼比做新生
儿。①。
①英语中Smith(史密斯) ,与blacksmith(铁匠)有关;Helm(海尔姆),
与helmsman(舵手)有关;Newman(纽曼),与Newborn(新生儿)有关。
法庭一般在下午四点休庭,如果下午三点多钟她开始盘问证人的话,那么她就
设法一直问到四点差几分钟,结束前对证人讲上几句有分量的话,这些话深深地印
入陪审员的脑海中,使他们整宿都想着这些话。
她还学会了识别身体各部分的动作所表示的意思:如果一个证人撒谎的话,肯
定会有一些欲盖弥彰的动作,诸如用手抚摩下巴,紧闭双唇,捂住嘴巴,或用两手
拉耳垂,抹平头发等等,等等。詹妮弗现在成了洞察这种种迹象的专家,因此在法
庭上常能认准目标,置对方于死地。
詹妮弗发现,妇女充任刑事犯的辩护人有不利的地方,因为她们侵入了男子们
的世袭领地。目前,担任刑事犯辩护律师的妇女还是凤毛麟角,一些男律师对她甚
为反感。有一回,詹妮弗发现她的文件包上被人贴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一句反语:
女律师能提出最好的动议。辛茜娅为了表示反击,在她的办公桌上贴了一张纸,上
面写着:最适合妇女的地方是众议院……和参议院。
许多陪审团初次交手时总是对詹妮弗怀着偏见。因为由她处理的许多案子中,
当事人都出身低微,而人们往往把她和当事人联系在一起。人们都以为她会穿戴得
像简·爱一样,她没有称他们的心,不过究竟穿什么东西上场是她很费了一番心思
的——她不能穿得过于考究,以免引起女陪审员的妒忌;同时又要注意打扮得富有
女性感,不至于使那些男性陪审员产生误解,以为她是个同性恋者。要是在过去,
詹妮弗本人肯定会对这些考虑嗤之以鼻的。可是在法庭上,这些无情的现实却是需
要正视的。因为她踏进了男子的世袭领地,她必须加倍努力,必须干得比自己的对
手出色。詹妮弗学会了不仅从自己的角度对案子做好充分准备,并且从对手的角度
对案子进行周详的考虑。她俨然是一位统兵的将领,为决战运筹帷幄。
内线电话传来了辛茜娅的声音。“有个男人打电话来要找你,他既不肯讲出自
己的姓名,也不愿告诉我是什么事。”
要是在半年之前,辛茜娅肯定会把电话一挂了之,可詹妮弗历来教导她不应拒
绝任何人的要求。
“把电话接进来吧,”詹妮弗说。
过了一会,她听到一个男子的声音小心翼翼地问:“你是詹妮弗·帕克吗?”
“是我。”
他犹豫了一下,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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