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部分 (第1/4页)
帝纳之,下诏曰:“王法崇善,成人之美,其听宪嗣爵;遭事之宜,后不得以为比。”乃征恺,拜为郎。
'6'起初,居巢侯刘般去世,他的儿子刘恺应当继位。但刘恺声称遵从父亲的遗愿,要将爵位让给弟弟刘宪,自己却逃走了。刘恺逃走后很久,有关部门上书请求撤除他的封国。章帝赞美刘恺的义行,特别优待宽容,可刘恺还是不肯露面。过了十余年,有关部门重申原来的请求。侍中贾逵上书说:“孔子说:‘能够以礼让治国吗?这有什么困难?’有关部门不推究刘恺乐于为善的本意,而依照平常的法则处理此事,这恐怕不能鼓励礼让的风气,也不能成全宽容仁厚的教化。”和帝采纳了他的意见,下诏说:“王法推崇善举,助人完成美事。现准许刘宪袭爵。这是对特殊情况的权宜处理,以后不得以此为例。”于是征召刘恺,将他任命为郎。
'7'南单于师子死,单于长之子檀立,为万氏尸逐单于。
'7'南匈奴单于师子去世,前单于长的儿子檀继位,此即万氏尸逐单于。
十一年(己亥、99)
十一年(己亥,公元99年)
'1'夏,四月,丙寅,赦天下。
'1'夏季,四月丙寅(初九),大赦天下。
'2'帝因朝会,召见诸儒,使中大夫鲁丕与侍中贾逵、尚书令黄香等相难数事,帝善丕说,罢朝,特赐衣冠。丕因上疏曰:“臣闻说经者,传先师之言,非从己出,不得相让;相让则道不明,若规矩权衡之不可枉也。难者必明其据,说者务立其义,浮华无用之言,不陈于前,故精思不劳而道术愈章。法异者各令自说师法,博观其义,无令刍荛以言得罪,幽远独有遗失也。”
'2'和帝利用朝会之机召见儒生,让中大夫鲁丕和侍中贾逵、尚书令黄香等,就儒家经书中的难点互相质疑。和帝赞同鲁丕的观点,散朝后,特别赏赐他礼服冠帽。于是鲁丕上书说:“我听说,讨论经书,乃是传述先师的理论,并非发表个人见解,不能相互退让。如果相互退让,道理就难以明白,如同圆规、方矩、秤锤、尺寸的标准不可随意增减一样。质疑的一定要说清根据,解答的务必讲明观点。那些华而不实的言辞,不在人前铺陈办列,因此神思不劳苦而道理却愈发明白。当意见分歧时,让各自申说先师的理论,以便面了解经典的大义,不使儒生们因言辞不当而获罪,不可唯独让那些精微深刻的见解有所遗漏。”
十二年(庚子、100)
十二年(庚子,公元100年)
'1'夏,四月,戊辰,秭归山崩。
'1'夏季,四月戊辰(十六日),秭归山发生山崩。
'2'秋,七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2'秋季,七月辛亥朔(初一),出现日食。
'3'九月,戊午,太尉张免。丙寅,以大司农张禹为太尉。
'3'九月戊午(初九),将太尉张免职。丙寅(十七日),将大司农张禹任命为太尉。
'4'烧当羌豪迷唐既入朝,其余种人不满二千,饥窘不立,入居金城。帝令迷唐将其种人还大、小榆谷;迷唐以汉作河桥,兵来无常,故地不可复居,辞以种人饥饿,不肯远出。护羌校尉吴祉等多赐唐金帛,令谷市畜,促使出塞,种人更怀猜惊。是岁,迷唐复叛,胁将湟中诸胡寇钞而去,王信、耿谭、吴祉皆坐征。
'4'烧当羌人部落首领迷唐到京城洛阳朝见以后,他的残余部众已不足两千人,饥饿穷困无法生存,全部迁入金城居住。和帝命令迷唐率领部众返回大、小榆谷。而迷唐认为,汉朝修筑了河桥,军队来往无常,而旧地已不能再去居住,于是推辞说部众饥饿,不肯远行。护羌校尉吴祉等赐给迷唐很多金帛,命他购买谷物牲畜,催促早日出塞。但羌人却更加猜疑和惊恐。本年,迷唐再度叛乱,裹胁湟中地区各胡人部落,攻杀抢掠而去。王信、耿谭、吴祉三人全都因罪被征召入京。
十三年(辛丑、101)
十三年(辛丑,公元101年)
'1'秋,八月,己亥,北宫盛馔门阁火。
'1'秋季,八月己亥(二十五日),洛阳北宫盛馔门楼失火。
'2'迷唐复还赐支河曲,将兵向塞。护羌校尉周鲔与金城太守侯霸及诸郡兵、属国羌、胡合三万人至允川。侯霸击破迷唐,种人瓦解,降者六千余口,分徙汉阳、安定、陇西。迷唐遂弱,远逾赐支河首,依发羌居。久之,病死,其子来降,户不满数十。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