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部分 (第2/4页)

耍得团团转,我赖好当哥的,在你这儿就没办法。”

程锐咬着嘴唇,低声说:“我不敢喝酒,害怕会和我爸一样。对不起,我……”

“你对不起我的事儿多了,”姜彻打断他,恶狠狠地说,又扫一眼他的伤,叹息道,“算了,我气消了。看来还是我厉害一点。”

程锐苦笑。

姜彻洗了把脸擦擦身体,回屋里躺下按着程锐睡觉。闭上眼睛没多久,他感觉到程锐凑了过来。没有睁开眼睛,他知道那是一个轻轻的吻,落在嘴角。

作者有话要说:

☆、恋人未满

“你甚至还不认识我。”

“我有一辈子可以认识你。”——《大鱼》

“阿彻,”魏宁抱手站在酒吧门口,看着从货车厢里跳下,将最后一箱啤酒抱进店里的少年,笑着问,“会不会有人告我使用童工?”

姜彻把啤酒码齐,边拍裤子上的灰边说:“怕有人告你,就别傻站着不干活。”

魏宁眼睛一眯,得意道:“好的老板都是用脑袋干活的,矮瓜,你说是吧?”

程锐用校服袖子抹掉额上的汗,接过姜彻递给他的水,仰头喝干了,才嗯了一声。姜彻信手敲他一记,说:“傻!”

魏宁嬉笑道:“矮瓜都没喊累,你心疼个屁。”

姜彻拍掉程锐后肩蹭上的灰尘,叹气道:“一星期就放半天假,你妈要知道你在我这里干苦工,不得心疼死——往左边转一下,怎么这儿都蹭上了?”

程锐扭头看着他,一句话轻描淡写:“她怀着孕,我回去也很麻烦。”

差不多干净了,姜彻松手,想揉他头发,又想到满手的灰,便用手背蹭蹭他发间,说:“好了,今天没事干了,快学习去。”

程锐说好,提起书包上楼。

姜彻待他一走,又长长叹了声气。魏宁笑说:“他喜欢,你就让他做呗。”

姜彻白他一眼:“别人家的宝儿疙瘩,搁嘴里都怕化了,我整天使唤来使唤去的,换你你好意思?”

“怎么不好意思?”魏宁大大咧咧往他身边一坐,埋头剥瓜子,“人家乐意被你使唤,指不定心里老想着‘好嘞,哥’、‘哥,我就喜欢你使唤我’、‘哥,我没事,不累’。”

他把“哥”字咬得字正腔圆,拉长了调,凭空多出几分甜腻来,姜彻不禁头皮发麻,冷哼一声。

开学后,程锐每周放假都会过来,遇上姜彻进货的日子,就一言不发地跟上车,帮忙装卸货,态度自然得似乎理当如此。倘若姜彻拒绝,就露出委屈的表情,后来干脆直接无视。三番五次之后,姜彻也只得随他去。

程锐比从前任何时候都热衷于帮他干活,不单是因为他的肩膀,连做饭、洗衣服之类不算繁重的家务也都包揽了。姜彻开玩笑说他一定是全世界最像家庭妇女的高中生,魏宁却漫不经心来了一句:“因为爱啊。”

“屁。”

想要将过去被姜彻照顾的时光全都弥补过来,程锐在以自己的方式,努力成为能够与姜彻并肩、甚至可以保护他的成年人。

姜彻对此心知肚明。

然而却无论如何都不愿意承认,在被面孔稚气未脱的少年照顾着。

像是孩子一夜之间长大的父母,一时无法适应不被依赖的情况,他安慰着自己:“孩子大了是好事,懂事点要省心得多。”何况之前喝醉或者生病的时候,都曾被照顾得彻彻底底过。

怀揣着这样的想法,姜彻走上楼,看到程锐搬了只小板凳,坐在阳台上削土豆时,依旧觉得相当不自在。他摸摸鼻子,尴尬道:“不是说了,你去学习,我来做饭就行。”

“没事,我这次测验成绩不差。”

姜彻蹲下,想去拿他手里的削皮刀:“那还是学习重要,给我。”

“已经弄一半了,”程锐躲开他的手,“烙着吃吧?”

“烙土豆太麻烦——也不是特别麻烦,你要是喜欢,我做就行。”

程锐瞟他一眼,平静道:“我做。”

姜彻抓抓头发,眼神飘忽,说话也底气不足:“上周就是你做的,来哥这儿,怎么能老是让你做?”

已经削好了,程锐端着土豆起身,看向他说:“我想做饭给你吃。”

姜彻并不回应他的话,转而说:“那煮汤?我去淘米。”

“我已经弄好了。”程锐说。

姜彻一愣,无奈道:“你这是给我当保姆呢?”

程锐摇头,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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