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部分 (第1/4页)

“我说过,谁反悔谁是小狗。”麦影西瞪了他一眼,不客气地骂了他一句。“你再说一句这样的混账话,我跟你没完。”

总是想着退缩,总是想着将她送走,如果雷皓天再这样一直不坚定下去,她会丧失坚持到底的勇气的。

再强悍的人,也是需要鼓励的,鼓励是一件很重要很重要的事。

雷皓天哂然,没有说话。

麦影西也没有与他多说什么,真正放下话筒,再环视四周,她又有点天涯海角的感觉,这个地方,连麦影西也不知道在哪里。她只知道自己跟着他上了一条快艇,迷迷糊糊地行驶了半天,上了岸,又坐了好几个小时的长途,终于来到了这个小镇上。这个小镇除了典型东南亚本地人之外,也有不少华人,而那些华人,多是广东或者福建那边的移民,操着一口类似粤语的土音,雷皓天说,那是客家话。

他不仅知道那是客家话,而且,还能说得很熟练。

麦影西总是觉得很惊奇,“你总不会是一生下来便去学习语言吧,这世上还有什么语言是你不懂的?”

顾延卿虽然也是一个语言天才,但他的语言才能,便如他的吐字发音一样,字正腔圆,属于非常正统的教育。

可是,雷皓天却不一样,他懂得很多俚语,很多方言,各地各式的口音,用一句俗语来形容,那边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这样的能力,更让麦影西叹服。

明明已经与他那么亲近了,可是麦影西常常有一种感觉,其实身边的这个人,自己从未真正了解过,他便如一座宝库,深藏地底,无论怎么挖掘,都见不到底。

“学习语言很简单,只要你知道方法,无论是一种,还是一百种,都会很清楚。”雷皓天说得极其轻巧,“它无非是一种沟通的手段罢了。”

为了学习区区三国语言,便将自己弄得很刻骨很狼狈的麦影西,擦着汗,表示普通人与天才毫无可比性。

可无论如何,他们已经决定在这个小镇里定居了,他们至少要消失一个多月,才能将最初的混乱蒙混过去,雷皓天的手下已经四处散了,他们不是重要人物,跟在他身边反而不安全,而且,为了更保险一些,这个地址,雷皓天也没有让任何人知道,中途转了那么多次船或者车,便是想掩盖自己的行踪。

最后真正抵达这个小镇的人,只有三个。

她,雷皓天,以及,莎兰。

她没有办法丢下莎兰不管。

雷皓天也由着她,更何况,一个月深居简出的生活,他也怕麦影西会觉得烦闷,有一个女伴会好很多,很多事情,只有女人与女人,才能分享。

他租了一个带天井的小院子,一共两栋小楼,雷皓天住前面那栋,麦影西和莎兰住后面哪一栋。天井里还种着各式的藤蔓植物,用竹竿搭成一个小小的走廊,走在下面时,阳光筛碎在脸上,平静安详。

其实,是一个不错的所在。

这里的物价不高,他们身上的绰绰有余了,可是平白无故地搬了来,总得给邻居一个说法。麦影西与雷皓天还是自称夫妇,莎兰算是雷皓天的妹妹。一般有钱人不会来这种偏僻的角落,虽然这里的环境甚美,但还没有开发出来。麦影西正踌躇着怎么解释呢,雷皓天已经自行安排了一个绝好的机会。

艺术家。

他与他妻子,都是学美术的,所以想找一个地方,写生,创作,一次偶尔经过这里时,爱上了这里的宁静,所以搬来了。

麦影西学建筑出身,画画自然不在话下,不过,她可从来不知道雷皓天也会画画。

后来发现,她又看走眼了。

雷皓天向别人说这个理由时,隔壁一个小丫头硬是缠着雷皓天为她画一幅素描,麦影西正要亲自上阵,雷皓天已经拿起铅笔,在白纸上迅速地移动着,他的笔触很轻,细密的弹铅在纤维上留下静谧的曲线,人物的神态跃然纸上,眉目若真,比起美术大学的专业生,不遑多让。而且,那流畅的动作与姿态,隐隐又透着灵气,才华横溢。

雷皓天是坐在院子里给邻居的小女孩画肖像的。他穿着一件白色的圆领T恤,米色休闲裤,袖子半捋着,明明已经快三十的人了,看上去,仍然像以前那样,如一个清爽的大学生。这样麦影西艳羡不已。

时光对男人总是宽容的,它将他们雕刻得日益完美,可是,对女人,大概便残酷了一些,麦影西明明比他小八岁,但在他坐在更年轻的小女孩前,麦影西居然担忧了。

那个小姑娘,看向雷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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