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部分 (第1/4页)

下了两场雨,天气一天冷似一天,重阳将近,花园里的菊花也成片成片的开放,金灿灿的惹人喜爱,当然,也被李誉的摧花小手给折了毁了不少。

内府将应节的衣裳送来,阿福翻看了一下样子,微笑说:“有劳崔内官了。”

“夫人千万不要客气。”

他穿着件褐色的袍子,笑容谦卑。虽然保养的也好,可是眼角额上已经被岁月刻下了痕迹。先帝时候他就没能压过高内管成为内廷第一人。现在新皇帝又信重刘润,他仍然只能坐在第二把交椅上。

看着他,阿福便要想起高内管。

这人的离奇失踪和死亡,就像宫墙里所有的无头公案一样。

阿福总觉得那人不会那么轻易的就死了。他能牢牢的做正官的位置,历经风浪而屹立不倒,自有他的本事和心计。

也许,他是诈死逃脱了。

阿福有些出神,杨夫人喊了她两声才回过神来。

“有事?”

“舅爷来了。”

阿福精神一振:“快请他进来。”

李誉在里屋已经听见,挪动小胖腿儿自己就出来了,嘴里嚷着“舅舅舅舅”,朱平贵大步迈进屋,一个锦绣粉团儿的小家伙儿就扑上来抱着腿了。

“舅舅!”

朱平贵乐的嘿嘿笑,把拎的口袋放下,把李誉抱了起来:“好小子,又胖了。抱着比上次压手。”

都说外甥像舅,不过李誉长得可不像朱平贵——毕竟阿福和朱平贵可不同母。但是甥舅关系倒是挺好,朱平贵常带些小玩意儿来哄他开心。

果然朱平贵在怀里掏掏,摸出个小泥哨来。他在嘴边吹了两声,哔哔的声音很是清脆,李誉咯咯笑,伸手给夺过来,可是他拿错了头,没把哨嘴儿对着口,噗噗的吹气,哨子自然不会响。

朱平贵哈哈笑,逗了他一会儿,淑秀捧过茶来,他接过茶喝了两口,指指自己拎进来的那个口袋:“这是庄子上种的,这个先熟,今早刚收了,我就给带来了,知道你挂心这个。”

庆和把口袋拎到阿福跟前来,一松袋口,里面一穗穗的玉米金灿灿满当当的煞是喜人。庆和眨巴两下眼:“这……这可真是好看,跟金子似的。夫人,这叫个什么名儿?这东西怎么个吃法儿?”

“嗯,这个是玉米。”

“名儿也好听。”屋里瑞云淑秀他们都凑过来看,瑞云说了句:“这个为啥叫个玉米?看这颜色,该叫金玉吧?夫人,这个能吃的是不是?”

“是啊,人能吃,牲畜家禽也能吃,刮了粒的芯也还有用。”

九十三 入冬 三

玉米是老的,今天是来不及把玉米磨成面儿做吃的了,不过朱平贵说他在庄子上尝过一穗嫩的,掰下来不用扒外皮,直接填在灶底下,上面烧饭,下面的热灰也就把玉米烤熟了,等饭烧好,把玉米从灰里扒出来,一去皮,那股带着焦味儿的甜香特别诱人。

“是啊,烤着吃是香,还能煮。其实玉米的杆还能制糖的。”

朱平贵瞅着屋里旁人都没在近前,小声问:“妹子,你最近……进宫没有?”

阿福时常进宫,但不知道他为什么冒出来这么句话来。

“我在外头听说一些……嗳,算啦,都是些疯话。”

“疯话也说说,当解闷吧。”

阿福笑盈盈的,朱平贵也觉得那些话虽然无稽,但是外面隐隐地散步开来,小事也能变大事。

“就是……有人在偷偷说,先帝去得……不明不白的。”

阿福一怔,朱平贵急忙说:“你不要当回事儿,这种化年年有,先帝朝的时候,旁人不还都说先帝的闲话吗?”

他们声音低,阿福点点头,没再和朱平贵说下去,茶点端上来,话就岔开了。

她觉得这事可能没那么简单。

虽然她现在算是全朝官宦人家的夫人女眷羡慕巴结的对象,可是阿福知道自己对政治没什么天分,不管旁人和她说什么,吹拉捧求五花八门的手段层出不穷,有的夫人说起话来特别诚恳,简直恨不得掏心掏肺,似乎和阿福真是三生有缘今生再会阿福的幸福就是她们的幸福一样,好话阿福就全听着,但是不管对方话气里或明示或暗示或恳求什么,她都绝不表态。

一来二去还有人说成王夫人沉稳有城府。

先帝去得是不明不白,民间总对皇室秘辛有着无穷的好奇心,越不让人说的话,背地里肯定有人说。

李固天没黑时就回来了,这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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