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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艾弗森的球风注定了容易遭遇伤病,新秀赛季的第一个月还没打完,他就缺席了三场比赛,相比张从来没有因伤缺席的表现,这是他的最大隐患。

但是,这位状元的得分能力真的强,尤其在速度上更是可以用“无解”来形容,因此艾弗森的突破几乎是无解的存在,想要防守就只能用人海战术去淹没他,但是艾弗森的传球能力也不差,在现有的规则下,任何球队都很难限制他的单打和突破。

当然,艾弗森的大局观一般,容易头脑发热,球风太独,市面上也总是流传他不遵守球队纪律的传闻,显然他不是一个张这样的乖宝宝。

但实事求是,艾弗森只是在静态时的传球视野不够好,或者说他不擅长组织,但他在遭到包夹后的分球能力非常出色,这也使得他的助攻数据很好看。

十场比赛下来,艾弗森交出了场均24分3篮板7助攻数据,这对一年级新秀来说,绝对是一个无可挑剔的表现,人们顶多在他的命中率上挑些毛病。

洛杉矶媒体可没有那么多好评,他们认为艾弗森最多是一个加强版的达蒙斯塔德迈尔,这两人都是依靠百折不挠的意志、纯熟的技艺和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让自己的处子赛季非常出彩。不过由于身高劣势,这两人都过于依赖速度,今后肯定会频繁伤病,巅峰期无法与张对比。

张倒是对艾弗森一向很看好,也不知道是在夸自己,还是夸艾弗森,总之他在赛前表示:“我更像是一个决策者,而他是一个最好的执行者,他是个集速度、技巧和勇敢于一身的完美攻击手。”

好吧,这话怎么听都别扭,这难道不是在讽刺艾弗森有勇无谋,只能当个小兵吗?

张却真没这个意思,他还觉得自己这样评价已经很高了,如果让他来评价科比……

好吧,他根本懒得去评价,那货根本入不了他的法眼,这会他还是觉得连小奥尼尔的潜力都比那个8号强,也就快船队那帮土包子球迷,才会去吹嘘一个场均得分不到两位数的乐色。

第二百二十九章 反客为主

艾弗森一进入联盟,其名气便直追格兰特希尔和“便士”哈达威,原因不仅仅因为实力出众,样貌英俊,而是他一早就被美国的黑人视为英雄,而这事要追溯到1993年……

当时,只有16岁的小艾弗森和三个朋友在保龄球馆与一群白人少年发生争执,并迅速升级为50多人参与的斗殴,最终有超过20人在这场激战中身负重伤。地方法院迅速对此案作出了判决:参与斗殴的白人被轻判,而4名黑人主犯都被判入狱15年,艾弗森也因带头滋事被判入狱5年。

这件事一度被黑人群体视作最明显的种族歧视暴案件,法庭判决后抗议事件不断,一些有钱的黑人愿意自掏腰包帮这些被判入狱的同族打官司,艾弗森更是许多黑人运动员主动帮助的对象。

这件事当时闹得很大,最终在1993年12月,在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的帮助下,艾弗森经过不懈的努力打赢了官司,最终仅入狱了4个月便获得假释。

后来嘛,这个当年全国闻名的黑人少年犯,如今摇身一变成了全美大学篮球界的第一后卫,还是全美最出色的大学四分卫之一,这些不是很光彩的过往,此刻迅速成了他名声大噪的推动器。

媒体最愿意报道这种有强烈反差的运动员,慢慢的,黑人群体不止把他当成了偶像,甚至还把他当成了种族代言人。

而这些,才是张一直示好艾弗森的原因,不要天真的以为他会这么看好一个身高可能不足180cm的家伙,说白了这就是商业互吹。

艾弗森当然不会驳了张的面子,考拉宝宝怎么说也是仅次于乔丹的二号人物,虽然资历上还差的多,但是他的面子很大,基本没有明星级的球员愿意主动得罪他。

毕竟,这个大帅比有着全球通吃的高颜值,讨厌他的人很多,但是喜欢他的人一样多,两方都是数以亿计的存在。

说回比赛,76人是费城球队,这里是美国第5大城市,有着数百万人口基数,球市火爆是必然的。

76人队是60年代就加入联盟的老牌球队,并且分别在50年代、60年代和80年代获得过三次nba总冠军,基本上一直都是联盟顶级强队,除了湖人和凯尔特人这两支公认的豪门球队,76人就算是稍次一级的传统强队,他们的队史荣誉比公牛夺得连冠前还要更高。

这么说,不仅仅是因为76人夺得过3次总冠军,还因为这支球队拥有过不少传奇球星,像是威尔特张伯伦、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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