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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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钟氏本就是为了遵循“先买权”、不想惹上无谓的官司,才拒绝鱼儿这个的买主想把房地卖给近邻庄氏,但眼下既然鱼儿家占了一条在“先买权”之上的法令,那一心想避免纠纷和麻烦的钟氏自是会改变主意把房地卖给鱼儿了。

但钟氏为了保险起见、还是先请鱼儿兄妹小坐片刻,自己走到里屋喊了个人到后山去查证了一番,证实自家背后靠着的那片后山的确建有杨家的祖坟后,才给了鱼儿一个肯定的答复……

“既然你们杨家的祖坟在我们家背后的这座山上,那你们杨家就是头一个能买我们家房地的人,眼下既然你们家想买那我自是要答应卖了。”

这样的结果早在鱼儿的预料当中,因此她很快就按着心中的盘算对钟氏说道:“那就麻烦钟婶子使个人、到城里重新请个牙侩回来当保人了,而我们也正好趁着这个功夫回去把家里的大人请来,再一起把银两给备齐了。”

这钟氏也想早点把事情给办妥了,于是当下就点头应下鱼儿的请求、马上派了个人到城里去请牙侩,且这钟氏既已经知道鱼儿一家同黄牙侩有过过节、自是不会笨到再把黄牙侩请来当保人。

而鱼儿随后也暂且离开骆家、拉着杨四郎回自个儿家取银子,回家的路上才把杨家为何能优先买到骆家的房地的缘由解释了一遍,杨四郎听了后自是连连称好,还一个劲的夸鱼儿聪明、懂得先把那些和买卖土地有关的法令都查清楚了。

很快鱼儿就回到了自家的船上,找到刘氏开箱取了五百两银子后,再拉上杨大柱这个当家男人一起,一行人浩浩荡荡的赶往骆家。

鱼儿一家人重新回到骆家时,庄氏跟前已多了一位姓张的牙侩,那张牙侩十分有眼劲儿、一见到鱼儿一家人就猜到他们便是卖家,随后主动把早就填写好、由官府统一印发的契书递了过去,口里说道:“契书已都写好了,你们且仔细的瞧瞧有没有什么遗漏,若是哪处没写明白我即刻就提笔补上。”

鱼儿闻言伸手接过契书、率先看了起来,见上面清清楚楚的写了房地买卖的时间、座落地点和房地四周的长度、田亩、房屋数量、价钱,以及中人姓名和给中人的报酬,每一样都写得十分仔细;只有买主那一栏、因那张牙侩不知买主的姓名,因此契书上只先写了卖主的姓名。

鱼儿再往下看,见契书中还写明了土地、房产所有权转移后不再受到宗族势力的约束,内容也有防止卖主的兄弟子侄日后争夺地产的规定。

一旁的钟氏见鱼儿的目光停在宗族势力约束那条上,连忙开口补了句:“我们家卖房地一事已事先得到了族亲的允许,我也已经让人去请族里的长辈前来当见证人,这人应该也快到了。”

鱼儿客气的说了句:“还是钟婶子想的周到。”

鱼儿知道在北宋买卖房屋除了牙侩这个中间人外,还得请双方族亲前来当见证人、以防止日后双方反悔或是卖方族亲*日后前来找麻烦。所以这个族亲见证这一条主要是要求卖家那一方、买家这一方倒是可有可无,因此杨家并未请哪位族亲前来见证。

这钟氏办事如此细心周到鱼儿也放心了不少,随后把契书交给杨四郎、让他细细的再看一遍,又叮嘱杨三郎带着皮尺前去测量房屋四周的长度、好核对下契书上写的数字对不对。安排好这些事宜后鱼儿才去找杨大柱和刘氏商量,问他们地契上要写谁的名字。

这房地毕竟不是杨大柱亲手挣来的,因此他心里一直都有着一个小疙瘩,于是眼下一听鱼儿问地契上要写谁的名字,他当下想都没想就答道:“地契上就写你阿母的名字吧!”

一旁的刘氏深知自己丈夫的脾气,心里也有着另外一层顾虑,于是也就有没像平时那样出言劝解杨大柱,而是十分爽快的直接点头说道:“那就按你阿爹说的,房地契上就写阿母的名字上去吧!反正我们是一家人,写谁的还不都一样?”

这是父母的决定鱼儿自是不会有任何异议,于是那张房地契书上买方一栏、最终写下了“刘素娘”三个字,最后也是由刘氏在契书上按下了红手印。刘氏按完后钟氏也跟着在契书上按下了红手印,而杨家则当场给了钟氏五百两银子、收下了契书。

但这契书立好、银子给过后却还不能算是已经完事了,因为这北宋的地契分“白契”和“红契”,这两者之间的最大区别是———“白契”没有法律效力、不被官府承认,而“红契”则是具有法律效力、经过官府认可与盖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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