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1/4页)

假如洪钧委曲求全留下来,他在皮特因人设事给他安排的位置上只是个闲人,而这种闲人在公司里对谁都是一种威胁,因为谁都觉得他可能被用来取代自己,所以皮特不用多久就会再一次彻底“解决”洪钧,而且皮特更可以用这段“没多久”的时间安排一些小动作,让洪钧离职时无法逃脱非竞争性条款的束缚。所以,这种苟且偷生不但不能长久,而且很快就会“死”得很难看,“死而复生”也更渺茫了。

解码:舍得,有“舍”才有“得”(3)

洪钧在圈子中一定有丰富的信息和人脉资源,他应该很了解圈子中其他公司的情况,大致了解哪家公司可能是他下一步谋职的方向。同样,圈子中的人肯定对他的能力和价值也都有所了解,他被ICE公司开除的个中原委也会逐渐在圈子中传开。所以,在他的职业生涯中,虽然有曾被ICE开除过这么一条不良纪录,但等尘埃落定之后,在圈子里的同行看来却并不是什么污点,洪钧可能在求职中都不需要对此进行解释表白,未来的老板们就已经清楚并表示理解了。这就非常像优秀的足球教练也常常被俱乐部解雇而“下课”,但他们可能很快就会被其他足球俱乐部重金礼聘一样的。

当然,现实中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洪钧如果辞职,也可能在其他行业碰到绝佳的机会;如果留下来,也可能在短期内出现意外转机而东山再起;选择被开除,也可能事与愿违,在圈子里由于预料不到的原因四处碰壁,但是,做出重大决策的时候不能寄希望于奇迹或者小概率事件的发生。

舍——得,没有“舍”就没有“得”,无论是用自由换金钱还是用名誉换自由,可能都没有绝对的对与错,而是取决于个人的权衡与选择。只要始终明确什么对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就可以放得开了,事情常常是这样,只有需要舍弃其他才能得到的东西,才是真正宝贵的。对洪钧如此,对皮特其实也如此,皮特此时也面临着两难的选择,他急于让洪钧离开ICE,以便了结丢掉合智项目导致的危机。另一方面他也不愿意失去洪钧这个人才,更不希望看到洪钧加入对手阵营,但这时候对他最重要的莫过于首先解决眼前的危机,不惜一切代价让洪钧离开,至于由此带来的后果是日后才需要面对的,他也就顾不了那么许多了。

《圈子圈套》在互联网上发表出来后,有些网友对书中的这段情节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主要有两个观点。第一,洪钧应该辞职,先拿到ICE给他的现金补偿,然后找个朋友开的公司短暂落脚,避过风头,过段时间再去投奔ICE的竞争对手,提出这个主意的网友就亲身实践过这种曲线救国的小把戏,据说效果不错;第二,皮特应该有更好的办法,既收拾了洪钧、挽回了自己的面子,又可以留住洪钧,使他不至于加入竞争对手。

第一条路能否行得通,取决于两个缺一不可的条件:其一,ICE不想与洪钧和他的新东家打官司;其二,洪钧和他的新东家也不怕ICE和他们打官司。洪钧如果贪图辞职的好名声和那笔现金补偿,又想违反协议去竞争对手那里继续干,就要冒竹篮打水一场空的风险,最后不要机关算尽反而落得名利双失。

而第二种看法中皮特的招数能否行得通,取决于洪钧是否会就范,而洪钧是否应接受皮特的挽留,在上文中已经分析过了。如果洪钧决定不被皮特“冷藏”或“软禁”,无论皮特使出怎样的招数,勒令洪钧休假也好、遣送洪钧去学习深造也好、强行把洪钧委派到其它岗位也好,洪钧对皮特的任何安排都可以拒绝接受,而像ICE这样的外企对于不接受公司对其工作安排的人,也只能有一种处理方法:开除,所以洪钧仍然会从这个出口逃出。

小贴士(1)

——你预留出口了吗?

都说美国人酷爱打官司,所以才有那么多的“精英”们都热衷于学法律、当律师,以求日后又能挣大钱又有社会地位,弄得美国大学里的数理化专业门可罗雀,还好有大批的中国人抢着去填补这些空位子。再看一眼中国,法律离每个人也越来越近了,慢慢开始理解那句话,“自由既要靠法律来保护,也要靠法律来约束。”

市场经济了,不仅东西在市场上买卖,劳动力也如此,而且劳动力市场成了整个市场经济的重要部分。那么多公司都在口口声声宣称人是公司的最大财富,如何从市场上获取这些财富、保住这些财富,而被视为财富的人要想在市场上自由地流动、不断地升值,都需要法律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

雇员和公司之间的聘用协议,对每一位雇员来说,可能都是他手里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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