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部分 (第3/4页)

名义上的首领。

与此同时,他又把完成隐藏在他心底的任务——“最终解决”——的全权交给了希姆莱。在某些方面,这项任务是适合于他的。从一开始,希姆莱对希特勒就俯首贴耳,完全成了希特勒的人,成了他的信徒,他的臣民。再者,希姆莱是国家社会主义的缩影,因为,正是由于他是个勤奋的党的职业工作者他才能克服自身的问题。他是元首的左右手;尽管见了血或殴打便会呕吐,他却成了一个遥控集体屠杀的刽子手,一个高效率的职业谋杀者。

他一方面这样做,另方面又依然多愁善感。“我常常杀鹿”,他私下对他的医生说,“但每次看到它的死眼,我良心上就过不去。”不久前,他冒着危及自身的风险,与陆军元帅米尔契一起策划,拯救了在荷兰的1。4万名熟练的犹太劳工的生命。他也释放了被关在拉文斯布吕克集中营的一个空军上校的母亲——她拒绝放弃作为一个“耶和华的证人”的信仰。(*在受希特勒之害的人中,这些人属最坚强的。狱中有个长期有效的规定:谁要是放弃他的信仰,谁就可获得自由。但大多数被关押者都拒绝这样做。)他这样做的原因是,米尔契曾以不再与他说话相威胁;他也很想让别人将他看成“好人”。

假若人们用外交手腕找他请求宽恕,只要求得有理,他便觉得很难拒绝。他曾释放过一名逃兵;还原谅过一名曾写文章尖锐地批评党卫军虐待波兰人的官员。但是,他的荣誉感却不允许他宽恕自己的亲属。他有个外甥,是党卫军一名军官,被告搞鸡奸。状子告到他那里后,他立刻签署命令,将他送进了惩罚营。在囚禁期间,这个青年又一犯再犯,多次鸡奸;希姆莱下令将他处决。党卫军法官罗尔夫·维塞替他求情,请求宽大,遭希姆莱拒绝。“我不想让别人指责我说他是我的外甥我便宽恕他。”后来,希特勒亲自出面,才取消了死刑的判决。

在希姆莱的监督下,到1943年秋,屠杀中心的工作效率达到了最高峰。在奥斯维辛,那些被挑选出来处死的人们,竟列队从吹吹打打的管弦乐队前走过,而这个乐队是由犯人们组成的,由犹太小提琴手阿尔玛·罗塞指挥。然而,特莱勃林卡的情况却全然不同。处死前,被囚的犹太人通常都知道自己即将去死,因受刺激,常常大喊大叫或大笑,恼怒的看守便用鞭子抽打他们;在狱卒替母亲们剃光头时,婴儿常碍手碍脚,便被抓来抛到墙上摔死。犯人若有丝毫反抗,看守们和模范囚犯便用鞭子将全身一丝不挂的受害者驱上开往毒气室的卡车。

行刑队员的脑中从未闪现过拒绝执行屠杀令的念头。“我只能说‘是!’”奥斯维辛集中营的指挥官霍斯后来供认说,“我从未想到过自己要负什么责任。你知道,在德国,人人都明白,如果某件事出了差错,只有发号施令的人才能负责。”

行刑队员们也从不问一声这些犹太人是否该死。“你们难道不明白吗,我们这些党卫军士兵是不能思考这些事情的;我们连想都没想过……我们受的是服从命令的训练,根本不动脑筋;我们谁都不会想到不执行命令。反正,我要不干别人也会干。”另外,参加灭绝行动的所有人都受过严酷的训练。“如果有令,他会开枪射杀自己的兄弟。命令是高于一切的。”(*斯坦利·米尔格莱姆在美国做过多次试验,证明盲从并非只限德国人才有。在试验中,米尔格莱姆发现,只有百分之三十五的被试验者拒绝做给别人带来痛苦的事。大部分人只盲从权威的声音。1960年做的这些试验的结果在越南战场上,在某种程度上也在水门事件中,得到了证实。上述情形,在米尔格莱姆的《对权力之服从》一书中已有所阐述。)有些行刑队员还很欣赏自己的工作,但这些人都是虐待狂,是冒着遭上司惩罚的危险这样干的。多年前,希姆莱就禁止党卫军的任何人单独对犹太人采取行动。“党卫军的指挥官必须坚强,但不是冷酷无情”,他指示特种行动队队长说:“在你工作中,如果你发现某个指挥官越权,或其自我约束力已有含糊的迹象,你要立刻干预。”不久前,他曾就未经批准便枪杀犹太人事件向党卫军法律部发出了类似的指示。“如动机系出于自私、虐待或性爱,应根据情况,分别按谋杀罪或杀人罪量刑。”这毫无疑问,便是他授权摩根将布痕瓦尔德的指挥官拿来受审的原因。

将手下的人训练得坚强却又不冷酷,这确是希姆莱的一件难办之事。为达此目的,希姆莱打出“忠贞即荣誉”的口号,试图把党卫军变成武士。因此,他不但向党卫军灌输种族优越感,还灌输忠君爱国,同志情谊,忠于职守,忠诚忠实,勤奋努力,以及武士情操等各种道德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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