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第2/4页)

暴眯起眼睛:“那你应该挺有钱吧,赔我吧。”

“厄。”天佑愣住了,他苦笑着摊开手,“我没有带钱。”

难以置信地哼了一声,暴上下看着天佑:“你逗我呢?一个黄角,身上没带钱,千里迢迢跑到青岩来?”

“厄,我是去前面的青萝部落探亲的,不小心走散了。”天佑没想到这个兽人说话这么犀利,有些局促地开口。

这句话倒是可信,暴为了追捕雕趾兽已经跑出部落范围很远了,他自己都有些辨不清方向。

“我送你回青萝。”暴从雕趾兽的身体里抽出长矛,冷笑着补了一句,“向你的亲戚要钱。”

天佑瞪大眼睛,马上改口:“我去了才发现我的亲戚都已经搬走了,不知道哪里去了。”他想了想又补了一句,“他们部落最近不接纳外人,所以我才出来准备到附近的部落,看看有没有人肯收留我。”

青萝部落居住在洛蒙森林之中,不像外围的洛蒙部落那么强,也不像青岩部落有着青岩崖壁作为天然屏障,所以建设的很紧凑,确实很少接纳外人。

暴眯着眼睛打量着天佑,突然很开心的笑了:“所以你现在无亲无故,准备去青岩部落?”

天佑不知道他心里打着什么算盘,所以点点头。

“做我那尔吧。”暴一句话就把天佑震住了,看到天佑的表情,暴嫌弃地笑了,“假的,做我的假那尔而已。”

“除非娶了青岩部落的人,否则外人也是住不进来的。”暴晓之以理,又动之以情,“而且你害得我辛苦抓来的雕趾兽一点用也没有了,雕趾兽的皮值三个金贝,它的蛋更值钱,孵出来是最好的狩猎帮手,它的样子你也看到了,一只成年的雕趾兽会成为我多大的助力?”

天佑刚刚把自己塑造成千里投亲的可怜形象,现在有些话含在嘴里就说不出来了。

“怎么,你嫌弃我?”暴危险地眯起眼睛,手掌轻轻摸着自己的胸口。

暴的长相,若是用一个字形容,就是野,他的黑发乱糟糟的,看样子是自己拿刀子割短的,两条浓眉向上挑着,眼角眉梢都很锋利,高挺的鼻梁让他看上去更冷酷,薄薄的嘴唇总是抿着,不过他的下巴略尖,不像大部分兽人那样是宽下巴,这让他多了一分阴柔美感,但是从右脸颊到下巴,有三道伤痕,脸颊上的两道并不深,但是最下面的一道,从他的耳根一直到下巴,十分显眼,又让他显得很是凶暴。

他身上只穿着一条颜色暗黄的皮裙,皮肤也晒得很深,身材自然是没得说,不过他抚摸着的胸口,也有着明显的三道伤痕,距离整齐,刚好位于胸肌中间,从右上倾斜到左下,最长一道大约十厘米,很细,但是颜色很深,怎么也掩盖不下去。

从伤痕的位置来看,应该是被两只爪子,一只抓了脸,一只抓了胸口。

兽人的身体,若是在结婚之前有伤痕,会被认为是实力不够,也被认为不吉利,若是结婚之后才受伤,就成了为保护家庭而受伤,则是荣誉。更何况他还伤了脸,破了相,这就更没法招人喜欢了。

暴自然是没有结婚的,所以即使伤害他的是这片森林最凶猛的白隼,这道伤痕也成了他被人嘲笑的地方。

“这,还是先和你父母说一下吧。”天佑苦笑着说。

“我的父母早都死了,我的婚事自己负责。”暴冷哼了一声,“结婚之后我不会和你做的,但是我会养着你,要是你能吸引别的兽人做你的萨尔,我也不会拦着,我提供房子食物,养着你们。”

“这么好?”天佑嘴上这么说,眼神却更苦,这都哪儿跟哪儿啊,怎么还遇上逼婚的了。

暴撇撇嘴:“我知道你也嫌弃我身上有伤疤,不过放心吧,我只是需要有人做我的那尔,你嫌弃我,我还不想和你做,你只要乖乖被我养着就好了,黄角。”

→ →,听到最后两个字,天佑撇开眼去,黄角在兽人部落属于中下层,能得到一两个兽人的垂青已属幸运,所以暴才认为,自己这么优秀的兽人肯和他结婚,是种施舍,天佑肯定会答应。

“我的姆妈也有伤疤,但是我的父亲还是很爱他。”天佑笑眯眯地说。

暴不屑地动动嘴角:“那还不是死了?我用不着你爱,乖乖当我的那尔就行了。”

天佑尴尬地张张嘴,最后无奈地伸伸手:“好好好!我答应你!”

暴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一个红色的半拳大的椭圆果实,果实的梗上穿着绳子,像是一个项链。他沉默地看了一会儿,表情有些难过,最后抬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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