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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没有一点儿定性。

闹得顾婉头一次上京,就有了那么一点儿知名度,也让王氏郁闷不已,好几日温柔小意地伺候自家老爷,也把闺女拎到病榻前尽孝,让玩野了的顾媛颇不开心。

经过半个月的相处,顾婉还算了解自家的叔父,这是个好人,忠厚老实,为人仁义,也容易相信人,怪不得这些年做生意,赔多赚少,虽然不算败家,到底是守成有余,进取不足的。

不过,这样性子的人,不多疑,也好糊弄,至少,顾婉想着,偷偷摸摸给他吃自己买来的药,应该不容易被识破。

…………

大庸城外,距离大庸,大概至少也有五十里以上,有一个人烟稀少的山村,村东头还有一座月老祠,据说已有百年历史,虽然年久失修,但因为十分灵验,香火还是旺盛的。

“你住的这是什么破地方?”

水波扫去沾在他长袍广袖上的尘灰,蹙着眉,等到王凯和楼音两个利利索索地取出一张白虎皮,铺在石凳上,才迟迟疑疑地落座。

沐延昭挑了挑眉:“这里有什么不好?白云停阴冈,丹葩曜阳林。石泉漱琼瑶,纤鳞或浮沉。非必丝与竹,山水有清音。何事待啸歌,灌木自悲吟。秋菊兼糇粮,幽兰间重襟。踌躇足力烦,聊欲投吾簪……若是有一日,能与婉儿于此,点一炉藏香,相对默坐,那也是美好如梦了。”

水波一愣,眸内闪过一抹苦意,口中却笑道:“还想着你家那小美人呢?你难道不知,你家小美人快成别人家的了!”

沐延昭一挑眉,意外道:“都说乐安侯是大庸最大的纨绔子弟,现在看来,别的先不说,至少,整个大庸所有的纨绔子弟加起来,怕也没有这么灵通的消息。”

水波沉默半晌,才笑道:“陈郡主也是杀鸡用牛刀,不但用到了京里几处人脉,欠下几个人情,连那个女人都被放了出来。”

水波的心情有些奇妙——当年初见时,他就知道那个小女孩儿身份不简单,却不曾想,几年过去,那个女孩儿不但把沐延昭迷得神魂颠倒,还让陈文柔这般从来不吃亏的女人,也维护至此,连手下轻易不动的王牌,也为她亮出。

“别说这些,咱们兄弟相见不易,不如喝一杯?”沐延昭笑了笑,伸手为水波倒了一杯酒,此次之后,再临大庸,恐怕就是带着刀兵而来,而非美酒了!

第九十四章花园

“好,喝酒……闵月。”水华庭懒洋洋一笑,忽然高声喝道。

高闵月手中捧着水晶梅瓶,里面只是一束从山崖间随手拾取的野花,莲步轻摇,长裙拖曳地步入茅屋。

素手执盏,美人捧杯,水华庭伸手连人带酒杯,都捞到自个儿的怀中,醉眼迷离。

沐延昭摇摇头,微笑——他此次来,除了要和楚州的楚将军见一面之外,本还想将高闵月送回高家,但现在看来,她过得不错,似乎用不着自己多事。

水华庭虽然是风流花心的纨绔子弟,却绝不玩弄女子,无论是真的怜花惜玉,还是假的怜花惜玉,高闵月跟了他,总好过陷在泥泞里不能自拔。

喝了一盏清酒,沐延昭精神还好,这样的酒水,难让他醉,此地离大庸极近,快马半日就能到……他忽然很想见一见婉儿。

强把莫名的冲动压下去,沐延昭忍不住按了按眉心,失笑,他沐子羽,什么时候也变得儿女情长起来,大庸城中那豆大点事,哪用得着他在这里牵肠挂肚?

秋日里天高云淡,碧空如洗。

顾婉扶着宝笙的手,身后宝琴手中端着托盘,里面是一碗墨黑色的药汁。

清晨路滑,宝琴的脚步小心,葱绿色的小袄略显得单薄了些许,风一吹,便冷的打颤。

顾婉笑着摇头:“早与你说过,大庸的天冷的早,你偏偏不听。”

宝琴一缩脑袋。宝笙也笑了:“主子才赏了一身羽缎的披风,可这妮子就是舍不得穿,也不知道存起来要做什么!”

芦花院位于顾家老宅的西侧,距离主院不算近,要经过一个不算小的花园,秋日,花园也显得有些寥落。满地的枯枝败叶来不及清理,配上金灿灿的阳光,这景致。到是不错的。

顾婉走在青石小径上,偶尔看到几个粗使婆子慢吞吞地清扫庭院,正走着。前方忽然有一阵清脆的铃声,伴随着窸窸窣窣的声响传来。

宝笙和宝琴吓了一跳,齐齐上前护住主子,就见一个雪白的,肉呼呼的小圆球滚到顾婉的足下,睁着一双黑珍珠一般,湿漉漉的小眼睛,盯着顾婉瞧,卷缩的小尾巴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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