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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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你这样说,”蔡珍纳忿然,“我今天是白开心啦!哼,气死人!”

“不要生气!”丽嫦是个很有心计的人,她和蔡珍纳才刚过十八岁,但一点也不单纯。

“不要生气?这件事给我发现了,轻易放过,休想。”

“你肯放过,我们也不肯。”丽嫦说:“我们都有男朋友,是吧?”

“当然!我十四岁就交男朋友了。”

“四小鬼从未交过男朋友,很幼稚无知,几乎全校皆知。年纪小嘛!纯情嘛!如果林SIR真的爱上来翠姿,那就是朱翠姿的初恋了,第一次就失恋,比赶她出校更凄惨,更要命!”

“对!把林SIR抢过来,气死朱翠姿。但是,这件事谁去做?丽嫦,你去,林SIR不错,香港三浦友和。”蔡珍纳又兴奋了。

“我能去一定去,但我条件比朱翠姿差,林SIR不会为了我而放弃朱翠姿!”

“我呢?我不比朱翠姿差吧!”

“我们一班人就只有你一个人可以跟朱翠姿比一比,如果朱翠姿是黄玫瑰,你就是红芍药。何况对付男孩子你真有办法,担保一定能把林SIR抢到手。林SIR抛弃了朱翠姿,不就等于插了朱翠姿一刀?她会痛苦死。想拿个A、B;想考港大,拜拜啦!这就完了!”

“好极了,好极了,”蔡珍纳欢呼,忽然又泄气,“我喜欢玩得劲、闹得疯的男孩子,我一向对斯文靓仔没有什么好感。”

“你只是把林SIR抢过来,破坏他们,又没叫你真的嫁给他。”

“对!先把他弄得神魂颠倒,不合意了,然后一脚把他踢走,丽嫦,我好兴奋,那么什么时候开始?”

“我们对林SIR知道不多,明天约美宝她们到你家商量,然后才决定怎样做……”

林明新和朱翠姿感情不错,有天翠姿问功课,林明新叫翠姿到他家,翠姿见过他的父母,后来林明新还留翠姿在家里吃饭。

翠姿把大姊由日本买回来的风铃,转送给了林明新,本来是翠姿的礼物。林明新还把风铃挂在房中。

密西斯陆生了个女儿,那天林明新去玩具店给小甥女买玩具,看见一个洋娃娃,便买回家送给翠姿。翠姿十分开心,把一个洋娃娃放在床上,当宝似的,晚上抱着它睡觉。

以前只有翠姿给林明新电话,近来,林明新间中也会打电话请翠姿回家吃饭。

林明新是颇为喜欢翠姿这一类型的女孩子,所以,他才会请她回家吃饭。

林明新家人口简单,只有父母和一姊,姊姊已出嫁,就是密西斯陆。

林明新的父亲是高级视学官,母亲为小学校长,正是书香世代,林明新父亲退休后,和太太办了一间幼稚园。

林明新除了和父母同住,还有一个看着他长大的女佣。

林家连女佣在内,都很喜欢翠姿,因为翠姿活泼,很会逗人喜欢。

林明新把心中的喜爱都放在心里,最主要的原因,是他现在还是翠姿的老师,他认为老师不应该爱上学生,特别是同校学生。

另一个原因,翠姿还很小,十六岁。十六岁的女孩子还不懂得什么叫爱情,这年纪应该好好读书,身为老师引诱她谈情太不应该。

而翠姿很天真,如果林明新说喜欢她,会把她吓跑,如果连功课也不敢问,便弄巧反拙了。

从林明新的角度看,翠姿只是尊敬他、喜欢他,纯粹把他看作老师。

翠姿不可能会把他当男朋友。她年纪太小,等她长大些。

林明新每天起床、睡前,都会甩手弄一弄翠姿送给他的风铃。

叮当!叮当!很动听。

这天,林明新下课比平时迟,翠姿和茱莉她们先走了。

林明新走出门口,便看见丽嫦,美宝、依娃、苏珊,四个女孩子。

“林SIR!”

“你们为什么不回家?”

“时候还早,想送送林SIR!”

“你们送我?”林明新很愕然,四个女学生送他。

大家只是笑,一辆计程车在学校门前,车门开了,丽嫦她们去拉林明新。

“你们干什么?”

林明新被迫上了车,蔡珍纳已在座。

蔡珍纳请司机开车,她已换去校服,穿一件火红的膝上裙,坐着露出了两条大腿。

蔡珍纳和翠姿完全不同,她高大、成熟、和上课时完全是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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