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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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一怔,没等他回答,我将手上的包往前台上一放,劈手夺过他手上的可乐,回转身,大声道:“刘明轩!”

刘明轩的脚步一僵,身子顿了顿,回转过来,“什么事?”

我微笑着走近他:“刘明轩,你知道草泥马是匹什么马么?”

刘明轩垂了垂眼,脸上是掩盖不住的倦怠与忍耐:“夏木娜,适可而止。”

适可而止?太晚了,我弯了弯眉眼,“刘明轩,你我8岁相识,十六岁接吻,二十岁**,现在你说和我不熟悉?”我笑得唇都在颤抖:“你就算告诉她,这女人是我的前女友,没一点优点,所以我把她甩了,我都会适可而止的。”

刘明轩的脸一阵红一阵白,放开挽住新娘的手,过来拉我:“我们有话外面说。”

我一把推开他的手。

“你闹够了没有?”刘明轩拔高声音,额角上的一根青筋扑扑直跳,他已羞恼到极点。

“还差一点。”我伸手,将手中的可乐慢慢从他的头顶倾下,咖啡色的可乐,在雪白的燕尾服上画下漂亮的咖啡云,刘明轩一下子僵住了,不可置信地瞪视着我,我一松手,倒空的易拉罐正正落在刘明轩湿漉漉的发上,蹦了一下,弹到了地上,空嗵嗵滚出很远。

退后一步,我欣赏了下自己的杰作,拍拍手:“现在够了。”弯下腰,将高跟鞋脱下,拎在手上,头也不回地在新娘尖锐的惊叫声中,从容地离开。

第九章:上帝,乃木有眼睛

带着**过后的亢奋,我拎着鞋站在我红色小POLO前面时,傻了眼。左手:凉鞋一只,右手:一只凉鞋,我的包呢?!

我哀鸣,我的PRADA包包啊,手机,皮夹,兰蔻口红。。。。。。我细细回想着包包里的东西,还有驾照,身份证,银行卡,补办起来会让人疯掉的。怎么那样衰啊!当然这些东西再贵重十倍,都不足以让我有重新回到斯科特的勇气。除非我真的疯了。。。。。。

亢奋过后,我浑身如同被抽了骨的泥鳅,烂成一滩,颓然往车门上一靠,仰天长叹,上帝啊,乃的眼睛,长在哪里了呢?

“哦,这是什么?”我瞪大眼看着在我眼前晃啊晃的银灰色包包,PRADA迷人的三角牌牌在我眼前闪啊闪,我猛然伸手:“我的包!”

包在我抓到前,一下子升高,猝不及防,我前扑的身子一晃,眼前一花,栽到了一个有温度的,不硬也不软的物体上。

本能让我抓住这个物体,呃,本能也让我意识到这应该是个人体,我攀着这个人体站稳脚步,抬起头来,是啊,是抬头,确切地说,是仰头。我在看到我包包的同时,看到一张笑**的脸,我的角度让我看人有些变形,不过就算变形,这个变形体也还是不算难看的那种。

我迅速站直身体,看清楚对方,很年轻的一个男人,最多二十三四岁吧,个子很高,以我一七零的身高还得仰头看他的情况来目测,他得有一米八五以上。简单的白恤,牛仔裤,清新整洁,眉眼是相当清秀的那种,光洁的脸上一丝岁月痕迹都找不到,年轻啊,真是好。

我微笑:“麻烦你了,这包是我的。”我指指那只在他手上晃啊晃的包,包包里,熟悉的手机铃声响得欢畅。

“我的可乐呢?”对方回我以微笑,牙很白,看着我的眼睛很亮,只是,我总觉得那笑容不很善良。

我【炫】恍【书】然【网】,原来是大堂前台那位客人,看来我是在拿可乐时,把我的包丢下了。

“可乐。。。。。。”我窘,他绝对看到我在大堂那场发飙秀,现在向我要可乐,居心叵测。

“那个,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我温和地劝说,眼睛看着我可爱的包包。恨不得扑上去抢回,不过,无论体力身高我都不占优势,所以我准备以德服人。

“有借有还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一。”“可乐”先生嘴皮子也相当利落。

我记起来,当时我向他说的是,借用一下可乐。拍拍头,我献媚地笑:“哦,看我这记性,是啊是啊,有借有还是应该的,你把包还我,我去买罐可乐还给你。”

“这样简单?”他亮晶晶的眼肆意地上下打量我,看得我毛骨悚然。

简单?一罐可乐能复杂到哪里去?靠,莫非是想敲竹杠。挺漂亮个人,看不出来心眼真坏。算了算了,看在他给我送来包包的份上,不与他计较,这社会现实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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