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部分 (第3/4页)

精灵妮丝自己,她几乎已经可以肯定有其他人在这个房间里、并且正慢慢靠近她的背后,当然,绝对不会带有什么善意。

那个悄悄溜进房间里的人离自己还有多远?他手中握着的、是普通匕首还是短剑?是不是已经快要刺破自己背后的衣服了呢?妮丝再也无法忍受这种感觉,猛地翻身跳了起来,同时抽出她藏在枕头底下的、惯用的长匕首;这是妮丝的一个好习惯,跟她姐姐妮雅在睡觉时候手中一定会握着一个灌输了防御魔法的魔法宝石一样、妮丝的长匕首从来都不会离开她的身边。而现在,这个习惯救了妮丝一命。

妮丝无论如何都想象不到那个全身漆黑的身影竟然已经离自己如此之近、而且对方的反应也竟然如此迅速,妮丝跳起来的瞬间、对方手中的武器也随之挥起,自下往上向妮丝斜斜地划来;妮丝下意识地用手中尚未出鞘的长匕首挡住了对方的一击,“铛”的一声,妮丝手中的长匕首连刃带鞘地断成了两截。与此同时、妮丝也借着悬挂在墙壁上的灯光看清楚了对方的面孔。

这是一张怎样的面孔啊!如果只从对方面孔的轮廓和曲线看来,也许他曾经是一位出色的美男子,但是此刻数不清的灼烧痕迹和伤疤将对方的一切面部特征都全部遮掩掉;这个男人(妮丝从对方宽阔的肩膀和线条分明的肌肉上判断出这一点)的右眼似乎已经失去了,眼眶里只剩下一个漆黑的空洞,不过他剩余的另外一只眼睛不但炯炯有神、还放射出一道带着浓烈仇恨意味的光芒。男人脸上原本属于鼻子的部位、似乎被什么怪物或者猛兽狠狠地抓过一把,此刻除了一片狼藉以外、就只有原本可能是鼻孔的两个黑色空洞;男人的左边腮边似乎连皮带肉地被扯去了整整一块,镶嵌在暗红色牙床上的、洁白的牙齿毫无遮掩地向外暴露着,血红色的舌头不时掠过他焦黑的嘴唇。

眼前的面孔是如此地丑陋和恐怖,妮丝禁不住立即将自己的视线转移开来、转到了面前这个男人的手上;对方正用双手握着一把武器,他的左手的大半个手掌已经不翼而飞、只剩下软弱无力的无名指和小指头,而右手上则呈现出无数仿佛经过缝补的痕迹。最后、妮丝的目光停留在对方手中的武器上。

那是一把样式极为古朴的长剑,断去半截的剑身,以及剑刃上参差不齐、高低不平的缺口说明了这把长剑渊远的历史;妮丝并不是第一次看见这把剑,这把断去半截的长剑曾经被作为托尔火山地下城一场战斗的胜利象【炫|书|网】征、而陈列在地下城大厅里。这把长剑曾经的主人是一位出色的美男子,那位美男子的武艺和他的外貌一样出色,受到过严格的格斗训练的妮丝完完全全不是他的对手;他曾经被人成为维斯塔大陆上的盗贼王子、同时也拥有不知道从何而来的一个正式的爵位;那位美男子在托尔火山地下城的大法师阿其曼的计谋中、在地下城的竞技场里被击败,连同他的众多手下一同落入地下城里的怪物们的爪下。

黯精灵盗贼妮丝开始全身颤抖起来,手中剩下的半截长匕首也不知不觉脱离了她的掌握、悄无声息地掉落到她正站着的床铺上;“伟大的柯瑞隆·拉瑞斯安啊,如果这是一场恶梦、请你仁慈地让我马上醒来吧!”精灵之神的名字在妮丝心里一闪而过,这样的祈求是绝对不会有效的、妮丝自己也十分清楚这一点,她知道自己此刻并不是在睡梦之中。

于是,一声惨叫从妮丝喉咙里逬发,惊醒了最后归宿旅馆里的每一个人,也许应该说是最后归宿旅馆里仍然活着的每一个人:“你……你是……兰斯·凯伦爵士?”

混乱 十四

这一刻,他感觉自己似乎在黯精灵妮丝的一声惨呼的伴随下,重新回到了天堂。

他,兰斯·凯伦爵士原本就应该属于天堂,他是众神的骄子;可是曾几何时,托尔火山里的那些卑鄙的怪物们,使用了如此无耻的手段、而将他踢落了地狱;他就是这样忍受着痛苦的煎熬,奋力支撑着、直到今天晚上,他,感觉自己重新回到了天堂。

于是,思绪就这样开始在他的心里荡漾起来。

兰斯·凯伦爵士今年只有二十九岁,无论令人恐惧的盗贼王子的传说在维斯塔大陆上已经流传了多少年,都不可能改变得了这个事实。

苏梅兰德公国的命名来源于太阳神苏梅尔的圣名,而苏梅兰德公国的国度,则直接取了太阳神的名字;二十九年前的冬天,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一个男婴被遗弃在苏梅尔城贫民区的一条小巷子里。

这个男婴所面临的第一个挑战、并不是那足以将任何人的脊髓冻结的风雪,而是流浪在苏梅尔城街头的一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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