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部分 (第2/4页)

,这让人有些遗憾。至于研判金币的成色真伪、宝石的等级、古董的年代与价值,这些本事我和羽霓都有专业水准,茅延平更是大行家,绝不会有遗珠之憾。

“约翰,你看,这颗猫眼石的色泽匀称,是上等货,最近市场上有人大手笔收购,能卖到好价钱喔。”

羽霓从洒落满地的珠宝中,捡出了一颗猫眼石戒指,脸上露出平凡少女见着美丽事物时的欢喜笑眉。对照她以前高傲而仇视一切的冰冷态度,现在完全像是换了个人,整天都在欢喜中度过,这或许是种成功的新生。不过,我花了很多力气,调适与减弱邪莲对她的影响,而改变她对我的称呼,就是最重要的一步。

“主人”两字是不能轻易出口的,光这两个字就足以让心灯居士找我算帐,但其他的称呼也不适合。那时,我们经过漫长考虑后,茅延平提了一个建议,让羽霓就直接喊我名字,不加任何其他的称谓。

“这样子叫,最简洁省事,你们这些年轻人谈恋爱的时候,不是最喜欢这样叫的吗?”

称呼没有什么大不了,但茅延平在话里所做的暗示,却让我有胆颤心惊的感觉。

“喂!大叔你”

“贤侄,你现在是大地上炙手可热的英雄人物,响亮名声你己经有了,大把金钱你唾手可得,但女人你总不能一辈子就是玩些师父徒弟或是性奴的把戏吧?”

“我喜欢玩大奶徒弟色师父,你管我!”

“你现在有身分了,需要一点搭配身份的东西。有一个正式名份的女友良伴,你行走江湖会比较容易被人接受,至少不会被卫道份子攻击,你知道的,这一行很喜欢捧些神仙侠侣出来,况且有点正常人际往来,对你的身心状况也好,不会过于孤僻而心理变态。”

“你这个不要脸的东西,哪里有资格说我心理变态?当初你让我把她留下的时候说了什么?你说只是拿她来慰安的,现在对我扯什么鬼身心健全,你是摆明要玩我是不是?”

“别、别动不动就拿刀子抵人脖子大叔我只是希望你过着光明而正面的人生啊!”

姑且不论茅延平的废话,他的这个建议后来仍是被采用,理由不是因为我想过什么光明而正面的人生,只是单纯为了给心灯居士和羽虹一个交代,做做样子,免得被人以为我把羽霓扣在身边当女奴或廉价劳工。

廉价劳工,一个小阿雪就很好用了,像羽霓这种天上掉下来的棘手货色,送给我都还不敢收。对外宣称羽霓是我正常交往中的恋人,这个荒唐的做法,只是为了届时给心灯居士一个交代,顺便还可以扯一些我们两人待之以礼,绝对没有发生超友谊关系的鸟话。

但这些话要让别人相信容易,要怎么让羽霓了解却难。邪莲吸血诅咒的效果太强,把羽霓弄得像个花痴一样,只懂得尽一切努力向我奉献所有,却完全听不进我说的话,对我的要求充耳不闻。

一个除了做爱,什么都不懂的美丽肉娃娃听起来很棒,但是生活中并不是只有性,当我们要照料她其他方面的问题时,就伤透了脑筋,最后还是我想方设法地进行“治疗”才把羽霓弄得比较接近正常人样子,而不是一个看到我就急着扑倒、搂抱的饥渴肉傀儡

看看羽霓在阳光下,笑得开朗灿烂的率性笑容,俨然就是一个俊俏的美少年,很难想像仅仅两年之前,她心中怀着对男人的深刻仇恨,整个人就像是一支仙人掌般多刺难近。

女同险恋未必是变态,但当时的羽霓,却百分百是一个心理变态的女同险恋者,拉着妹妹一起走向毁灭之途。相较于现在,若有人看到她夜晚在我床上的放荡表现,我想决不会有人相信她曾是女同性恋

似乎察觉到我的视线,羽霓小跑步地抢到我身边,带点帅气却又大胆地贴耳道:“想要吗?这里不行啦,今晚一定好好补偿你”

爽朗的柔和嗓音,还有耳畔的亲吻,真是让我有一种啼笑皆非的感觉。莫名其妙被硬塞了个女友过来,这是否是我以前常常逼良为娼的报应呢?

抛开无谓的思索,大家开始把搜括到的东西运搬下山。我和茅延平乘骑的马匹后头,拉了几辆木板车,把东西装上去之后,羽霓在前开道,阿雪负责断后,大家慢慢走下山去。附近最大的一股山贼刚刚才被我们烧光抢光,暂时不用担心有其他盗贼来分一杯羹。

依照过去的惯例,十成财物中,阿雪和紫罗兰占一份,羽霓占一份,大叔占半份,剩下的七成半由我保管兼独吞。然而,羽霓根本是不花钱的无价劳工,给她的那一份都会回到我手里;阿雪的钱不是给紫罗兰吃掉,就是被她捐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