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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甲寅,《高宗实录》卷169。

'5' 乾隆九年三月辛丑,《高宗实录》卷213。

'6' 目前对清代的“多种经营”情况尚缺乏完整的数字说明,美国学者珀金斯所作研究表明,民国年间中国农产品中,粮食作物产值约占75%,其他则占居25%,如果计入蔬菜、水果、山林、水产、家禽,以及乡村工业的部分,后者的比重就要大得多。

'7' 参见杜润生:《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人民出版社,2005,页168。

'8' 张晓棠:《乾隆年间清政府平衡财政之研究》,第37~40页;据说,邻国,特别是越南的统治者,为清朝非农业税收的扩张规模感到惊讶,亚历山大·伍德赛德(Alexander Woodside):《越南和中国模式》(马萨诸塞,剑桥,1971年),第33页。

7。提倡工业生产

在传统经济时代,农业并不是国民经济的全部,同时存在的还有工业部门。每当提起工业,人们往往把它与近代机器工业联系起来。其实,在工业生产中使用某种机械,以及利用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组织,在历史中是早已存在的现象,并非近代才有。因此,它们应被统称之为“工业”。其中尤以加工、纺织、制造、营建、矿冶等等,构成传统工业的主要内容,而与农业经营判然有别。'1'

乾隆七年提出“为天下万世筹赡足之计者,不独以农事为先务,而兼修园圃、虞衡、薮牧之政”,从《周礼》原意而论,即已超出了一般农业的范围。古代所谓“四职”,原本只有“三农”一项为农业,其他三者都是农业以外的经营。'2'这与秦汉以后的情形是大不一样的。但不管怎样,数职“兼修”就必然会扩展到农业以外。清代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它背后是几亿人口的庞大需求和积极努力),自然引导它从农业的低层次走向高层次,从粗放到精耕,再超出而至商品生产,复从农业种植业走向工业,……一步步迈向更高的梯次。如果说,在经济发展中存在着一定的“梯次”的话,我们就可以把它称为“发展梯次的逐级攀升”。于是,在前述农业经营的范围之外,不但纺织等手工业得到大力的提倡,清代的矿业政策也发生了重大的改变。所有这些,也无例外地发生在乾隆初年,并和当时的总体设想有着紧密关联。

雍正皇帝曾于《圣谕广训》中说:

朕闻养民之本,在于衣、食。农桑者,衣食所由出也。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愿吾民尽力农桑。

亦非老生常谈,而具有时代意义。

乾隆初年,更有一批官员在各地积极推行,如巡抚尹会一疏陈豫省宜行诸事,其一即“女工之宜勤”,欲使比户连村,无不各勤纺织。巡抚陈宏谋在陕西咨询地方利弊,必问:“栽种棉花否,能织布否?”乾隆七年,御史包祚永言,黔省“惟资楚布,岁千亿万匹;兵民穷困,职此之由”,著令通省“教民纺织”。九年,甘肃以“种棉纺织,概置不讲”,令制造纺车,请女师教织。十年,奉天以“种棉者虽多,而不知纺织之利”,拟议推广。其后总督开泰请令雇募江浙工匠到湖广,设立机局,教以染造纺织。总督方观承推行于直隶,更有助于使之成为一个棉业优势产区(这一点特别可贵,因为经济发展与赈济不同,它更需要“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这些都是乾隆时期推行女工、纺织较为著名的例子。

尽管清代没有实现“现代化”,没能把经济引入“机器工业”的发展阶段,但中国仍有广泛而分散的工业生产,其产值约占世界的三分之一以上,并且已产生一个相对集中的“(传统)工业区”。尽管西方存在一个“早期工业化阶段”,它却并不因外国也有而是,亦不因外国没有而非。'3'它是中国经济自身发展的一个产物,并不是“没有发展的增长”。

清代十八世纪,在长江三角洲上千万农民的生产经营中,传统工业的地位已远远超出了其农业部分;在这一地区,农村工业已不是什么副业,而是主业和正业;这样的农民,亦工亦农,与其称之为农民,还不如称之为兼营农业的工人更为切近。正是因为这样一些理由,可以把它称为“工业区”,而不再简单地把它与其他农作地区等同看待。'4'其中,仅棉布产量,估计每年大约就不会下于一万万匹“小土布”之谱,'5'总收入将达到白银二千万两。它是清代经济的一大成就,也每每为其他地区劝农时视为榜样(如在苏北、河南、陕西、四川等地)。

也许还可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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