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 (第2/4页)

派出所所长说:他们使用管制刀具,不是凶手是什么?

何无畏说:那我这胳膊谁砍的?

所长太远,根本听不到。

三虎却眯着眼睛:你暴力抗迁,企图自杀。

何无畏晕了过去,晕死之前,还从泥里把那只断手装到怀里。

我带着毕然他们使劲逃回去,见高姐正在捶打着菜刀妹的院门,菜刀妹在里面大喊:放我出去。我一看,她家院门不知为何被一把大锁从外面锁住,人出不来。

看来拆迁办是分化瓦解的,对我跟菜刀妹这种,暂时还不动手,对于何老四、唐巧珍、区长春,则严厉打击。

这天晚上丁香街的狗一直叫着。油条房里,我们闷闷地抽着烟,想着刚才血肉模糊,我说:老子从此之后再也不吃毛血旺了。

那十几个兄弟很快放回来了,个个蔫得像胆摘除一样,何无畏还在医院接肢,医生说即使接上也是个半残废。何老四快疯了,大骂儿子何无畏,龟儿子从小就喜欢到旁边假肢厂抓青蛙切下腿脚烤着吃,这下报应了,安上假肢了。

何家去分局报案说派出所眼睁睁看城管行凶,分局领导很重视这个案子,说一定要好好调查。

何家去法院起诉,法院强调:中央三令五申不准强拆,一定火速搜集证据,早日立案。

李可乐抗拆记 三(7)

何家还去找了报社,报社总编气得把杯子都摔了,然后说:人大法工委正在谋求改进城市拆迁管理条例,我们要顺势而上,马上派记者来深度报道。

三天后,分局领导专门把何家找去,据了解,片区内没有强拆,只有正常拆,丁香街还在价格协商阶段,拆迁并未开始,更不涉及强拆。至于那天晚上,是临时性街头斗殴,经查,铲断何无畏胳膊的那人属于临时聘用人员,现已失踪。

三天后,法院拆迁庭庭长表示:证据不足,不予立案。何老四泣不成声:那只断掉的手,是证据。庭长严肃地说:那也不足,不过我国法律是允许原告人自己搜集证据的,你自行搜集,我这里还有三十多个拆迁案子等着进入诉讼程序,你可以等,大概明年就可以排到你了。

三天后,来了几个报社记者,说现在地沟油闹到全国了,对城市形象影响极其恶劣。闪光灯照着何老四的脸,他惊吓得捂住脸,哭了。

何老四天天跪在门口哭喊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法院怒了,让法警以滋扰法庭为由把他架出来。我觉得他很傻B,并非法律神圣不可侵犯,而是法院神圣不可侵犯。

我倒有些欣赏他儿子的气质,何无畏拒绝做续肢手术,把那只断手泡在一个大玻璃瓶里,笑嘻嘻说这他妈就是最好的证据,他还特意把那只手固定成竖起中指的样子,放在铲了一半的火锅店门口。

丁香街人民很愤怒,说要告到中央去。郭代表冷静提醒:现在各地对上访户盯得很紧,要是半路碰到安元鼎就死定了,而且上访效率太低,没个两三年下不来,远水解不了近渴,不如在本地请律师托门路,概率上还大一些,现在正联合几个人大代表,向政府反映。

石八斤那晚正好住在西街尽头动物园里照顾一头生病的黑熊,没听到锣鼓声,等赶到街上,人都走了。他说要接过何无畏的枪,重新组织巡街队,一定要会一会那个叫三虎的,看哪个把哪个打翻了。

菜刀妹一直被锁在家里,菜刀都砍卷了刃也没出得来,与石八斤同理,等找了绳子从院里翻出来,人都走了。她突然说:奇怪,那天城管怎么知道何老四悄悄开了火锅店?深更半夜的,何老四刚刚点燃炉子,油还没煮化,城管就来了,是不是有内奸?

她盯着我,我张口结舌:咦,你可以证明的,我,我在看月亮。

她说:深更半夜你不睡觉,看什么月亮,是不是你通风报信?

我指天发誓:要是告密,我房子被强拆,马子被劈腿,票子化为灰烬。

菜刀妹:那晚我亲眼看见你屋里来了几个人,那个雷政策还戴了帽子的,不做坏事,戴什么帽子?

我愤愤不平地:我还怀疑你是内奸,每回拆迁队来打架你都不在现场,上次你在总站开会,这次你又被反锁在院里,为什么你总那么安全,只知道拆迁队走了后对着空气扔飞刀,为什么……人群里有些议论声。

菜刀妹张张嘴,没说出来,突然拔刀追来,我赶紧跑路,从假肢厂跑啊跑,一路跑到油菜地,又一路跑到丁字路口,就跟第一天到丁香街一样,幸运的是我看到一辆的士,拉开车门就跳上去……菜刀妹在后面边追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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