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部分 (第3/4页)

称明军的到来是“吊尔民之困苦,复陈氏之宗祀”。安南军民见到榜文后,人心离散,甚至连各地的领军将领也人心各异起来。这一着棋很有成效,分别由张辅和沐)率领的两路明军斩关而进,势如破绣,大多数守关将领都提前派使者通报投降的决定,甚至连不在明军行军路线上的一些附近州县也日夜兼程赶来向明军投降。直到抵达之前,明军连病号伤号在内,伤损也不过七百——这其中甚至包括依照军律所处罚的四十三名土兵。

按照传统,中央政权征召少数民族土兵通常不负责其粮草,作为补偿,则允许少数民族土兵自行筹集粮草——也就是说允许少数民族土兵在作战区内抢劫。

然而这一次作战却不同。根据封建契约,有邑贵族们有义务提供相应地士兵作战,并且保证这些士兵四十天内的粮草消耗。当初征召有邑贵族时朱棣便考虑到了这一点,因此便没有征调路程在四十天以上的有邑贵族。也就是说,所有的有邑贵族私兵在抵达广西凭祥或云南蒙自之前,是没有理由在行军途中抢劫的。

到了集合地点后,有邑贵族的私兵被编入大军统一指挥(各级将领仍然是那些有邑贵族),因此粮食供应也由大军统筹安排。进入安南境内后,由于封建社会时期战争地特殊性,不可避免地需要就食于敌。然而张辅在开战之前便进行了大力宣传,很多安南将领根本就没有抵抗的心思。

要知道,至今胡氏篡陈朝才仅仅六年多地时间,很多安南人并不认为胡氏拥有对安南的合法统治权。在胡氏袭杀陈天平一事败露后,安南人对胡氏更是反感。这种道理很简单,陈氏立国一百七十多年,安南人早就习惯了陈氏国王的统治。既然陈天平是前安南国王陈日亘之孙、安南国王陈日奎(火旁)之弟,那么陈天平自然拥有对安南王位的继承权。你胡氏篡了陈氏的位不说,待陈氏地子孙获得明朝的帮助后,假装答应将王位还给陈天平地同时,却又阴谋杀害陈天平。这种做法自然不可能获得安南人民的拥护。结果不少越人“厌胡氏苛政,罔有战心”。

另一方面,张辅在木牌上除写明胡一元父子的罪行外,还明确规定了安南人在这次战争中选择不同立场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凡闻风而降、改旗换帜者,皆议功,其首领日后可依此获得有邑贵族爵位;若是大军兵临城下方降者,则无罪无功;若大军抵达一日之后仍不降者,则根据其抵抗时日长短,施加轻重不一的惩罚!

至于说明朝决定扶持陈天平成为安南国王后将实施有邑贵族制度。尽管此后安南国王便成了大明皇帝地直属封臣。但封建领主对领地内地事务具有极大地自治权力。因此与之前地情况并无太大地差异。

而且。有邑贵族制度对于安南地方官员和将领而言反而是一件好事。自从公元十一世纪初安南李朝建立后。安南便确立了较为完备地封建中央集权**君主制度。结果地方上地官员、土豪便减少了相应地自治权。当安南地中央政权衰弱后。地方上也会短时间内出现军阀自治地现象。但哪有这种名正言顺地有邑贵族体系好?

所以。很多没有抵抗心思地安南将领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投降——反正是向前陈朝国王地继承人投降。也不会产生道德上地失落感。当然。投降后地安南将领及地方官员们也就相应地承担起了供应大军粮草地义务。如此一来。明朝地远征大军也就不需要大肆掠夺便不存在缺粮地问题了。

然而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况且大明地少数民族土兵相互之间打冤家时就已经养了抢劫地习惯。虽说张辅三申五令不得私自抢掠。但几十万大军又怎么可能全都管得住呢?所以。进入安南后还没打什么象样地仗(战斗总是军纪败坏地催化剂)。可明军地军纪仍然无法达到秋毫无犯地标准。在安南官员提出控诉之后。张辅便将那些违犯军纪较为严重地土兵吊死在道路地两旁。

张辅这样处理地本意只是威慑其他地土兵不要违反军纪。至少不能有杀人强*奸之类地严重违反军纪地行为。然而此举却收到了意想不到地好处。安南人看到道路两旁被吊死地士兵尸体。得知他们都是违反军纪而被处死地。于是更加拥护明朝军队了。

之前胡朝君臣对明主战或主和地意见分歧甚大。有地官员认为只好“从他(明朝)所好。以缓师可也”。左相国胡元澄(注1)则言“臣不怕战。但怕民心之从违耳。”。对明作战并无十足把握。胡朝从中央到地方都对于对抗天朝有着虑。但烂船也有三斤钉。安南好歹也是中南半岛上地大国。拥有人口共有七百余万。而胡一元又是从权相变为国王地。手下地军队和心腹将领却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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