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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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古希腊有许多城邦,不同的城邦对女子的贞洁要求是不同的。在斯巴达,对这方面的要求比较宽松,而在雅典这些城邦,要求则比较严格。公元5世纪的传奇作家阿喀琉斯?塔西图斯提到过当时有一种所谓的贞洁测试标准,他说,在以弗所有一个由潘神为贞洁女神阿耳忒斯建造的神龛,潘神把自己的风笛悬挂在里面,只允许纯洁的少女进入其中。如果进去的少女是清白的,人们就会听见响亮的风笛声,而门就自动打开,女子走出神龛并以此证明自己清白;如果这女子已经失贞,风笛就不会发出任何响声,而且人们还会听到一声很长的呜咽声,然后门打开,但这女子已经不见了。
这种测试标准是否真的存在,能起多大作用,当然是大可怀疑。不过,这种说法至少表明某些城邦的人们对女子的贞洁仍然予以重视。
丈夫杀死奸夫的情况,在当时的雅典并不少见。例如,欧菲勒特斯就这么干过。当时,俄拉托斯特涅斯跟欧菲勒特斯的妻子睡在同一张床上,当他见到欧菲勒特斯闯进来时被吓坏了。利西阿斯写下当时的情形:“当我撞开卧室房门的时候,最先冲进去的那些人见到一个男人躺在我妻子的身旁;随后跟进去的人见到他赤裸裸地站在床上。我可是个有身份的人,所以我一拳将他打翻在地,反绑起来,并且责问他为何羞辱我家的门风。他承认做了错事,恳求我千万不要杀死他,但可以索取一笔钱。对此,我回答道:‘我不想杀你,但国法岂能容你?’”
古时候在雅典,无辜的未婚女子如果受到别人勾引,她所遭到的惩罚可能很严厉,甚至十分残酷。人们从埃斯基涅斯的文章中可以看到:“我们的祖先对那些有损他们声誉的事情显得十分严厉,而且也非常重视子女的道德修养。所以,如果他们听说自己的女儿被人强奸了,或者了解到她在婚前失贞,就会将她和一匹马同时关在一座房子里,让她饿死。在我们的城里现在还会见到这样的地方,这些地方叫做‘马匹和女孩’。”根据注释家的记载,那是一匹野马,它饿极了就咬死并吞食那个女孩子,然后它自己才被饿死。很难说这个可怕的故事是否真实,也许这个故事是从这个地名来的,因为人们不明白这个地名的来历,所以编造了这个故事。”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三章 妇女和婚姻(11)
同样是关于妇女行淫当场被抓获后如何受到惩罚的问题,埃斯基涅斯是这么写的:“这个女人不得佩戴任何饰物,不准往公共庙宇上香朝拜,以免让她玷污了那些清白的妇女。但是,如果这女人擅自进庙上香或是佩挂首饰项链,那么,第一眼遇见她的男人可以将她身上的衣服扯下来,抢走她的金银首饰,还可以打她。不过,这个男人不能伤害她的性命或者将她殴打致残,只许羞辱她和剥夺她生活中的一切乐趣。但是,也有人告发那些替别人拉皮条的人,他们无论男女,一旦罪名成立,就要被处以死刑。因为他们趁那些好色贪欲之徒还不敢贸然成奸之际,自己先挑起那些伤风败俗的事,最后以求回报,才肯出力促使他们勾搭成奸。”
当然,不同的地方有许多不同的风俗。例如普卢塔克谈到,在塞姆这个地方,淫妇被人拖到集市,放在一块石头上示众。然后逼着她骑驴在城里游街,骑驴之后还要再次回到这块石头上示众。从此以后,她就永远背上了“骑驴人”这个耻辱的称号。在伊利斯的莱普里穆这个地方,奸夫淫妇则连续3天被人牵着穿街过巷示众,而且还要剥夺其终身权利。淫妇不得穿戴紧身褡,只能穿一件透明的外衣,在集市上连续站立11天,使她蒙受耻辱。
这种情况倒和中国古代差不多。中国古代对奸夫淫妇(特别是对淫妇)的惩罚是极其严酷的,可以把与别的男子私通的女子活埋、沉潭,或用乱石砸死。和古希腊很相像的一种情况是把淫妇的衣服剥光,缚其双手,逼她骑在真驴或木驴上游街,让公众向她吐口水、扔垃圾羞辱她。更有甚者,在驴背上放一个鞍子,鞍上有一个木阳具,刺进女子阴部摧残她。最严酷的刑法是将所谓奸夫淫妇凌迟处死。但是驴鞍上的木阳具和凌迟处死这些做法在古希腊未见记载,似乎古希腊人对失贞妇女的惩罚还要仁慈一些。
以上谈到古希腊各城邦对女子贞洁的要求有所不同,但是这种地区差别绝没有男女差别来得明显而悬殊。男子勾引女子被认为是风流韵事,女子勾引男子则被认为是大逆不道——这在所有的男权制度的国家,包括中国都是这样。导致这种差别的根本原因是男子对女子的压迫。这正如普劳图斯写的《商人》一书中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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