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部分 (第1/4页)
“援军到了,林大人到了,弟兄们,夺回阵地,冲啊!”几个阵地同时响起震天地喊声。
顽强抵抗的天赐军不禁精神一振,用尽力气齐声大喊,向面前地敌人猛扑过去。
林云海率领一千人向失守地右侧突前阵地迅速前进,很快就和英格兰人短兵相接,双方一接触便杀作一团,异常惨烈。带着视死如归的气势,一千后备队员在林云海地率领下使出十二分的力量,很快就在阵地上撕出一个缺口,继续向前方挺进。只要能重新夺回阵地,三个突前阵地将重新形成交叉火力,从而更加有效得抵抗英格兰人的反扑。
“当当”两声,两发子弹击打在林云海的头盔上冒出一连窜火星。林云海恍如未觉般从英格兰人尸体抽出宝剑,继续向前面的英格兰士兵冲去。
“噗”的一声,一发子弹贴着头盔的边缘钻进林云海的额头,鲜血顿时模糊了他的视线。林云海忍受着剧痛,在混乱的阵地上寻找狙击他的英格兰人,最终在一个隐蔽的战壕里发现了狙击手。随着一声令下,他身旁的一个士兵立刻掏出震天雷,触发机括后向战壕扔过去。泥土乱飞,英格兰狙击手破败的身体仰面飞出去,摔倒在地上。解决了暗中偷袭的家伙,林云海怒吼一声,继续向前方的敌人
黄昏渐渐来临,战场上的厮杀声也开始减弱。英格兰人在抛下近三千具尸体后,终于开始撤退了。林云海血浴战袍,胸前的皮甲已经被打穿三个洞口,他站在夺回的高地上,落日的余晖洒下来,挺立的身躯摇晃片刻,林云海高举起宝剑,用尽力气大声喊道:“帝国万岁!”
“帝国万岁!”
六百天赐军震天的吼声中,林云海高举宝剑,轰然倒地。
……
林云海的尸体是在一个清晨运回天赐城的,那天的天很蓝,轻烟一般的云悠闲地游荡在空中,金色的阳光洒满天赐城地城头。迎风抖动的五爪金龙旗反射着万道光芒,刺痛了行人地眼睛。
一辆灵车出现在远方。显得如此孤寂,车轮接触地面发出细微的摩擦声。夹杂着马蹄有节奏的步伐,缓慢地穿过城门,行驶在天赐城的大街上。道路两旁商铺的红灯笼早已被摘下,人们穿着素衣,发出抽泣的声音,几个年轻人失声痛哭,当场晕厥过去。被人救醒后仍执拗地站在原地,目送这位英雄最后的一段旅程。
林云河地头发今天梳理地特别整齐,穿着一套黑色的丝绒长袍,他记得他这一辈子都没穿过这么正式的衣服,今天为了接他的弟弟回家,他特意命裁衣铺订做的。他为有这样的弟弟感到骄傲。从云海投军跟随千总大人,这个弟弟从来就没让他失望过,在美洲地十年,在千总大人的带领下他们白手起家,他的弟弟更是达到了一个顶峰,成为新北平省的总督,如今云海回归战士的身份,像战士一样战死在沙场,用自己的生命夺回了阵地,他这一生还有什么遗憾呢?要说遗憾。就是他不能亲眼看到战争胜利的那一天。
林云河的眼中蓄满泪水。手中十年陈酿的天赐酒发出淡淡的清香,勾起了林云河长长地回忆。这酒是他们到达美洲建立天赐镇之后酿造地。此后一直深埋在地下。今天将它取出来,让自己的弟弟喝最后一杯。
泪光中。灵车缓慢行驶到林云河地身边停了下来。林云河露出一个笑容,走上前,用手抚摸着那冰冷地棺木,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悲痛,他将额头贴在棺木上,泪水喷涌而出,发出沉闷地哭泣声。
“弟弟。你回家了!”
哭泣片刻,林云河将手里的天赐酒缓缓倒在棺木的周围,空气中顿时散发出醉人的香气。他接过御者手中的马鞭,跳上车,亲自赶着车向烈士陵园的方向走去。沿途的道路两旁,摆满了白色的百合花,一只顺着浮桥到达天赐谷。
陵园前,两排黑甲的天赐军肃立在两旁,当灵车到达的时候纷纷行礼,向这位英雄致敬。
熊天赐木然看着灵车从对面行驶过来,脸上闪过异样的红晕,禁不住咳嗽几声,忽觉喉咙一阵腥甜,他掏出丝巾,将鲜血徐徐渗透到丝巾里。丝巾贪婪得吸允着鲜血,血迹不断扩大,片刻就变成暗红色,又被熊天赐悄悄塞回袖筒。
他从未如此痛过,林云海是十二个大明军人中第一个战死沙场的。在他们到达美洲之前就已经是同生共死的兄弟,这十年来众人共患难,一起抵御了多少风雨,战胜了多少困难?尽管日后各位其职后很少见面,但那份真挚的感情却烙印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当初跟随他来美洲的十二个人中,林云海是最有主见的,是一个对战争有着深刻反思的军人。也正是如此林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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