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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边食人部落战士们互相间不认识,自然一堆堆按照各部落来源地分成小圈子。在婆罗洲没有一个野蛮部落是不吃人的,所以这些被强征的部落士兵也在烤人肉。昨晚杀死十来个偷袭者,现在已经被夹在烤架上烧烤。土人们一堆堆围着人肉互相说笑话,看着这野蛮的场景,寄奴希望自己能快点结束这边的活,天天这么干早晚要疯掉。
“阿鲁,吃!”一个土著士兵拿了巨大魔芋叶子包送抵上来。
寄奴只得接下,土著士兵要收拢军心,就不能拒绝他们的好意。这个土著士兵送食物时也在考验寄奴。说笑的土著们都停下话头,看向寄奴。
“我,谢谢你。”说完寄奴手下大包,慢慢打开。香气弥漫开来,切成一块块的肉被叶子包裹,在火的烧烤下,混着清香分外诱人。
野外生存,吃肉最好是吃熟的,最理想的做法不是烤,而是焖熟。简单说来,用巨大叶子把洗干净的肉块和植物块茎嫩芽放一起,水果也行,包裹起来。然后地上挖一个浅坑,埋进去,撒上薄薄一层土,上面架火烧,等火焰差不多熄灭时,下面的食物正好吃。这样做食物不会浪费,不会考焦而浪费,时间上把握也比较宽松,只要是熟了,长点短点不影响食物。这样的做法,米饭也能做好吃。要是打猎的话,上午烧火堆,多放些稍稍潮湿的木材,晚上回营地打开,下面的食物也不会烧焦,温度也正好。晚上烧火堆,早上一样能吃美美的米饭和香甜的焖香蕉。
眼下的肉食是昨晚杀了偷袭者后,给土著们杀了埋一个晚上的。作为最好的食物而供奉出来,里面混合了乌龟、蛙、无花果、芭蕉和不知名的香料叶子。肉块中有一块还是暗黑色的肝脏,算是很高的礼遇。后世没多少人爱吃肝脏,其实在以前肝脏一直是上台面的食物。一群食肉动物等级最高的,就是优先吃猎物肝脏。人类也是如此,肝脏优先给地位高的人吃。偶国饥荒年代,肝脏甚至需要医生开的补营养证明才能购买。
寄奴苦着脸,捻起一块和人肉一起焖熟的蛙腿,送入嘴中,细细嚼起来。肚子里已经翻腾开来,土著那热切的目光说明,不吃一块是过不去的。只得又捻起一块,这次是乌龟腿,再这么下去就是人肉了。最终忍住作呕,捻起一块肝,切得不大,只有一般红烧肉的一半,里面最小一块人肉部分。满脸堆起享受状,朝土著微微点头。扬起脖子,手刚刚抬起,“嗷呜”一声,自己那训得最熟的小老虎居然挣脱藤条,扑了过来,寄奴顺手把肝脏塞老虎嘴中。而老虎扑腾的身影遮蔽了土人们的视线。老虎的捣蛋,使得那包人肉给老虎抢去。寄奴装做恼怒样子,大声叱骂小老虎。老虎只是吃,才不管叱骂。
土著们都害怕,有些以崇拜神的目光看向寄奴,这个汉人真厉害啊!巨大的野兽也能和平共处。昨晚可是看见放出的老虎生生撕碎俩偷袭的勇士。
寄奴也有点后怕,人肉吃就吃了,老虎可别掉链子,不认主人,这个玩笑开不得哦。还好巴厘虎在老虎中属于不怎么凶猛的类型,体型又是最小,自然不会和主人过不去。老虎中东北虎最大,孟虎体型第二但是最凶,巴厘虎最小,里海虎都是第三。这也是吴越宁愿不愿千山万水去巴厘岛购买老虎的原因,这个虎,训上母虎,人类都只是怕,还不至于被咬死。母虎有些才60公斤多点,身强体壮在战士的自然不是很害怕。公虎大一些,在100公斤以下,100公斤以上的巴厘虎都是极品了。而寄奴训的这个是小公虎,80公斤多的体重,已经能轻易撕碎土著。对于大汉勇士来说,这个级别的老虎还不能把他们咬死。因为相对土著那不到1。5米的身高,这次雇佣军基本都在1。8米以上,不是一个数量级的。寄奴看着老虎吃完,老虎也有点调皮,上来装好人,拼命添寄奴,为得就是不受惩罚。寄奴搂着虎头,亲了一口,“小家伙,以后再有,揍死你。”说完拎起虎脖子上了皮圈,用藤条系了起来。
“神啊,呜哩哇啦。”土著们开始祈祷,神在吴越一边。那么多巨兽的参与,那些山里人能逃脱么?阳光撒向土著,大家都满脸金红色,看着庄严肃穆。
章九十三诸阀皆归
“我的王,您考虑下。”
“不,我的血肉是父母给的,名字也是父母赐予,岂能擅自更改?”小猪虞彘已经说跑好几拨要求改名字的。人家有道理的说要和汉武避讳,没道理的说野猪做名字显得乡土气太重。小猪是无所谓,其实他也清楚老爸吴越大王杨晨毓之所以给取彘这个名字,也是希望他能和汉武一样有所作为,也是父亲的一种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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