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部分 (第1/4页)
书中主人公之一的夏天是一位早年毕业于广东金融专科学校的资深金融行家。1992年调入深圳市属一家一级企业任中层干部,不到两年,被市委组织部门看中,考核拟任该企业总经理。就在甫将任职之际,夏天毅然放弃升迁的机会而应聘一家刚刚批准成立而尚未挂牌的集体金融企业——梅林金融服务社任信贷员,并用三个月打开了工作局面。然而,好景不长,就在其获得总经理申虎赞许准备委以重任时,社内信贷经理陈平、柯少基等钻营沾腥之辈生怕夏天断了自己的财路,设计以莫须有的口舌让申虎就范,对夏天产生了不信任之感。面对不断增加的压力和挥之不去的是非,夏天毅然决然地离开了自己曾经挥洒汗水的梅林金融服务社,转而投身于另一家名叫湖贝金融服务社的同类金融企业,任信贷二部经理。
湖贝金融服务社法人代表、总经理庄宇早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学院。他为人厚道、谦逊、宽容,但对于深圳复杂的经济环境与人际关系认识不足,也缺乏应对经验。熟悉企业管理的夏天的加盟让他喜不自胜,倚为左右手。而该社的董事长杨或然则是从工商管理部门退居二线的官油子,跻身金融服务社的目的就是盯上了服务社的贷款权与人事权。这样,庄宇与杨或然之间难免上演一番恶斗。杨或然抓住庄宇在创业之初一些贷款失误在董事之间煽风点火、大作文章,着实让庄宇头痛不已。而庄宇身边的人们也没有闲着,或明或暗地卷入了这场内斗。专心致志协助庄宇处理业务问题的夏天夹在中间,在受到庄宇重用的同时,也难免不时被怀疑;与此同时,还经常受到来自杨或然的非议与撤职威胁。
1995年初夏,深圳各金融服务社的业务风险逐渐形成,中央有关主管部门和省、市政府高度重视。认为在临近“97香港回归祖国”倒计时的关键时刻,必须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与稳定的经济金融秩序。就这样,以收编各独立自营的金融服务社为己任的深圳市民银行成立了。该行以颇有魄力的董事长、行长古丁力为领头羊,前来接收湖贝金融服务社的支行长名叫王显耀。不久,该社更名为深圳市民银行湖贝支行。
经王显耀的甄别,夏天为他所用,任命为四部合一的计划信贷科长。从此,夏天在王显耀领导下,组织员工开展了长达数年的错综复杂的清收旧贷款工作。在工作中,不但走遍了深圳所有法院,而且与形形色色的赖账一族较上了劲。其中,有以黑社会组织为背景的恶棍、有以虚假材料骗取贷款的空空妙手、有假借政法公权力为靠山只借不还者、有以本地原村民自诩起哄闹事者、有动辄以莫须有之名恶人先告状者,还有被中央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诈骗案的始作俑者。与此同时,夏天还要经常接受各地政法机关的问询与调查。
夏天与不同人物周旋,可以说是横眉冷对、有理有节、据理力争,受到包括对手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夹在新旧交替两种体制下的市民银行,因为有新人与旧人纠葛,造成人际关系十分复杂。全行老信贷骨干经常不辞而别,不少贷款因为失去了知情人而烂账。而业绩突出的夏天则不善于在交际圈子里穿梭而影响了他的升迁,但他仍旧任劳任怨。
开业不久,古丁力也因另谋高就而离开了市民银行。
深圳市民银行第二任董事长申一枫到任后,采取了一系列不切合本行实际的举措,导致业务停滞、人才进一步流失。不久,总行内部对其产生信任危机而使人事斗争白热化。此时,他为了一己私利,广造人脉,竟以拉郎配的手法对外招聘了不少短期行为突出的支行长。这些为了位子而来的人并不了解市民银行,反而对该行的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在湖贝支行,干了四年业绩突出的王显耀因为身心俱疲无奈离职后,来了一位毛遂自荐的所谓“优秀行长”胡辉。他到任后,为了安插亲信,无所不用其极。最具讽刺意味的是:有深厚群众基础的夏天在总行隆重表彰为“优秀**员”、“先进工作者”的一片赞扬声中,却被胡辉写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结论,而离开了他为之奋斗了近十年的市民银行。
然而,不到一年,胡辉——这位自诩的“优秀行长”被市监察局立案调查。接着,两眼紧盯着出缺的厅局正职位子而出神的官迷申一枫也被免去董事长职务,黯然神伤地离开了深圳市民银行。
诚然,伤害最深的还是市民银行本身:由于申一枫在任期间白白浪费了宝贵的拟在发展中消化历史包袱与尽最大可能追收旧贷款本息的黄金时间,市里最后不得不把转让股权作为选项。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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