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 (第1/4页)
另一方谨慎选择,或许这种组合更能取得平衡,也更为有效吧。
造物主赋予男性性器官以强烈的性欲求,使其对性交对象不加任何选择,只要能满足性欲望即可。如此一来,阴阳之间的结合也就更为频繁,其过程也更为顺利。
这一点在精子与卵子的结合中亦表现得十分明显。通过显微镜观察卵子受精的一瞬间,我们可以发现卵子稳稳当当地静等在一处,这时上亿只精子争先恐后地游向她。其中游得最快的精子第一个冲破卵子的细胞膜,完成受精。
我们可以看出,精子具有无条件地冲向卵子、进入卵子的本能,而卵子则有着以无数的追求者中选择出一个候选者的本能,这就是性的原理。
如前文所述,男性强烈的性要求,早已作为一种本能存贮在其遗传基因内了。不过事实上由于人类社会里有着各种各样的限制和规范,人类并不能像动物那样随心所欲。
但是男性的性好奇心及性冲动都源自于本能,这一点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说几句题外话,最近有人指出:结婚率之所以开始下降,主要是由于女性开始步入社会,她们的价值观发生了变化,而且社会对独身男女的偏见也有所回落。我个人认为,除了这几点以外,男性与生俱来的、作为雄性动物积极主动向女性发起进攻的本能的衰弱,是不是也可以算作其中的一个因素呢?男女之间对性要求的差异,也是卖淫行业存在的一个前提,通过这个手段,男女之间由性要求不一致而产生的矛盾多多少少可以得到缓和。
但是由于其中涉及到金钱,所以很受女性鄙夷。她们指责这种做法无异于把女性当作性商品来使用。
然而从男人的角度来说,正因为其中牵涉到金钱,换句话说,男人是用金钱来换取性满足的,所以就不会招致不必要的麻烦。这样男人不仅对性的欲求和对新鲜女性的追求欲望可以得到满足,同时又不会引发社会性矛盾。
总之,对男人来说,性同爱是两码事。男人在爱情产生之前,早已有性的冲动,渴望同陌生的女性有性的交流。然而如果因此打算与普通女性进行交往,首先要双方认识,其次是邀请对方一起吃饭,接下来是一次次的约会,在经历了这么多手续后,对方也不见得会轻易地以身相许。因此还必须进一步地想方设法博取对方的欢心,做一些使她高兴的事,即使这样,她也不一定会答应共赴阳台。一句话,这的确是件劳神费心、事倍功半的作业。
在这种场合,若对方是以性为职业的女性,则无需如此繁琐的铺垫,当即便可解决男人们的性要求。很多女性不明白男人为何会一下子把三、四万日元付给卖淫女郎。对男人来说,三、四万日元虽不是笔小数目,但同普通女人约会数次,结果仍不能共享床第之乐,与那种场合花费的金钱相比、后者要划算得多。女性无疑会对这种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勃然大怒,感到难以接受,但对为性欲所煎熬的男人来说,卖淫行业的女性无疑是抚慰他们身心的女神。倘若男人的要求仅限于性服务,恐怕没有比“买春”更合适的了。
另外,这种牵涉到金钱的性关系,实际上也是一种契约关系,它不会给男人带来任何麻烦,让他们为此伤脑筋。若对方是一般人家的女孩,双方发生关系后,女方往往要求男人负起责任,男人若表现得不好,则会遭到周围人的指责。
总而言之,事情的善后十分棘手。所以从男人的角度来说,若仅仅为解决生理要求却并非出于爱,而与女性产生性爱关系时,与其肩负责任找一个普通女性,不如花点钱找一个卖淫女郎要来得省事。
很多妻子对丈夫无视自己的存在而频繁光顾妓院感到异常愤怒,有的人甚至产生一种深深的屈辱感。但丈夫们则认为自己花钱得到了专业级的服务,而且没有什么后顾之忧,又何乐而不为?妻子对此根本不必如此在意。
与同自己厮守在一起的妻子相比,卖淫女郎的肉体更富有新鲜感,容易让男人得到满足。既然男人的本性就是渴求未知的女性,那么同样是女人,倒不如找卖淫女郎之类的女性一乐来得更为便捷。
正如总有对夫妇之间的性爱感到不满意的妻子一样,也有一些丈夫对妻子的性爱感到不满。丈夫对妻子总是有各种各样的要求,譬如希望妻子在性爱方面更加奔放热烈些,不要像履行义务似的;也有人对女方做爱时缺乏情趣感到不满,还有人则希望妻子在性爱中稍微收敛些等等。倘若这些要求一次又一次地被拒绝,丈夫们会很自然地想到卖淫女郎,希望从她们那儿获取性满足。
这类虽有家室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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