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变味的娶妻保证书 (第1/2页)

不善嫉的长孙皇后不愧称为贞观之魂的女人,霸气侧漏,护犊子最牛叉!

干儿子傻,那这干娘岂不是也不咋滴?

天没亮就派人盯着,朝臣一下了朝,皇后气哄哄的亲自堵了他们所有人:本宫的干儿子傻乎乎就这么被人骗了,当本宫是什么?好欺负吗?本宫绝不甘心。

说完一甩袖子就走了

这风,立马传得到处都是

这下完蛋了,姬云那犯浑样,万一呢?四波人较劲,抢着给姬云物色媳妇,各干各地,谁搞定姬云这刺头,给他保下大媒算谁有本事

崔泰回去把皇后的事一说,清河崔家一查,全傻了,崔闯更傻了,这不应该往好的方向发展吗?怎么能保媒的全炸了?这不科学呀!

然后崔家发现一件事情,姬云写的保证书按常理是没问题的。

可是,崔闯好心撮合姬云与崔莺莺二人,提前爆出了料子

但是崔闯远不及这档口知晓羊毛计划启动那些人的阅历,羊毛计划已经导致姬云的地位和站队位置变得十分敏感,这最终好心起了坏效果

《唐律疏议户婚律》规定:“诸有妻更娶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离之”。

唐律与后来的贞观律都是改变于武德律,大致要求差不多,看字面意思很清楚了是吧?

虽然唐律明令禁止“有妻更娶”,但在唐代的社会现实生活中,并嫡之风尤盛,压根就不是那么回事儿!

《旧唐书王毛仲传》:“其妻已邑号国夫人,赐妻李氏又为国夫人;每入内朝谒,二夫人同承赐赉”

《安禄山事迹卷》:“(天宝)六载,加御史夫人,封两妻唐氏段氏并为国夫人。”

《合璧事类》:“安重荣娶二妻,高祖因之,并加封爵。”

虽然这种做法为官府默认,但是并不代表其合法,若有人因“有妻更娶”发生纠纷闹到官府,官府仍会依法处理。

可是,谁告?民告官吗?

中国自古一直是一夫一妻制的没错。

但是妾怎么说?

另外偶尔可以歪一下,玩正妻和平妻的说法。

三妻四妾这个说法是扯淡的

平妻是对商人在外经商所娶女子的一种称呼,但是其实际法律地位仍然为妾。其在乾隆后期法定为适应于兼祧婚制的另娶妻子的称谓,但正妻与平妻之间相当于堂妯娌。直到道光末年,正妻与平妻间才出现''两头大”或“对房”的说法。

即两个或多个妻子都是大老婆,又有对房之称,即与正妻对等。

与妾不同的是平妻不需向元配行妾礼,但实际上的地位仍然不及元配,平妻仍然要称元配为大姊。除了中国古代之外,六世纪前的日本与***教的一夫多妻也是平妻制。吴语中的两头大是指不与正妻同住一处的妾,并非正妻;兼祧亦非平妻,是分属不同宗祧的两房人家,不属于一家人。

在古代社会,有时会出现一个男人拥有“多位平妻”的现象。

三妻四妾,即一妻多妾。古书有明确记载,所谓三妻,是指春秋时期齐国君主的一段佳话。传说当年齐国君主立后不决,乃至朝野上下议论纷纷,后来君主戏言称立后三人,而事未成则卒(挂了),乃至史官未知其意,故称三妻。古代极贵之人确有三妻,即:正宫、东宫、西宫;四妾指:家中父母所赐和三妻贴身随侍俾女各一人。

古代实行三妻四妾制,男人有正妻、二平妻。

相对于妾,平妻的法律及社会地位等同于正式配偶,所生的子女被视为有遗产继承权的嫡子女,而妾所生或非婚生子女则被视为“庶出”。

平妻亦拥有死后列名墓碑或祖宗牌位的权利,或在丈夫的第一配偶死亡后递补法定妻子地位,在迎娶过程中亦采等同于正式配偶的明媒正娶仪式。由于元配与平妻所生之子女都是嫡出,有些男性的平妻死后,会发生两房嫡子女争产的事。

现在那些人要拿正妻平妻这个做文章。崔莺莺变平妻,那岂不要糟糕?因为皇帝只要赐一个可娶平妻的资格便可,甚至俩,更甚至让平妻与正妻同等,三房出的都是嫡子,分家完事。姬云的功劳,讨要这个资格那是轻而易举

参议的大臣只知道姬云的羊毛计划能拖慢草原人的发展,还能繁荣大唐,但是用羊毁掉草原,李世民他们几人没有透露出去,给大臣们的资料记录是阉割版的

但是这功劳要平妻绝对够

崔家找正主,找不了,大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