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部分 (第2/4页)

是否十天八天前有十个八个人去‘恒发’捣乱,双方还动了手。十天之内查清回报!”

周、古二人应声:“是!”立即出去。

金城仍躺在太师椅上。他对省城内外黑道上的事历来是关注的,就自己目前所知,并没有一个什么“天一帮”,但街边小流氓刚刚建立了这么一个帮派,也不是没有可能——当年的流氓地痞纠合一起,三天建立一帮,三天后又散了伙,不是少见的事——如果真是这样,自己就要立即教训这伙人,不能让他们在自己的地盘里形成一股势力。但现在的另一个可能性是,颜剑苍故意乱说,以逃避交保费,那样的话,就必须从速把他制服,否则自己的声望、整个广龙堂的权威就要受到损害,其他受保的商铺也会有样学样。

当年省城的商铺并非间间都要向堂会交保费的。虽说法制松弛,有时甚至迹近于无,但毕竟有个民国政府在,有专责维护社会治安、有枪有炮的警察局在,警员中也并非个个跟黑道有勾结的。堂口虽在某些阴暗角落可以为非作歹,胡天胡帝,但在光天化日之下,也并非敢过于明目张胆,恣意妄为。

像金城向商铺收保费,他先是“收接”——“接”过猛虎堂的地盘,然后再慢慢“扩张”,事前先了解清楚哪间店铺有油水可捞,有能力交得起保费,再行动手。但所谓“动手”,一般也不敢用强迫的办法,而是先指使堂里三五个(视对方商铺大小而定)原来就是街边小流氓的喽罗,到人家门前店里去捣乱;三几次下来,搞得店铺东主不胜其烦,生意大损;看火候已到,再叫堂里相貌斯斯文文,原来或仍然做商行职员、私塾先生等职业的堂中成员去向这个东主露口风,说是若向广龙堂每月交十个八个大洋的保费,保证以后就没事了。这些东主当时已被逼得无路可走,想想交了保费后能得个安宁,日后辛苦些,多做点生意赚回来就是了,而且了解一些交了保费的行家,确实是没有受到流氓的滋扰,便大都从命。金城有时兴之所至,更为了树立自己的声威,也会亲自出马,当堂中小流氓把人家店铺捣乱得一塌糊涂,不可开交的时候,他就突然“驾临”,怒喝一声,那些小流氓自然就“吓”得四散奔逃。金城再向东主说声:“以后有什么事就来找我。”扬长而去。那些东主事后自然会向人打听,得知这是广龙堂堂主,心中自是佩服不已(这是一般商人很自然的心理),有些就会“识做”,主动向金城“投保”,有些一时舍不得那保银的,不久后自然又会有流氓来捣乱,也就不得不向金城低头。

只做一些小本生意,榨不出多少油水的,金城也赖得去打他们的主意。如果这些小商人受了街边小流氓的滋扰,主动来投保,当然也多多益善。对那些非常强硬,宁愿关门大吉或打死人命也不愿交保费的,金城权衡得失,也不愿硬来,而这类人大多都不会有很大的油水。至于同为“捞偏门”的,如淫业、赌馆、烟格之类,只要是在自己地盘内的,金城则定要收他们的“保费”(“偏门”的油水最丰),哪怕为此不惜一战,因为这是堂里重要的经济来源,是豢养堂里二百余喽罗的本钱;更要紧的是,这涉及到自己在堂里,在黑道上的权威。

如果颜剑苍是有意跟广龙堂作对,金城就绝不能让自己“后院起火”。

一个礼拜后,周韦青、古小五、施略走进林氏宗祠。

“堂主,我们问过很多堂里堂外的兄弟,没人听说过”天一帮‘。“周韦青首先道。

“我两三个月前在街边做‘拾地’时,跟现在‘恒发’打杂的马尿强相识。前几天我有意请他饮酒,他喝得醉醺醺时,我问他是不是十来天前有十个八个人去恒发捣乱,他说没有。”施略道。

“这几天我日日去恒发赌几手,私下里问过一些赌客,他们也说没有人来过打架。只是十多天前来过两个街边的小二流子,输了钱大吵大闹,被颜剑苍两三拳打出门去。”

金城默默听完,一人给了一个大洋,要他们去饮茶。

三人连说“多谢堂主”,出去了。

金城一拳击在八仙桌上:“你这个颜剑苍!”

颜剑苍已下了决心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哪怕拼死一战。

此人没有猛张飞的身手,但也长得结实,打起架来不要命,就因他够“勇”够“狠”,逐渐就成了三角市一带的流氓头,横行霸道,尽干些欺负街坊邻里的勾当,当地无人敢惹他。由于他没跟猛虎堂发生过直接冲突,赵刚章对他只好只眼开只眼闭,一时也莫奈其何。到他的‘恒发’开张,赵刚章前来收数,他真是怒火冲天,但被几支枪嘴指着,不得不暂时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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