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部分 (第1/4页)

种循环水。水泉水可以直接饮用;也是过路人洗刷汗尘休息的好地方。一般大型的水泉边有雕塑也有石头座位,很享受的安排。也有旅人拿了水筒或水壶在出水口接水,而水泉池子中的水满溢到边上的鱼池,里面有些红色鲫鱼或者不知名漂亮野小鱼,鱼池的出水口才排往密布的河流。

姑苏是一个很矛盾的城市,一方面市民普及了也接受了驴马车,一方面城市巨大的消费也需要河流运输。吴越大王为了兼顾,只是顺着出入太湖的主河道挖宽挖深,上面建设十几连拱大桥,长长的引桥为了方便来往穿越的马车。而城市中毛细血管般的小河道上建设的桥梁都是和路面平直在一个水平上,使得小河道内不能通行高大的运输船。不过城内也不需要太大的船只,主河道两边的仓库区已经给城市提供了九成以上的供给。不过总有那些木匠人家,买来的原木来不及运走放仓库而堵塞河道。巨大原木也是孩子们嬉戏的好地方,毕竟孩子喜欢玩水,在河流上漂着的原木是很有诱惑力的,尽管家长们一再告诫孩子们不许在河流上的原木玩耍,孩子们还是置若罔闻。

红色小肚兜,一柱小辫的男孩在原木上和同伴追跑还不过瘾,干脆故意用脚拨动,原木在拨动下滚转开来。本来么,互相间有竹篾做的缆绳拴住,但是运来的木材已近给运起一部分,剩下的只是草草拴着,并没有像山区运来时那般紧紧系住。原木滚动,孩子们高兴得尖叫起来。其实孩子们实在是不懂家长的苦心,原木滚动是那么好玩的么。要是转动的原木夹住,或者被困在原木下,那么就孩子们的能力来说只能是死路一条。工业革命带来这样那样的工伤死亡。手工业时代亦是如此。那些巨大的原木一旦转动就不是孩子们玩的了,滚动的原木孩子控制不住,孩子只能顺着滚动的原木发力,而情况渐渐糟糕起来,河流的波动和原木荡起的水波,让站在原木上的孩子不稳起来。忽然间有旅人高喊,一时间人从各自房子内出来,冲向叫喊的地方。吴越王法,见死不救有罪,见溺会水不救亦是有罪,叫喊呼救周围百米内不去亦是有罪,除非你耳聋。当然罪不一定都是要坐牢,吴越王法就是以罚钱为主的,罚钱是主流。当然会给你一个很深的教训,会罚到你哭。

由于旅人在河边休息,洗刷腿脚,所以发现得还是蛮早,孩子也给从原木缝隙中拉起,大人毕竟力气大,用脚撑开原木,所幸孩子没事。巡街衙役郡兵也及时赶到,赶忙了解情况,把救人最及时的旅人请进官署。吴越管理是按照各区街道来管理城市,而不是一个城就一个大衙门。姑苏城内居住着北方来躲避战乱的世家大族,由于吴越平等,各地巨商也有在姑苏安家购买爵位的。当然最惨的就是南征南洋给抓来的各路酋长、国王。待遇么,按照原本管理的人口减半计算,比如千户酋长,计算为五百户的小县县长待遇。当然小县县长待遇是最低标准,尽管夺了人家地方和财产,吴越还是很人道的留下那些酋长国王过平安富家翁生活。这般来,原来的管理方式就不合适,人口太多,所以吴越大王就按照后世的那种分区分街道管理。街道起名号加数字标识,使得邮寄方便很多。街道自治,各街道由各自的乡老士绅推选管理头头,而具体协助管理的有派驻各街道的巡街衙役和郡兵。主要管理者就是老头老太,当然按照后世的说法,还不算老头老太,才五十来岁的闲人呗。巡街衙役和郡兵是派驻出去的,由姑苏府每月轮流派往各个街区协助管理。至于刑事案件,按照吴越制度,也是大王钦定的四类大案,抢劫偷盗/杀人/流氓**/诈骗,由专门的刑事衙役署署理。也由于专业化和分工化,一般衙役从忙两头到专门管理治安户籍等琐碎事件,使得效率上大大提高。毕竟大部分人没有受过专门培训选拔,要破杀人案子还是很难很难的。

区尉和区丞听了报告,并有里正乡邻作证,很快批复往姑苏府接受奖赏。

“大老爷,不必麻烦了,小人这般做,也是应该的,别人看见也会搭救。”

民事上区丞要做主,所以区丞出头,“这个是我吴越制度律法,小吏不敢违背。就算你不去,也是小吏失职,不过走一趟,花不了多少时间。”

“这般的话,那就凭大老爷做主。”

区尉看着,“嗯,我们一起领你去姑苏府衙。”

姑苏人口近三十万户籍在册,加上流民数千不入籍,还有过往的商户和暂住的世家大族奴仆等等,人口俨然有突破五十万之数。使得一个府衙管理起来很是不便,吴越大王把姑苏做试点,府衙内设每十万人一个街区,街区各有区尉和区丞负责事务,大大减轻了府衙的工作压力。过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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