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草泥马!(保底一) (第1/2页)

史弥远是谁?当朝独相啊!一手遮天,而且还没下台呢,更没死,就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赤果果的讽刺挖苦他投降金国、害死抗金将领的段子!这尼玛还有没有王法啦!在我们中国,有几个朝代能这样干的?老百姓何时能这么乐呵啦?这太不科学了!

为了应征自己不是听错了,洪涛放下那碗卤,走出茶楼,又换了两个场子,然后他就默然了<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这种节目不是特例,凡是说滑稽戏、说浑话的场子里基本都有这类节目,不光说史弥远,谁都说,唯一不说的就是皇帝,好像只要不说皇帝就没人管。

“唉,你们真幸运,又给我增加了一个帮助你们的理由,咱算不算变形金刚或者正义联盟呢?”洪涛非常喜欢这种社会氛围,因为他本人就是个碎嘴子,喜欢挑政府的毛病。在他眼里,只要是政府,就没有没毛病的,无非是毛病大小、程度多少的问题。而且他认为,站在老百姓的立场,就应该给政府挑毛病,天天骂他们丫挺的还干不好呢,如果天天哄着他们,他们更不会好好干了。防民口之类的玩意他最讨厌,连尼玛写个网文都不许写拉手以上的情节,文化产业要是能搞起来才是见了鬼了。用郭德纲的话来说,这就是:上流社会不看爱情动作片,他们来真的!

为了保住这种宽松的社会形态,不让蒙古*害喽,同时也为了让这种习惯流传下去,他决定真要好好出把子力气了,不能说舍身忘死的去折腾蒙古人吧,至少也得把这个游戏玩得认真一点,少一些自己的肆意妄为。多一些实际上的行动。保护南宋,并不是为了保护他们的统治,也不是为了保护这个朝廷的所有。而是为了保护住这份文明,然后让时间当最好的裁判。把该留下的东西留下,不该留下的东西去掉。什么东西该留、什么东西不该留,这不是自己的工作,自己也没有这个权利。

顺便再纠正一个常识性错误,在宋朝打官司,是不用下跪的。别的朝代不清楚,反正南宋肯定不用。因为他正好赶上南宋朝廷的巡回法庭了,坐在堂上那位到底是什么官职不清楚。反正应该官不小,都穿红色的官服了。临安城里的法庭是开放式的,啥意思呢?就是说这个法庭像个戏台,正面没门没窗户,前面就是个小广场,谁想听审就去听,不用审核身份也不用提前报名。

法庭门口有两个牌子,左边的词讼牌,右边叫屈牌。案子不急的,去左边递讼状。然后等法庭安排具体开庭时间。急的就去右边屈牌下面,来了就开庭,不管是原告、被告还是诉讼人。都站着说话,除非你自己乐意,否则不用跪着。看来电影电视里演的那些包青天审案的过程都是假的,这也很正常,那些戏曲也好、小说也好,很多都是明清时代弄出来的。按照当时的社会环境,很难想象上法庭不下跪的,就算知道也不敢如实写,写了就不给发表。你受得了吗?

“老罗啊,我回来啦……嘿嘿嘿。看我今天的收获,这是……哎哎……”溜溜转了一天。下午4点多,洪涛才背着一兜子他买的小零碎回到了罗有德的小院里。刚进院子,罗有德就和老虎扑食一样扑了过来,不由分说,把洪涛的搭膊往地上一扔,拉着他就往外跑。

“洪兄啊,你可算回来了,赶紧赶紧,快马快马,要晚啦!”上马之后,罗有德小鞭子抽得啪啪响,倒不是说纵马狂奔吧,反正已经开始小跑了。这下洪涛连说话的功夫都没了,他骑马的本事很稀松,慢慢溜达还凑合,一旦小跑起来就有点费劲。他倒不是担心撞到路人,而是担心自己摔下来,临安城里遍地都是青石板路,摔下来就够受的。

罗有德为啥这么着急呢?因为吃饭的地方有点远,按照后世的说法,他请客的地方属于风景区内的楼堂厅馆,叫做丰乐楼,就在西湖边上,离三桥街还有四五里路呢。这是正式宴请,来的还是高官,做为东家的他必须提前去恭候,你总不能让军委副主席等着你开席不是。

丰乐楼挺大,灯笼上盖着竹叶子,洪涛很钟意,他并不觉得南宋的女人比后世好看,甚至还不如后世呢,但是几个大老爷们吃饭没意思,有几个女孩子做陪,气氛更融洽一些。至于那位军委副主席,个头挺高,一看胡子就比罗有德高档,人家那个胡子留的,就和用沙宣洗过又焗了油一样,丝光顺滑。

“极南澳洲!可有此处所在?”对于洪涛的身份,军委副主席显然比罗有德心眼多,并没相信,不光不信,还当场问了出来,很有上位者目空一切的派头<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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