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部分 (第2/4页)
,到现在还是不想结婚,不过……看着正从外面进来的李明汉,我相信终有一天她会被某人打动的。
《结婚进行曲》悠扬响起,穿过长长的地毯,我爸爸把我的手放到安承希手上的时候,非常郑重的警告:“以后一定要好好对我女儿!”
安承希非常诚恳的说:“我会的。”
一切的程序都按照标准进行,一场在我梦中完美的婚礼。
顾菲菲老是取笑我问:“做灰姑娘的感觉怎么样?”
好吧,就算我是灰姑娘,但是我没有灰姑娘恶毒的姐姐和后母,却有疼爱我的家人和一群对我真心的朋友,我还有两个孩子,我从此还和我的王子幸福的生活在我们的别墅里,我比灰姑娘还要幸福很多。
拍照的时候,我搂着安承希的脖子甜甜的叫了声:“老公!”
他转过头来温柔的笑着看我,然后在我的唇上落了一个吻,接着小声的对我说:“携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是他对我说过的最肉麻的一句话,但为此一句我愿意此生一生一世死心塌地的爱他。
死生契阔,与子成悦,携子之手,与子偕老!
此生我愿意和他白头偕老。
作者有话要说:接下来还有两个番外,安承希和于灏篇的,明天和后天贴出来,请耐心等待吧。
安承希篇
……………死生契阔,与子成悦,携子之手,与子成老
在我认识她之前的人生,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栽在这样一个女人手里。
长得有点姿色却算不上倾国倾城,没有令人印象深刻的才能也没有很好的个性,优点不多毛病却一堆:拜金,爱哭,爱闹,爱闯祸,做事迷迷糊糊,少根筋。
这样平凡的女孩,我却喜欢有她陪在身边,希望抓着她的手过完下半生。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她念书的大学里,我迷了路,周围的地方却没有可以问路的人。但是再一转头,她就出现在了眼前:在大冷的冬天,穿着薄薄的白色旗袍,冷得簌簌的发抖,一双白色的高跟鞋,穿在脚上走起路来摇摇晃晃。
我暗暗觉得好笑,十八九岁的姑娘,连高跟鞋都不会穿。
我走过去拍她的肩问她出去的路。她从转过头来的那一刻开始就一直盯着我的脸看,我心想或许又是一个爱追星的花痴,我反正也被人看惯了,既然她喜欢帅哥,帅哥请求帮忙她应该会毫不推辞才是。
她把路说得过于曲折又难懂,我完全听不懂到底应该走那个方向,我想干脆让她带我出去。
但这次我似乎想错了,她看起来虽然喜欢帅哥但并不乐意帮帅哥的帮,直到我笑着跟她说我会付钱,她的眼珠子马上一转就答应了。看来对她来说,长得帅并没有什么用钱才是万能的。
出去的时候好像正好碰到他们学校下课,过往的学生不断的围过来要签名要合照,我虽然觉得不耐烦,但为了维护形象,我仍是绅士的答应她们的要求。
我正苦恼照这样下去我会不会明天都回不了酒店的时候,突然的,一只手伸过来抓着我的手拉着我就跑。我在后面并不挣扎甚至很配合的跟着她,这样让一个小丫头拉着跑,我觉得很新鲜也很有趣。
她的脚程并不快,又穿着旗袍,我在后面细细的观察她,她的另一只手提着原先穿着的高跟鞋,一双雪白的足不停的触在水泥板上,这才发现她的脚后跟磨出了血。
难怪她不愿意带我出来!
出了校门,她帮我拦了出租车,我跟她说谢谢,她摊开一只手笑着说:“不用谢,助人为乐嘛!”
我郁结,收报酬的也算是助人吗?
虽然拜金,但她令我觉得愉快,临上车的时候我又转过身来,笑着问她:“听说你们广州最出名的景点就是白云山,明天有没有兴趣做我一天的导游?”
如果是免费的我想她绝对不会答应,我以一天一千块的报酬令她应承下来。我让她在我的手上写下她的名字和联系方式,我看着手上歪歪扭扭的三个字:林梦露。
跟她的人一样普通的名字。
那天晚上我打电话给子纲说我要推迟一天回去,颁奖典礼我无法出席。
他问我是什么事让我放弃这么重要的颁奖典礼宁愿留在广州,我笑着说:“是女人!”
确实是女人,一个半大而拜金的女生。
第二天我在山脚下等她,她把自己裹得像粽子一样挎着个包远远的向我跑来,一过来就挽着我的手说:“走吧,我一定会尽心尽力为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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