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3章 这个也有小缺陷 (第1/2页)

中国历朝历代的律法,哪条也没说放屁犯法

那在道德层面上,放屁是不对滴

李世民他们一通说教,姬云直摇头,不听不听王八念经“西方蛮夷放屁都合法,我们还不如蛮子?”

李世民他们一听“啥?西方人放屁还定个规矩?”

“是啊”

西方人争论过该不该放屁,什么时候放屁的事情

战国末期,春秋初期时候,也就是公元前420年,以其名字命名现代医学誓言的希腊医师希波克拉底认为:不出声冲出的屁是最好的,相比而言,出声放的屁又比中途拦截或积淤体内的屁要好。

公元前1世纪的罗马哲学家西塞罗也在给帕图斯的一封私人信件中说道:“我们要大胆地放屁,就像大胆地打饱嗝一样”

杜如梅吹胡子“你少来,皇帝没事关心放屁?”

姬云一本正经地说“真的,586年前,大秦皇帝{公元41年的罗马}克劳迪亚斯听说有人觉得憋屁比较有礼貌,结果憋死了,这很不人道,就颁布了一项法令,曰:在宴席的时候,不管是响屁还是闷屁,都是合法的屁”

这话让房玄龄目瞪口呆“那个,啥,大秦放屁合法的?你没搞错?”

“确定,没人比小子我更懂放屁了”

杜如梅觉着恶心,出去咋见人呢?“哎呀!咱们研究什么不好,研究放屁,传出去可怎么得了?”

姬云还想努力一把“那陛下,未雨绸缪,咱们是不是也放屁合法?毕竟要是红薯来了,都吃上,那就开启全民放屁时代了”

全民放屁?不行,绝对不行!李世民想了又想“要不先缓议吧!让朕再想想”

放屁犯法吗?

不一定

1556年,伊丽莎白女王时代的诗人及剧作家约翰·海伍德也写下诗篇:“吹出何种风,会令人不快?想到放出的屁,吹风人松了口气。”

《乌托邦》的作者托马斯·莫尔爵士,这位永垂不朽的伟人,将所有这些评述都汇入诗行。他于1518年写了一首讽刺诗,《论放屁》(In Efflatum Vertris),并在其中巧妙地谈及了政治:“体内的气,憋在你腹中太久,会要你的命;另一方面,它又能救你,要是你放得及时。如果体内之气既能救你又能毁你,那么,它岂不是和可怕的国王一样强大么?”

然而,想解放全民放屁的莫尔最后被国王亨利八世后来砍了头。

房杜二人立即给李二点赞“对对对,说点别的吧,昂”

姬云又掏出一纸,铺开给李世民三人看“行吧!那就说那美洲,这个是土豆”

“朕没看错的话,这奇丑无比的玩意,又是根对吧?”

姬云胡乱拍马屁“哎呀!哈哈,陛下长学问了,可喜可贺”

李世民一听就知道姬云是说鬼话,一脸嫌弃“你少来,这,什么,豆的,你看看你画的,一脸麻子,像土坷垃一样,这是人吃的吗?”

杜如梅伸着脖子看了又看那图片“这,这怎么像大粪球?你确定这是人吃的?”

“呃,这个也叫马铃薯”姬云补充道

“何意?与马有关?马的脖铃铛?是给马吃的?”

关于土豆,《农政全书》卷二十八记载有下述一段话:土芋,一名土豆,一名黄独。蔓生叶如豆,根圆如鸡卵,内白皮黄,……煮食、亦可蒸食。又煮芋汁,洗腻衣,洁白如玉。

姬云开始编故事了“这个是在南美洲的粮食作物,但是北美洲的人也想要,但是南美洲的人很抠门,禁止土豆外流,北美洲的人就想了一个办法,把土豆塞藏在马身上,蒙混了南美洲的人,终于把土豆带回了北美洲”

“马身上?藏哪里才不会被搜查出来?”

李世民他们仨左想右想想不出来

还是房玄龄脑子快了一点“相必是肚子里。到时候把肚子破开,不就拿出来了嘛”

有道理!搜查总不能把人家的马给杀了,李世民给房玄龄点赞“对对,把小些的强行给马吞下去即可”

可是他们还是体验了姬云脑回路的清奇“那么一来就损失了马,塞马屁股里不就完事了,搜查的人还能掰开把头伸进去看看?”

土豆在山西有些地方叫地蛋,山药蛋。在河南部分地区还有叫木糊蛋的。你说这跟马粪蛋子有多大区别?

姬云讲的其实是改编自明朝万历年间,西班牙人把土豆传入菲律宾,华人费尽心思最终将土豆偷偷从菲律宾带回国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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