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部分 (第1/4页)
有罪。 案子虽然定了,但事情还没结。因为明朝的司法制度十分严格,处决人犯必须经过司法审讯。即便判了死罪,还得由皇帝亲自进行死刑复核,这才能把人拉出去咔嚓一儀。 所以万历下令,鉴于案情重大,将此案送交三法司会审。 之前提过,三法司,即是明朝的三大司法机关:大理寺、都察院、刑部,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司法部、监察部、昀高人民检察院、昀高人民法院等若干部门。
三法司会审,是明代昀高档次的审判,也是昀为公平的审判。倒不是三法司这帮人有啥觉悟,只是因为参与部门多,把每个人都搞定,比较难而已。例如当年的严世藩,人缘广,关系硬,都察院、大理寺都有人,偏偏刑部的几个领导是徐阶的人,昀后还是没躲过去。
相比而言,像皦秀才这种要钱没钱要权没权的人,死前能捞个三司会审,也就不错了,结案只是时间问题。 可是这起案件,远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一到三法司,皦秀才就不认账了。虽说之前他曾招供,说自己是仇恨郑国泰,故意写妖书报复,但那是在锦衣卫审讯时的口供。锦衣卫是没有善男信女的,也不搞什么批评教育,政策攻心,除了打就是打,口供是怎么来的,大家心里都有数。现在进了三法司,看见来了文明人,不打了,自然就翻了案。
更麻烦的是,沈一贯和朱赓也不认。 这二位明显是被妖书案整惨了,心有不甘,想借机会给沈鲤点苦头吃。上疏皇帝,说证
词空泛,不可轻信,看那意思,非要搞出个一二三才甘心。 所以在审讯前,他们找到了萧大亨,准备做手脚。 萧大亨,时任刑部尚书,是沈一贯的亲信,接到指令后心领神会,在审讯时故意诱供,
让皦秀才说出幕后主使。 '1346' 可是皦秀才还真够意思,问来问去就一句话: “无人主使! ” 萧大亨没办法,毕竟是三法司会审,搞得太明显也不好,就给具体负责审案的下属,刑
部主事王述古写了张条子,还亲自塞进了他的袖口,字条大意是,把这件事情往郭正域、沈鲤身上推。
没想到王述古接到条子,看后却大声反问领导: “案情不出自从犯人口里,却要出自袖中吗?! ” 萧大亨狼狈不堪,再也不敢掺和这事。 沈鲤这边也没闲着,他知道沈一贯要闹事,早有防备:你有刑部帮忙,我有都察院撑腰。
一声令下,都察院的御史们随即开动,四下活动,灭火降温,准备冷处理此事。 其中一位御史实在过于激动,竟然在审案时,众目睽睽之下,对皦秀才大声疾呼: “别牵连那么多人了,你就认了吧。 ” 审案审到这个份上,大家都是哭笑不得,要结案,结不了;不结案,又没个交代,皇帝、
太子、贵妃、内阁,谁都不能得罪。万一哪天皦秀才吃错了药,再把审案的诸位领导扯进去,那真是哭都没眼泪。 三法司的人急得不行,可急也没用,于是有些不地道的人就开始拿案件开涮。 比如有位审案御史,有一天突然神秘地对同事说,他已经确定,此案一定是皦秀才干的。 大家十分兴奋,认定他有内部消息,纷纷追问他是怎么知道的。 御史答: “昨天晚上我做梦,观音菩萨告诉我,这事就是他干的。 ” 当即笑瘫一片。 没办法,就只能慢慢磨,开审休审,休审开审,周而复始,终于有一天,事情解决了。 皦生光也受不了了,天天审问,天天用刑,天天折腾,还不如死了好,所以他招供了: “是我干的,你们拿我去结案吧。 ” 这个世界清净了。 万历三十二年(1604)四月,皦生光被押赴刑场,凌迟处死。 妖书案就此结束,虽说闹得天翻地覆,疑点重重,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皦生光很冤枉。
因为别的且不谈,单说妖书上列出的那些官员,就皦秀才这点见识,别说认识,名字都记不全。找这么个人当替死鬼,手真狠,心真黑。 妖书何人所写,目的何在,没人知道,似乎也没人想知道。 因为有些时候,真相其实一点也不重要。 '1347'
妖书案是结了,可轰轰烈烈的斗争又开始了。沈一贯被这案子整得半死不活,气得不行,卯足了劲要收拾沈鲤。挖坑、上告、弹劾轮番上阵,可沈鲤同志很是强悍,怎么搞都没倒。反倒是沈一贯,由于闹得太过,加上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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