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2/4页)

品在谁的手中呢?答案是:在这一时期那些需要劳动和土地服务的人,也就是想把前一时期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通过追加更多的劳动和土地服务转变成消费品的人,或者是那些想生产新的生产资料的人。为了简单化,我们假定,那两类人在所考查的所有时期做相同的事情,也就是要么持续生产消费品,要么持续生产生产性货物——这是符合具有劳动分工的贸易经济的原则的。于是我们可以说,前一时期生产消费品的那些人,在本时期放弃了一部分消费品给工人和地主,因为他们为了下一时期生产新的消费品,需要工人和地主提供的服务。在前一时期生产生产性货物的人,在本期仍然想这样生产,他们将放弃一些生产性货物给生产消费品的人,这样以取得那些为了获得新的生产性服务所必需的消费品。

在给定环境条件下经济生活的循环流转(21)

因此,工人和地主总是只把他们的生产性服务交换现在的消费品,不管前者是被直接使用还是在消费品的生产过程中只被间接使用。对他们来说,没有必要用他们的劳动和土地服务交换未来的货物,或者交换未来给予消费品的承诺,或者申请对现有消费品的任何“预支”。这只是一种交换,不是信用交易。时间因素不起作用。所有的产品都仅仅是产品,不包含其他的意义。对单个厂商来说,不管他是生产生产资料还是生产消费品,那是完全不相关的事。在两种场合下,产品都是立即支付并且按其全部价值支付。尽管个人总是在为下一时期工作,但是个人不必超越当前时期向外看。他只是跟从需求的指示,而他同时也在为将来提供东西,这就由经济过程的机制来管理了。他对他的产品进一步将发生的事情不关心,如果他不得不对自己的产品负责到底,他可能根本不会开始这一生产过程。尤其是消费品,它也只是产品,而不再是别的什么,它是除了销售给消费者之外不会发生更多事情的产品。它们不会在任何人手中形成“基金”来维持劳动者,等等;它们不会为进一步生产的结果提供直接或者间接的服务。因此,不存在这种存量积累的问题。这种机制,一旦得到调整就能持续地维持自身,这是如何形成的呢?这就是另一个问题了。它是怎样发展的,与它是如何起作用的,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我们还可以推论,在任何地方,甚至在贸易经济中,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也只不过是暂时的项目。我们在哪里都找不到它们的存量,似乎它们以自身的权利执行着任何功能。除了给包含在它们之中的劳动和土地服务支付工资和地租之外,它们不能再对国民总报酬提出任何要求。最终没有任何净收入成分附加在它们身上。没有任何独立的要求产生于它们。相反,所有手头的消费品,在每一时期都将归于本期所使用的劳动和土地服务;因此,所有的收入都以工资或者自然力量的租金的名义被吸收。这样我们得出结论:以劳动和土地为一方,以消费品为另一方的交换过程,不仅为经济生活的趋势提供了主要方向,而且在我们的假设条件下,这也是唯一的方向。劳动和土地分享国民报酬的全部,而且现场所拥有的消费品的数量恰好就是能够满足其有效需求所必须的那么多的消费品的数量,没有更多的。这正符合经济学中最后一对数据:需求及其满足的手段。它也正是我们一直在考虑的那部分经济现实的真实写照。它已经被理论弄得残缺不全了,其中人为地创造了大量的虚构和臆造的问题——包括什么是产生于被补偿的劳动和土地服务的“基金”这个问题。

因此,交换经济以下面的方式向我们展现了它自己。现在,单个企业是作为一个生产的地方出现在我们面前的,这个生产是为了他人的需求而进行的,而一国全部生产的产出将首先在这些组织中进行“分配”。然而,在这些企业里,除了把两种原始生产要素结合起来,就没有其他的功能了,而这一职能在每一时期似乎都是自行机械地完成的,并不需要什么个人因素,这个个人因素不同于监督以及相类似的东西。这样,如果我们假定土地的服务掌握在私人手中,那么,不考虑垄断者,除了那些从事某种劳动或者将土地服务提供给生产的人之外,就没有人能对产品有任何要求权了。在这些条件下,经济系统里就没有其他阶级的人,尤其是没有这样一个阶级,它的特征是拥有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或者消费品。我们已经知道,认为在某处有某种货物的积累存量是绝对错误的。这个观点主要是因一个事实而产生,这个事实即是,许许多多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最终要经历一系列经济时期。然而,这并不是最关键的要素,如果我们把这种生产资料的使用限制在一个经济时期内,我们并没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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