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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远在内阁之上,大学士的权力为军机大臣所分,逐渐排斥内阁于机务之外。大学士兼军机大臣才有一定实权。内阁宰相,名存实亡。明代内阁对皇权有一定的约束,如诏令由内阁草拟,经内阁下发,阁臣对诏令有权封驳。军机处的设立,使皇权专制走向极端——既不容皇权旁落,也不许臣下阻挠旨意。

4。改土归流

在云、贵、川、粤、桂、湘、鄂等省的少数民族地区,主要由世袭大土司进行管辖。雍正实行“改土归流”制度,就是革除土司制度,在上述地区分别设立府、厅、州、县,委派有任期的而非世袭的“流官”进行管理。这一改革,打击了土司的世袭特权和利益,减轻了西南少数民族的负担和灾难,促进了这一地区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的进步。西南的民族问题,到雍正时得到解决。

5。摊丁入地

中国过去土地和人丁分开纳税。康熙五十年(1711)后,实行“盛世滋人丁,永不加赋”,但此前出生的人丁要缴纳丁银。雍正实行丁银摊人地亩的制度,从法律上取消了人头税,减轻了贫穷无地者的负担。另外,又使社会人口急剧增长,到道光年间,中国人口已突破四亿人,人多地少的矛盾开始突出。

6。废除贱籍制度

中国古代有一种贱籍制度。贱籍就是不属于士、农、工、商的“贱民”,世代相传,不得改变。这类人不能读书科举,也不能做官,这类贱民主要有浙江惰民,陕西乐户,广东蛋户,安徽伴当、世什,江苏丐户等。绍兴惰民,相传是宋、元罪人的后代,男的从事捕蛙、卖汤等,女的做媒婆、卖珠,兼带卖淫等活计。陕西、北京的乐户,系明燕王朱棣起兵推翻其侄建文帝政权后,将坚决拥护建文帝的官员的妻女,罚入教坊司,充当官妓。安徽的伴当、世什,地位比乐户、惰民更悲惨,如果村里两姓,此姓全都是彼姓的伴当、世什,有如奴隶,稍有不合,人人都可以捶打。雍正对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这些贱籍,命令除籍,开豁为民,编人正户。

7。设立秘密立储制度

清朝皇帝的继承人问题,康熙以前没有制度化。清太祖死后,因皇位继承演出太妃生殉的悲剧,害得多尔衮从小失去母亲;清太宗死后,尚未入殓,几乎演出兵戎相见的惨剧;清世祖死后,仓促让一位八岁孩童继位,大清出现一位英明的君主实属幸运;清圣祖死前储位未定,又演出了雍正兄弟骨肉相残的闹剧,用什么办法解决皇位继承人问题,是清朝建立一百多年所没有解决的问题。用嫡长制?虽可以避免兄弟之争,但不能保证优选,明之教训,已有前车之鉴。用太子制?康熙失败的教训,雍正已经亲历切肤之痛。最后,雍正想出了一个办法,这就是秘密立储,即将传位诏书放进密封锦匣中预先收藏于乾清宫“正大光明”匾后。这是建储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它既有利于在皇子中优选,又避免了皇子们争夺储位,相对地保证了皇位继承的平稳过渡。

雍正既继承了康熙大帝的历史遗产,又改革了康熙晚年的弊政,承上启下,为乾隆盛世准备了条件。应当说,雍正在位十三年,政绩卓然,但就在他政绩初见成效之时,却突然去世了。

四、众说纷纭的死因

胤禛在雍正十三年(1735)八月二十三日子时,在圆明园猝然去世。由于书不载原因,于是雍正死因之谜,朝野众说纷纭。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两种:

1。吕四娘谋刺说

稗官明史如《清宫十三朝》、《清宫遗闻》等书,都有雍正被吕四娘谋刺身亡的记载。传说吕四娘是吕留良的女儿,吕留良因文字狱被死后戮尸,吕氏一门,或被处死,或被充军,只有吕四娘携母及一仆人逃出。吕四娘隐姓埋名,潜藏民间,拜师习武,技艺高超,后来飞入深宫,把雍正脑袋砍了。

2。丹药中毒说

雍正对道士、丹药感兴趣,特为紫阳道人重建道院。他还曾请道士张太虚、王定乾等到圆明园炼丹,以求灵丹妙药,长生不老。雍正死后三天,他的儿子、新君乾隆帝下令驱逐张太虚等道士,并严谕他们不许透露宫中只言片字。乾隆帝对圆明园中道士的态度,使人们认为这可能同其父食道士炼制的丹药致死有关。近人金梁(思候)在《清帝外纪·世宗崩》中说:

“惟世宗之崩,相传修炼丹药所致,或出有因。”杨启椎教授也认为雍正是“丹药中毒而亡的”。有的学者则认为:“此说颇有合于情理处,然而实属推论,未可成为定献。”

关于雍正帝的死因,还有被宫女缢死说、被曹雪芹和竺香玉合谋毒死说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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